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负责食品、药品、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处理,负责价格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商品房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资类消费投诉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事业股(文博股)、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市场行业管理股(行政执法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文体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3.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
4.玉溪市红塔区图书馆
5.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6.玉溪市红塔区文化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产业联动,提升消费转化效能。一是深化住宿业提质扩容。对全区522家宾馆酒店开展摸排,重点推动景山酒店、华美达酒店等规模化运营,实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加强赛事活动与规上酒店联动,通过组委会指定酒店、权益合作等方式提升入住率;推动玉昆俱乐部与酒店业商业合作,开发“赛事+住宿+餐饮”套餐产品。二是拓展消费场景与业态融合。以青花街、万达广场、三千城等商圈为核心,打造主题夜市、文创市集、第二观赛现场等消费场景,推出“球迷礼包”“长街宴”等特色活动。开发“文旅+农旅+体旅”融合业态,推出高鲁山越野、映月潭篮球赛等户外运动产品,培育研学旅游、康养旅居等新增长点。
2.加快项目落地,优化要素保障机制。专班推进龙马溶洞、活发水镇、新兴州城文保活化等项目,力争年内完成投资5亿元;加快米线街区、九龙池大观楼等项目入库,确保按期开工运营。探索“品牌—产品—资源”反向倒逼机制,强化项目策划、招商、建设、运营全流程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土地指标支持,用好体彩公益金、旅游高质量发展基金等政策性资金;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加大文旅新媒体宣传力度,提升营销精准度。
3.丰富产品供给,打造“旅居红塔”品牌体系。一是构建多元化旅居产品矩阵。盘活闲置房产资源,年底前新增旅居房源2536间,培育5个旅居示范社区;推进大营街康养小镇、小玉苗乡村旅居等特色产品建设,形成“一社区一特色”格局。二是提升汇龙生态园、映月潭等景区业态,完善“温泉+中医+康养”产品链,支持青花街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三是深化文化赋能与IP打造。以“玉溪文脉·红塔时光”为主题,开发新兴州城文物主题游径,推出场景剧、魔术体验等小而精的演艺产品;推动非遗工坊、米线节等民俗文化产业化运营。加强文艺创作与惠民演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品供给,提升红塔区文化软实力。
4.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游客体验满意度。一是优化适旅化配套设施。完善公共交通接驳、健康驿站、租车服务等旅居配套;推动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提供一站式导览、预约服务。二是加强人才培育与服务质量提升。开展小小讲解员系统培训,举办讲解比赛、研学活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加强对酒店、景区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推行标准化服务流程。
5.创新运营机制,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一是以赛事为牵引,完善“赛事引流—场景转化—消费延伸”闭环体系,强化政企协作、区域联动,推动文旅资源整合与品牌输出。二是制定文旅产业“政策包”,在招商、融资、运营等方面给予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6.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一是持续优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严格落实区图书馆每周开放不少于70小时、区文化馆每周开放不少于56小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不少于28小时的服务标准。策划开展2026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系列活动,提升文化阵地服务效能。二是深化群文品牌活动建设。依托文化人才专业优势,持续打造“四季风”“梨园风雅”“群艺童话”三大群文品牌,2026年计划开展不少于6期品牌活动。同步推进“书香玉溪”建设,巩固提升4个现有全民阅读品牌,组织开展不少于40场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三是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充分发挥文化馆、非遗中心等职能优势,聚焦反腐倡廉、法治建设、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主题,积极组织创作与排演优秀文艺作品,全年计划完成艺术作品不少于20件。同时,持续收集艺术素材,提升打造《喃嘎喃愣》《俏青瓷》《青黄相接终成白》《瓦猫与花灯的奇幻之旅》《晒太阳》等一批具有潜力的原创节目,推动作品在年度内陆续立上舞台,不断丰富区域文艺创作成果。四是开展公共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026年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演出,计划全年完成演出不少于60场,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扩大线上线下受众覆盖面。五是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推进青花瓷烧制技艺、米线节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系统开展材料整理与保护计划制定。持续挖掘区级非遗资源,完善分级保护名录体系。加快推动非遗展示馆、传承体验中心等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支撑能力。
7.加大红塔区博物馆群建设推进力度。积极争取玉溪聂耳故居提升改造布展经费,早日完成提升改造布展并开放。做好红塔区博物馆群参观接待和活化利用工作。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拟对新兴州城内8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打造玉溪文化名片。拟对北城李家大院进行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拟对北城大营社区桃源太平寺进行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拟对北城大营社区北山书院进行活化利用。
8.以综合整治为依托,抓实行业市场管理。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好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审批的监管,按照“放管服”要求,继续完善审批工作及各个平台的运用。加强与教体和消防部门的协作,完成现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延续审核,做好新申请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审核备案。二是做好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在暑期、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联合检查4次,每月开展日常巡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三是开展行业宣传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治建设、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旅行业文明、诚信、守法经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635,888.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59,902.48元,政府性基金4,521,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154,986.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272,753.76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有捐赠资金收入,所以本年其他收入增加;人员增多,人员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80,902.48元,其中:本年收入26,480,902.4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59,902.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21,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7,767.76元,增长0.45%,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多,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635,888.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480,902.48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5,316.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6,781.76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395,58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9,014.00元,降低19.83%,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00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后勤服务补助支出。
