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4 16:42 来源: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501000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负责食品、药品、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处理,负责价格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商品房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资类消费投诉处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勇毅前行敢担当,重点工作见实效。

1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位居全市前列。1-9月,红塔区接待游客1,161.00万人次,同比增长25.27%,实现旅游收入122.50亿元,同比增长22.70%。实现住宿业营业收入16,301.10万元,同比增长53.48%;工资总额4,913.80万元,同比增长7.00%;文化体育娱乐业实现营业收入4,919.70万元,增幅193.80%

2升级旅游产品和服务,提振文旅消费。针对文旅项目投资、品牌酒店建设、引客入区、举办重大节庆赛事、打造文创产品等给予扶持奖补,结合2023玉溪音乐节、“走进聂耳故乡 畅游幸福红塔”全民营销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文化活动推进引流。充分发挥玉昆足球俱乐部主场赛事聚人气、促消费作用,做“体育+旅游”文章。打造以红塔工业游为核心的特色旅游线路,以卷烟工厂、红塔山主题公园、红塔青创园等为主要内容的红塔山景区成为游客首选,年内累计接待游客2.20万人次。

3持续推进景区创建工作。指导龙马山景区申报国家4A级景区。出台《红塔区绿美景区三年行动计划》并有序推进,全区7A级景区累计投入资金236.00万元,完成景区绿美面积2.40万平方米。对12座旅游厕所进行登记评定。组织青花街景区申报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大营街社区申报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大密罗村申报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

2.文化惠民强推进,群众文化展新貌。

1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一是持续发“红塔文化课堂”平台共建共享作用,年内结合非遗文化传承、文物活化利用等主题开展10期,进一步促进文化交流。二是持续推“百千万文化工程”,争取中央资金近80.00万元用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完成4个乡级文化站、33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打造。三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四季风”“梨园风雅”等文化惠民演出,全年共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01场,线上线下观众累计近90.00万人次。四是完成映月潭和万裕生态城有声图书馆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便民化、现代化。开“聂耳读书节-图书漂流”等系列阅读88次,展览10期,营造全民阅读氛围。

2促进传统文化持续发扬。一是顺利完成红塔区第一个马帮文化展示研究基地王家宅开馆,争取资金近1,800.00万元持续推动文兴祥商号旧址、郭家宅矿业展馆、陈公祠廉洁文化基地等各级文物活化利用,串联三条旅游路线,立足活血文物力量探索活化利用办法。二是依托聂耳故居等文保单位开展各类宣讲、研学活动,年内接待近四万人参观,充分发挥红色文物教育作用。三是明确十四五期间非遗工作方向,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顺利完成第七批区级非遗传承人评审,彝族刺绣、青花瓷烧制技艺等5个非遗项目入选玉溪市首“非遗伴手礼”

3文艺创作亮点纷呈。结合普法强基、乡村振兴等中心重点,完成各类文艺作品创作共47件。其中,《祈昐》、《家和万事兴》“玉星奖”。花灯小戏《家和万事兴》获得玉溪市理论宣讲大赛文艺类节目一等奖。《顶着太阳月亮走》获10.00万元云南省艺术基金奖补。

3.行业管理重强化,文旅市场秩序佳。

1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7月起受理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审核工作。年内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2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个,审批内地营业性演出19场,完成剧本娱乐企业备案7家。二是指导73家文化市场经营户完成文化市场经营统计年报,实现不见面完成年报统计。

2全面落实行业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00余份,以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结合,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203家次;出动人员202人次开展文保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检查328处次。配置68个灭火器箱、136具灭火器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加强行业监管。一是重点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百日行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二是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年内立案调查4件,发现案件线索6件,已按程序办结或移交市级。三是受理并办结完成旅游投诉101件。深入推进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签订退货承诺书9份,收到退货申请12件,均按程序处理完毕。

4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举办旅游宾馆饭店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全区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19名选手入围市级讲解员选拔赛,1人获省级导游技能大赛二等奖。二是结“普法强基”工作要求,组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禁毒、法治等专题培训2场,提升法治管理水平。

4.转变作风重实干,各项工作齐推进。

1党建工作不断深化。持续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局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局党组认真研究并制定下发《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实行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组成局检查组定期对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外出报备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系统内干部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自检自查,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了干部职工规矩意识。

2宣传工作持续发力。策划组织网红达人深度体验红塔游活动,加大短视频推广力度,全面提升红塔区文旅产品知名度。年内红塔文旅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84539条,浏览量17.29人次。视频号发布29条,浏览9.80人次,抖音发布29条,浏览36.00人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市场行业管理股、文化事业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440,30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0,304.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43,112.02元,下降5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43,112.02元,下降57.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需列支青花街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经费,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444,138.92元。其中:基本支出4,512,420.58,占总支出的70.02%项目支出1,931,718.34,占总支出的29.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693,541.63元,下降57.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4,190.38元,下降13.17%;项目支出减少8,009,351.25元,下降80.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降低,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中减少玉溪青花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青花街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支出,降幅变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2,42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7,164.03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256.55元,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1,718.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550.00元,主要用于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经费支出和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8,026.34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旅游革命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资金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0,304.7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减少543,112.02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需列支青花街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经费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其他政协事务支出8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5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41,89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8%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4,841,898.01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38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29,243.76元,抚恤支出11,142.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8,73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8,730.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336,7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433.00元,决算为16,581.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元,决算为13,701.41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63%,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33.00元,决算为2,880.00元,占财政拨“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7%,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支出年初预算为47,433.00元,支出决算为16,581.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9,100.00元,决算为13,701.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333.00元,决算为2,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厉行节约,按照接待有关规定进行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68.50元,增长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9.90元,下降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8.40元,增长59.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增多,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其他文旅工作有关接待5批次,33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422.36元,比上年增加38,167.57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用、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216,439.98元,其中,流动资产2,554,916.30元,固定资产81,522.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80,00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46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22.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2.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02.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本单位为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上级部门统一公开,故《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501111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