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7 09:48 来源: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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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非遗项目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做好非遗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区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区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开展对传统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培养传承人;开展聂耳文化宣传发展服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编创室、非遗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行情况非遗工作

1.项目申报与评审

全年对全区11个乡、街道开展申报非遗实地调查指导服务工作。完成以下申报工作:2024年区级第八批非遗项目17项申报材料,最终入选15项项目名录工作,推荐7项区级非遗项目申报市级第七批非遗项目。完成区级第二批非遗工坊3家(玉溪酱丰圆非遗工坊、玉溪尼苏婆刺绣非遗工坊、玉溪民谣青花瓷非遗工坊),并推荐申报市级第二批非遗工坊,完成省级第二批非遗工坊(玉溪市酱丰圆老酱制作技艺非遗工坊)申报工作。推荐4个非遗伴手礼(研和振华香肠、兴香楼芙蓉糕、青花瓦猫、利源三香荞饼)入选玉溪市第二届非遗伴手礼

2.展示展销活动

组织多个非遗项目参加展销推介活动,如组织省级非遗项目参加玉溪 米线节大营街幸福小镇展销宣传活动;组织市级非遗项目参加龙马山春节活动非遗进景区;组织非遗项目参加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巡展暨易门 二月二戏会活动等。各种活动大大提升了红塔区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五一小长假、中国旅游日、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非遗市集及非遗文化演出活动,邀请非遗项目参加展示展销,宣传本地优秀传统文化,让更多人领略传统非遗的魅力。

组织非遗项目参加玉溪市 2024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暨 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系列活动;在元江县活动现场进行集中展示展销,积极探索 非遗 +” 动静结合宣传模式,助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

组织非遗企业参加 2024 全国马拉松玉溪站国庆文旅集市,拓展了非遗产品的销售渠道。

3.传承培训与宣传推广

组织传统医药传承人李钊到文山参加 2024 年云南省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专题培训班,提升了传承人的技艺水平和传承能力。

推荐市级非遗刺绣传承人白忠娣参加 2024 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振兴 染织、刺绣专题培训暨非遗集市,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

组织非遗传承人白忠娣、陈光林、岳晴、王子强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玉溪宣讲工作,提高了传承人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开展非遗进校园、进酒店、进景区等活动,如到红塔区贝迪乐幼儿园开展非遗花灯进校园活动,到云南中维红塔大酒店进行 非遗三进工作实地考察并达成初步对接,召集非遗伴手礼传承人到龙马大酒店协商 非遗三进工作等,扩大了非遗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配合玉溪市建设非遗博览园项目修改调整红塔区非遗展陈内容,报送红塔区文化数字化工作情况和 2023 玉溪市群众文化年鉴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按照玉溪市、区政协第 24 辑文史资料《玉溪非遗》编辑出版实施方案完成红塔区拟入编非遗项目的文字、图片组稿等,加强了非遗的宣传推广和资料整理工作。

(二)文艺工作

1.文化惠民演出方面

年初,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文化生活,活跃基层精神文化活动,我中心依次开展了红塔区2024年中国-玉溪米线文化节系列活动魅力花灯-畅享红塔花灯展演活动及宣传拍摄工作;2024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红塔区小石桥乡文旅宣传视频拍摄工作;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2024“玉溪村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024春节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进社区、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我们的节日-元宵-民族团结一家亲-龙腾虎跃闹元宵主题文明实践演出活动。

中旬,我中心持续开展一系列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及艺术类展演比赛活动,其间,组织策划云南艺术基金《顶着太阳月亮走》项目专家艺术研讨会;组织完成新平漠沙、建兴编创人员采风创作交流活动;组织参加非遗花灯进校园-贝迪乐邀您一线牵文化活动;辅导红塔区青年干部培训班创排文艺节目情景剧《青春引航-筑梦红塔》参加玉见青创-智汇红塔红塔区青年创业友好型城市建设系列活动;组织参加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2024红塔区文化惠民演出暨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米线节文化活动;参加玉溪市审计机关文明讲堂第三十五期暨红塔区文明讲堂总堂第八期(审计专场)演出活动;新创花灯歌舞《筑梦新时代》参加2024红塔区及玉溪市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组织参加玉溪市第九届青年演员比赛活动。

下旬,我中心进一步深入推进相关文艺展演工作,相继参加了迎七一升国旗-玉溪庆祝建党103周年活动的演出任务;组织相关作品参加在临沧市举办的2024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参加玉溪市文明讲堂总堂第122期(市纪委监委专场)活动演出;参加玉溪市文化馆澄江市百千万文化工程舞蹈业务骨干培训班授课工作,参加中国福利彩票碧玉清溪即开票首发仪式活动公益演出;创排舞蹈《灯妹子》参加2024年云南省戏曲进乡村成果展演活动(昭通水富市)演出;组织创排演同唱一首歌-同为一家人玉溪统一战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文艺晚会,组织创排演文化悦动红塔系列活动-舞动红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民族团结之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晚会;组织参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首届云南舞蹈大家跳玉溪专场展演颁奖晚会;参加欢度国庆-共普华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玉溪市2024年聂耳故乡同升国旗-同唱国歌升国旗仪式文艺演出活动;组织文艺作品参加2024红塔区第一届职工文艺汇演活动;组织排演2024红塔区《中国梦-玉溪情》文化惠民演出。

