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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非遗项目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做好非遗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区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区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开展对传统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培养传承人;开展聂耳文化宣传发展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度文艺工作开展情况
(1)文化惠民演出方面
新年伊始,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文化生活,活跃基层精神文化活动,我中心依次开展了由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宣传部、红塔区文明办主办的红塔区2023年“我们的节日•元宵”主题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演出,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2023年“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走进富源巡演活动,由红塔区妇联主办的“巾帼心向党•奋斗筑辉煌”主题示范展演,由云南省文化馆主办的“大地情深—情系彩云南”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暨《春雨工程》闽滇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走进“国门”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带去了新春的祝福与问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给人民群众带去了欢声笑语,带去了润物细无声的文化佳肴。
随着文艺工作的稳步推进,2023年我中心又先后完成了首届玉溪市群众文化“玉星奖”展演活动开闭幕式文艺演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玉溪花灯戏传承基地授牌暨联合文化惠民演出,“深化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玉溪”—玉溪市2023年全民阅读大会暨版权宣传周启动仪式演出,“五月花盛典”红塔区伊人秀协会年会暨五周年庆公益晚会,“百团千队”“中国梦•玉溪情”—2023年红塔区文化惠民演出巡演活动,浓情端午•粽享欢乐—“百团千队”“中国梦•玉溪情”文化惠民演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月”专场公益晚会演出,玉溪市“七•一”建党节系列庆祝活动—情景剧《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演出,2023年玉溪市职工运动会开幕式演出,“2023年红塔区全国科普日活动启动仪式”演出,2023红塔区“村晚”展示活动“美丽乡村•幸福红塔”专场文艺演出,“情满中秋•欢度国庆”文化惠民演出。一系列文化惠民演出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走乡串寨,扎根人民,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提升了社会效益与服务水平,极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体现文化惠民、育民、乐民的文艺方向,开拓创新文旅融合,打造红塔区文化品牌,助推乡村振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先后参加完成“首届中国•建兴葫芦笙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晚会—山水建兴•美丽家园”精品晚会,“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闭幕式”演出,第37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云南省赛)开幕式演出,“走进聂耳故乡•畅游幸福红塔”红塔区非遗文化展示暨文旅全民营销月启动仪式演出,“玉见青创•智汇红塔”红塔区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快闪活动演出,“美好中国,幸福旅程”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玉溪分会场演出活动,2023赛季中乙足球联赛预赛暖场文艺演出,中国•元江第二十届金芒果文化旅游—金芒果•迎宾晚会演出,“传承爱国精神•奏响时代强音”—第七届聂耳音乐合唱周展演活动,“逐梦赛场励斗志•携手奋进新征程”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第十八届警察职工运动会开幕式演出,云南省第十届老年人健身运动会“共享阳光”开幕式演出,唱响龙马山•燃情彝乡美——小石桥彝族乡第十三届火把节暨首届民俗文化节文化惠民演出,第二十一届中国·华宁柑桔旅游文化节开幕式“你好•华宁”迎宾文艺晚会演出,2023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分会场—华宁县2023年“小村大梦 幸福碗窑村”文艺演出,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云南大营街米线节美食品鉴推介活动”开幕式“千年玉水长•一城米线香”文艺演出,“清风玉溪•廉润文化”红塔区廉洁文化建设主题专场演出,2023年“七彩云南”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惠民演出活动。
(3)文艺创作方面
我中心在文艺创作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力求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把创作文艺精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重要使命和目标追求,同时为完成2023年艺术创作工作计划,中心骨干人员分别前往西盟县、德宏州开展艺术创作采风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习交流活动,收集了珍贵的创作素材及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经验,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强有力的基础。
截至2023年10月,我中心先后新创文艺类小作品20个,新创专题文艺晚会10台,提升打造优秀文艺作品2个,完成文化惠民系列演出达96场次,累记演出行程近8000公里,线上线下观看人数累记近81万人次。
在奖项荣誉方面,我中心青年编导李鹃宇获得由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省十六运会、省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个人嘉奖荣誉,由我中心青年歌手王静洁演唱歌曲《心上人下达玛花》喜获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玉溪选拔赛一等奖,由我中心参加创作演出的花灯小戏《家和万事兴》荣获玉溪市首届群众文化“玉星奖”,红塔区2023年“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玉溪市2023年“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一等奖;原创花腰傣舞蹈《祈昐》荣获玉溪市首届群众文化“玉星奖”;由我中心青年歌手潘薇羽演唱的歌曲《迎风逆袭》荣获玉溪市首届群众文化“玉星奖”入围奖;原创花灯舞蹈《扇花团团崴起来》、参加演出的舞蹈《水田彝谷》分别荣获玉溪市首届群众文化“玉星奖”入围奖。原创花腰傣群舞《顶着太阳月亮走》获得云南省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资助,玉溪市文联2023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资助,下一步将在经费划拨到位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重点提升打造,精益求精。
截至2023年10月,我中心累记获得市、区级奖项9项,获奖作品6个。
2.非遗工作
