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
发布时间:2023-01-05 16:17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1、受理科室: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股

2、电话(传真):0877-6130706

3、地址:玉兴路19号(中国银行档案楼3楼302室)

4、办理条件

(1)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

(2)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

5、办理程序:本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提名→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批准→发给《特困人员供养证书》。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