伴随着本年度所开展的一系列丰富有序的文化惠民演出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通过走乡串寨,扎根人民,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的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有力提升了社会效益与服务水平,极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展演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体现文化惠民、育民、乐民的文艺方向,开拓创新文旅融合,提升红塔区文化品牌,助推区域乡村振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先后参加完成2024“红色建兴-幸福家园第二届新平建兴芦笙文化节演出活动;2024“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走进国门惠民演出活动;2024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聂耳故乡-幸福红塔快闪演出活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红塔区万达广场文化惠民演出及非遗集市、宣传非遗文化活动;2024澄江市第三十二届立夏节暨第七届傩戏文化节四季村晚文艺演出活动;畅游中国 幸福生活”2024-“5.19”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2024春雨工程云南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走进内蒙古交流演出活动;红塔区2024文化和遗产日宣传展示暨映象红塔畅享非遗系列活动;中国-元江第二十一届金芒果文化旅游节深圳分会场演出活动;2024“遇见华宁·夏日桔会文化惠民晚会演出活动;玉溪-2024“向往的时光音乐会排演活动;跃动玉溪-前进前进”2024玉溪马拉松比赛暧场演出活动。

3.艺术创作方面

我中心在文艺创作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力求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把创作文艺精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重要使命和目标追求,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持续深入生活、潜心创作精品,矢志促进红塔区文艺繁荣、勇攀文艺高峰。截至202410月中旬,我中心先后新创文艺类小作品14个,新创专题文艺晚会8台,提升打造优秀文艺作品2个,完成文化惠民系列演出及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演出达74场次,其中,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演出18场次,区域内文化惠民演出56场次。累记奔赴省内外各类演出总行程8000余公里,演出线下观众达4.82万人次,线上观众达2044.83万人次。线上线下观看演出人数累记近2050万人次。

4.荣誉成果方面

2024年,我中心始终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持续深入生活、潜心创作文艺精品,在奖项荣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原创广场舞蹈《崴崴哇家玉溪灯》分别荣获红塔区2024年中国.玉溪米线文化系列活动魅力花灯展演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4个;舞蹈作品《红蜻蜓》、《乘风归去》、《昨日青空》分别荣获2024年第九届玉溪市青年演员比赛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优秀教师奖5个;花灯歌舞《逐梦新时代》在2024红塔区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中荣获一等奖;花灯歌舞《逐梦新时代》在玉溪市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广场舞《花开梦圆》、舞蹈《顶着太阳月亮走》、《赶街子》在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荣获彩云奖入围作品;花灯舞蹈《灯妹子》在2024年云南省戏曲进乡村成果展演系列活动中荣获优秀剧目奖;舞蹈《溪之歌》、《竺尼诺》在礼赞新时代 工绘中国红红塔区第一届职工文艺汇演比赛中分别荣获两个一等奖。

2024年,我中心共有10个原创文艺作品获奖,其中荣获省级奖项4项,市、区级奖项(含个人奖项)27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5,430,93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0,937.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3,303.99元,下降11.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3,303.99元,下降11.9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退休4人、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5,430,937.91元。其中:基本支出5,209,327.91元,占总支出的95.92%;项目支出221,610.00元,占总支出的4.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733,303.99元,下降11.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9,459.99元,下降15.14%;项目支出增加196,156.00元,增长770.6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2024年职工退休4人、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包含2023年未支出的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9,327.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86,748.03元,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579.88元,占基本支出的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61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3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8,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非遗传承人6人经费补助,每人补助8,000.00元,已完成;

2.2023年云南省艺术基金《顶着太阳月亮走》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节目提升修改,已完成

3.2024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非遗传承人2人经费补助每人补助8000.00元,已完成;

4.红塔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经费预算150,000.00元,实际支出39,730.00元,用于购买非遗工作的打印机1台,手提电脑1台,台式电脑3台,部分完成;

5.遗属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880.00元,用于死亡职工家属生活费补助,已完成;

6.民族歌舞剧《山水恋歌》项目经费150,000.00元,用于节目创作和演出,由于经费无开支,未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0,937.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33,303.99元,下降11.90%,完成年初预算的80.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16,72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8%,完成年初预算的83.3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级非遗传承人6人的经费补助64,000.00元、非遗申报工作采购39,730.00元及省级艺术基金《顶着太阳月亮走》的项目经费补助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4人,基本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56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1%,完成年初预算的61.4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8,877.20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73,800.00元,2024年遗属补助17,88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4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03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79,548.06元,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219,727.29元,生育保险支出33,763.4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4人,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0,6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主要用于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450,604.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四人,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17,880.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8.72元,下降5.24%,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保险购买,汽油费和修理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7,880.0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8.72元,下降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80.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8.72元,下降5.24%。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保险购买,汽油费和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7,880.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差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88.72元,下降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差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外出演出和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属于二级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293,254.58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285,105.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724.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6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585.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25.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本单位为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部门汇总统一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1111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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