(1)非遗业务能力培训
为提升我区非遗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从事非遗保护工作,我中心积极组织和参与非遗相关业务培训。1月,参加区文旅局组织关于加强红塔区非遗工作专题研究会,进一步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3月,中心派遣李雪皎赴曲靖参加云南省非遗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4月,组织传承人参加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培训班,为推进我区非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发展奠定基础。5月,中心组织红塔区50名“新时代好少年”和50名“省级三好学生”开展五一红色研学旅行活动。7月,积极组织“青花瓷烧制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王子强参加2023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文化振兴”陶艺专题培训班。同月还参加玉溪市202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骨干培训班。8月9日至11日组织红塔区非遗工坊负责人共4人分别赴通海县、华宁县参加玉溪市“非遗工坊”业务骨干培训班。8月17日至26日,中心派遣李昊赴昭通市参加云南省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8月20日至24日,中心副主任柴霖赴腾冲市参加云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级研修班”。
(2)非遗项目名录及传承人申报工作
为建立完善我区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指导非遗项目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我中心积极进行田野调查,不断深入基层,发现并积极组织协同申报非遗项目名录。4月,我中心配合区文旅局发文通知各乡、街道申报区级第七批非遗传承人。5月,对各乡街道开展调查区级第七批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6月初步调查了大营街街道今年申报的第七批区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大营街青松毛土灶烤鸭烧制技艺(郭金雄、郭强)、酒礼歌(可聪仙、李琼英)、青花瓷烧制技艺(甘玉善)具备申报条件。7月对非遗传承人的申报进行走访,先后调查了大营街街道5人、凤凰街道2人、春和街道1人、北城街道3人、玉兴街道3人申报区级非遗传承人的基本情况,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修改、完善。8月,开展2024年度省级非遗项目“米线节”、省级非遗传承人专项保护资金申报工作。9月完成2023年市级第七批非遗传承人(陈光林、白忠娣、钱晓丽、王建伟、黄志红)申报材料,并于9月6日通过红塔区2023年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会,随后报送市非遗中心。同月完成2023年省级第七批非遗传承人(陈宝贵、孔繁鹏、李家彦、周国红)申报材料并报送市非遗中心。10月,整理2023第七批非遗传承人申报材料,做好评审会准备,同时组织开展2023省、市级非遗传承人考核工作。
(3)非遗资料库材料完善及材料报送
我中心积极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1月,按区文旅局要求上报部分非遗项目图文简介,整理全区131项非遗项目图文简介,更新省、市、区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工坊、伴手礼、传承基地数据信息。随后配合凤凰街道非遗工作人员完善该街道管辖内非遗项目、传承人档案。根据省、市级非遗工作要求,填报2023年红塔区市、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数据信息。按市、区文旅局要求上报《玉溪市文旅名特优商品推荐名录》。2月,填报2023年春节期间大营街米线节相关的图文、视频信息;随后根据省厅文件通知,填报完善省级传承人李桂英、施桂凤相关信息。4月,根据红塔区委办公室信息股信息约稿工作要求,报送“民间手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匠人(泥瓦匠、铁匠、木匠、石匠等)的生存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根据省、市级工作要求,报送非遗执法年检。5月,统计区级46项非遗项目报送市非遗保护中心。参加省级、市级非遗伴手礼评选活动,推送尼苏刺绣、红塔什锦南糖制作技艺、北城酱油酿制技艺、玉溪老酱传统制作技艺、青花瓷烧制技艺5项非遗项目相关作品参加评选。6月,根据《关于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检查的函》,配合文旅局开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根据市级非遗工作要求,玉溪将建设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需要各县区提供省、市级非遗项目简介和图片,非遗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搜集、整理红塔区4个省级非遗项目、18个市级非遗项目简介和图片报送市级。9月,推荐填报省级“乡村工匠”陈宝贵相关申报材料。10月,推荐上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根据市级要求提供李氏正骨疗法相关情况说明。
(4)非遗推介展演及法律政策宣传
为做好我区非遗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区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1月,我中心按照市级非遗工作要求,对我区成功申报的3个项目鸭肉烹制技艺(大营街烤鸭制作技艺)、果脯蜜饯制作技艺(玉香楼蜜饯制作技艺)、中医正骨疗法(李氏正骨疗法)进行宣传报道。2月,积极配合玉溪花灯学会组织花灯非遗传承人观摩学习玉溪花灯剧院大型花灯剧《莫愁女》。4月,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走进聂耳故乡•畅游幸福红塔”全民营销活动。5月,组织非遗传承人报名参加云南省文化馆在大理举办的“风从这里来 云上三月街”2023云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产品采购大会产品征集展销推介。同月组织了红塔区部分代表性非遗项目参加“美好中国,幸福旅程”为主题的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玉溪分会场活动。6月11日,在玉溪市峨山县嶍峨古镇,我中心受邀参加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玉溪市文化馆(市非遗中心)、峨山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玉溪市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暨“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非遗歌舞乐展演演出及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活动过程中,我中心积极组织红塔区具有代表性和商业价值的非遗产品:传统酸醋酿制、玉香楼蜜饯、甸苴王家老酒、青花瓷等参加此次非遗产品展示展销,并向现场观众和游客开展非遗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月15、16日在万达广场开展非遗市集活动。8月12日积极组织非遗彝族刺绣传承人白忠娣、施秀华等参加小石桥彝族乡第十三届火把节暨首届民俗文化节非遗刺绣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以文促旅,大力宣传我区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带动小石桥彝族乡旅游经济发展以及本地群众创业增收。8月按照年度公共文化云绩效指标任务,统计本区域非遗、文创商家特色文创产品18件,到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进行展示展销。目前积极组织“青花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滕东村参加9月24日至28日在昆明举办的(2022—2023)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