(二)2070101行政运行2,365,214.4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三)2070104图书馆2,512,064.17元,主要用于红塔区图书馆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四)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4,094,733.15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五)2070108文化活动8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专项支出。
(六)2070109群众文化1,819,862.87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馆职工人员工资,工会费支出。
(七)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433,186.75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体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八)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67,2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区级资金、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九)2070204文物保护7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区级文物保护经费支出。
(十)2070205博物馆596,240.0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群免费开放经费支出。
(十一)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1,767,848.30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十二)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7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支出。
(十三)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60,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十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9,709.4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2080801死亡抚恤58,386.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十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8,570.9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79,840.8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12,137.0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812.6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1,308,096.00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十一)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21,0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经费、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文兴祥商号旧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区级配套)经费、玉溪市窑址保护利用设施改造(地方配套)经费、玉溪窑3号龙窑遗迹保护设施改造及展示工程补助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633.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033.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355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经费
1.按照《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红塔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办发〔2017〕44号)中《红塔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设置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区共计村(社区)104个,计划每年补助村(社区)10个。2.打造“红塔区民乐演奏普及与培训展示基地”“红塔区合唱普及与培训展示基地”、创建红塔区文化馆少儿艺术活动示范基地。3.推进建立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乡(街道)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网点的总分馆制建设。4.积极组织参加省“新剧目展演”、“群众文化彩云奖”、“青年演员大赛群星奖”,规划实施“红塔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工程”,加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强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和出版物的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送戏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
(二)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经费
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生产与管理(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负责平安旅游等工作。负责图书、文物博物等要害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负责行业社管综治、防范邪教、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维稳、防灾、禁毒防艾、应急等工作。
(三)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
1.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完成“玉溪新兴州城文化会客厅”及“米线街区”项目阶段性提升,年内策划并执行不少于2场区级文化旅游节事活动,在省内外重点客源地开展不少于3次宣传推介或参加省级以上文旅展会。2.产品与业态创新:完成“玉溪大河文旅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推动至少1个文旅融合新业态或新产品落地试点。3.市场与经济效益:实现全区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接待游客总人次同比增长12%以上。4.服务与满意度提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年度游客满意度调查综合评分达到82%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5,333.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116.64元,增长8.37%,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多,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506,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00.00元,电费25,000.00元,工会经费213,84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3,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041.68元,水费4,050.00元,邮电费2,000.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3,664,22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53,786.00,增长70.58%,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项目经费安排多为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资产总额50,834,661.44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5,517.55元,固定资产7,261,271.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770,784.65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684,029.6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58,03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045.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22,293.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4.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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