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积极推进红塔区预决算公开,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我局按红塔区财政局玉红财预(2016)16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公开如下:
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安排4.54万元,与2015年预算控制数39.23万元相比减少34.69万元,同期下降88.42%,主要用于接待警务工作往来产生的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进一步加大公务接待经费控制,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及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等。
二、公款出国(境)费
2016年预算未安排出国(境)经费,2015年未发生出国(境)事项。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
(一)车辆运行费:2016年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经费控制数352.25万元,与2015年下达的预算控制数402.82万元相比减少50.57万元,同期下降14.36%。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车辆购置费:2016年未安排车辆购置费,2015年未发生车辆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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