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许可事项
1、法律法规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2、公安机关权限
(1)负责办理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备案证明。
(2)负责办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许可证和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备案证明。
3、行政许可条件
(1)在红塔区范围内使用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2)在塔区范围内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后需运输到红塔区外的单位或个人。
4、申请需提供材料
申请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需提供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2)购买者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经办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3)合法使用需要证明;(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申请运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需提供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和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备案证明;(4)经办人身份证。
5、行政许可的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收受、核实材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3)对符合条件的,提交领导签办。
(4)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6、作出行政许可的期限
(1)办理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当日。
(2)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当日。
(3)办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三个工作日。
7、收费事项
未收费。
附表: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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