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6 16:16 来源: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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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非遗项目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做好非遗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区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区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开展对传统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培养传承人;开展聂耳文化宣传发展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编创室、非遗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我单位属于二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和领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增强两个巩固有力抵制西方国家意识形态渗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责任担当和文化使命感,积极开展文化惠民工作和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积极探索文化发展的新路子,提高全体职工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并落实在行动上。

2.非遗工作

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引进非遗研究、保护管理、传承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人才队伍。

提高社会参与度

加大非遗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非遗的价值和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推动创新发展

加强对非遗项目的研究和创意开发,探索非遗项目与现代生活、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推动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继续努力,不断创新,为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演艺工作

进一步提升演员专业技术水平

专业性、系统性提升演员专业技能训练,积极争取人才培训、交流、观摩学习活动,提升创作人才与演员的艺术素养与眼界。增强文艺创作艺术采风活动力度,寻求创作灵感、挖掘创作素材。

推进艺术项目类别申报

努力打造文艺精品,积极申报2025年度各级别的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的申报工作。

打造精品剧目

在经费保障与划拨到位的情况下,努力实施打造红塔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文化艺术类工程系列项目。

打造文艺精品

努力收集艺术素材,断续打造有潜力的新创作品,进一步提升、打造原创花腰傣群舞《喃嘎喃愣》、彝族群舞《竺妮诺》、花灯歌舞《筑梦新时代》等作品,力争参加2025年度省内外相关专业文艺赛事并摘得荣誉。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艺术工作任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2025年文化艺术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实施计划,按质、按量完成好2025年度各类别的艺术展演主题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1.6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2.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4名职工,减少了工资和五险等相关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1.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2.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4名职工,减少了工资和五险等相关费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1.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退休4人,减少了工资和五险等相关费用;项目支出2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吃紧,减少项目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376.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5.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费补助。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4.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2080801死亡抚恤金2.20万元,用于过世职工家属生活费补助。

(五)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六)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八)2210201住房公积金40.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2070107项目经费20.00万元,用于非遗项目和节目创作项目各10.0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2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00万元,分别是:

1.2025年度新创文艺作品项目经费项目经费10.00万元,用于项目策划与实施,繁荣、创新红塔区文化艺术精品的创作与打造,弘扬本土少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向外界宣传与展示玉溪厚重多彩的地域精神文化内涵和文化自信;

2.红塔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经费10.00万元,玉溪米线节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内涵,独具地域性和民族性的玉溪米线节在历经百年岁月的沧桑后,仍以其独特的生命力融入当代文化的发展中。米线节不仅因米线的美味而闻名,更因其土主崇拜为核心而衍生出的地方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而成为一个承载和融合了玉溪多民族文化素的独特地域性节日,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和文化价值。

3.遗嘱补助项目资金2.20万元,用于2025年在职死亡职工家属遗嘱困难生活费补助。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2.“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2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1万元,固定资产2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0111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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