3.办公室日常工作
(1)加强财务管理,打好“金算盘”
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发挥财务职能,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到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在做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及时为职工办理工资、福利、退休人员工资变动等各项工作。
(2)规范人事工作,管好“花名册”
中心积极开展人事工作。认真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根据相关政策,为符合规定的干部职工办理各类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准确办理职工职务晋升、职称聘任。
(3)加强档案管理,建好“资料库”
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和查阅、借阅程序,扎实做好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各类文件、数据资料及重要实物的归档工作。
4.安全维稳工作
做好中心的用电、消防、交通安全及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方面知识的教育学习,对演出用演出用电及装台、拆台安全加强管理使安全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大事、要事来抓,明确班子成员及各岗位专责和室队的责任,要求班子成员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作演出节目的审核工作,坚持对职工交心谈心,做到发生矛盾纠纷不过夜,及时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使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5.其他工作
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文明城市网格点值守工作。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参与河道清理工作、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开展了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服务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编创室、非遗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6,164,24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4,241.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595.30元,增长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595.30元,增长1.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五险公积金逐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6,164,241.90元。其中:基本支出6,138,787.90元,占总支出的99.59%;项目支出25,454.00元,占总支出的0.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595.30元,增长1.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157.30元,增长3.60%;项目支出减少129,562.00元,下降83.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五险公积金逐年增加,项目经费减少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无法按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8,787.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2,266.00元,占基本支出的9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521.90元,占基本支出的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5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遗嘱补助资金项目17,880.00元,17,880.00元用于我单位死亡职工的母亲和儿子的生活费补助;
2.2023年度新创文艺作品项目经费150,000.00元,7,574.00元用于节目创作采风下乡出差差旅费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4,24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3,595.30元,增长1.37%,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五险一金逐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67,34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和其办公支出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5,56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1%。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3,00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8,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决算为18,86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8,868.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9%,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86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8,86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难以落实,尽量减少接待,尽量减少公务用车行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57.42元,增长2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52.42元,增长4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5.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保险和其他交通费增加,所以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演出、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260,530.33元,其中,流动资产6,000.00元,固定资产254,530.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46.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42.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68.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68.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本单位为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上级部门统一公开,故《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1111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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