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塔区财政局的年终决算公开要求,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4年决算数据公开情况做如下说明:
2014年度,随着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入,红塔区继续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核算管理,我局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认真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 和财务人员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我局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部门概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含29个内设机构和1个二级核算单位(红塔区看守所), 公安人员、车辆编制及侦查部门项目经费及功能、经济科目因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要工作职责
红塔公安分局是红塔区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市公安局和红塔区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区公安工作,维护红塔区社会治安稳定。
2.直接立案受理红塔区各类刑事案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并及时开展侦破、处置工作。
3.直接受理、侦破红塔区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4.直接立案受理各类经济案件,及时开展侦破、处置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秩序。
5.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红塔区看守所的管理和执法活动。
6. 认真开展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工作。
9.负责开展红塔分局的思想政治、纪律检查和警务督察工作,抓好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10.做好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包括看守所经费)
我局2014年全年收入914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70.50万元;其它收入:379.12万元。全年支出89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50万元,项目支出4092.9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用于公安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4895.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32.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3.1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我局项目支出共计4092.9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抢险救灾、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经费略。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共计支出63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89.58万元(用于购置巡特警执勤车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83万元 ;公务接待费39.2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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