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科室: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股
2、电话(传真):0877-6130706
3、地址:玉兴路19号(中国银行档案楼3楼302室)
4、办理条件:
(1)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
(2)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
5、办理程序:本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提名→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批准→发给《特困人员供养证书》。
1、受理科室: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股
2、电话(传真):0877-6130706
3、地址:玉兴路19号(中国银行档案楼3楼302室)
4、办理条件:
(1)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
(2)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
5、办理程序:本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提名→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批准→发给《特困人员供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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