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1000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非遗项目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做好非遗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区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区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开展对传统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培养传承人;开展聂耳文化宣传发展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非遗工作
(1)贯彻落实非遗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完成全区非遗保护总体规划和分项实施计划;制定全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标准、规范;承担和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遗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2)组织开展区内非遗田野调查工作,以田野调查、采访座谈、接受申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搜集、整理和研究遗产,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多种手段真实、系统的记录在案;组织非遗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工作;做好红塔区非遗资料数据库建设。
(3)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与指导项目实施保护情况;组织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进行非遗保护的报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非遗项目传承人培训班,进行非遗政策法规知识宣讲以及传承人技艺培训,不断加强非遗传承人业务水平。
2.文艺创作、演出
(1)在经费保障与划拨到位的情况下,努力实施打造红塔区“十四五”规划编创重点文化艺术类工程系列项目。
(2)努力收集艺术素材,断续打造有潜力的新创作品,进一步提升、打造原创花腰傣群舞《顶着太阳月亮走》《灯妹子》及原创情景歌舞剧《玉水长 米线香》等作品,力争参加2023年度省内外相关专业文艺赛事并摘得荣誉。努力打造文艺精品,积极申报2023年度各级别的文艺精品项目创作的申报工作。
(3)坚持面向农村,送戏下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丰富红塔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精神生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编创室、非遗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6,080,64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0,646.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805.53元,下降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805.53元,下降0.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无法足额下达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6,080,646.60元。其中:基本支出5,925,630.60元,占总支出的97.45%;项目支出155,016.00元,占总支出的2.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805.53元,下降0.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007.97元,增长2.70%;项目支出减少180,813.50元,下降53.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无法足额下达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5,630.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75,127.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503.18元,占基本支出的2.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1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舞剧《萤火之光》项目经费25,000.00元,支出10,305.00元,开展了前期脚本研讨会部分工作;
2.2022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48,000.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6人,每人补助经费8,000.00元,完成了对非遗传承人工作的经费补助;
3.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文艺演出补助经费项目20,000.00元,经费补助到位,演出场次已完成;
4.2022年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65,000.00元,市级非遗传承人13人,每人补助经费5,000.00元,完成了对非遗传承人工作的经费补助;
5.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项目50,000.00元,支出500.00元,用于非遗传承评定会外请老师的费用,开展了部分工作;
6.舞剧《聂耳》项目经费25,000.00元,支出7,837.00元,用于舞蹈民间采风出差费用,开展了此项目部分工作;
7.舞蹈《路》项目经费50,000.00元,支出3,374.00元,用于舞蹈民间采风出差费用,开展了此项目的部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0,646.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805.53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办公经费无法落实到位,经费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50,19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5%。主要用于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支出3,995,177.24元;项目支出22,016.00元;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65,000.00元;2070111文化创支出48,000.00元;2070199其它文化和旅游支出2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3,51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9%。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3,32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占一般公共预职工社会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3,6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11.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16.3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11.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316.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难以落实,尽量减少接待,尽量减少公务用车行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611.32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667.20元,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11944.12元,增加44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数13,316.32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数2078.20元,比上年增加11,238.12元,增长540.76%;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5.00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00元,比上年增加706.00元,增长119.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汽车老化增加了修理费和保险费用;其二、2022年公务接待费用比2021年略有增加是外请了两批次16人的专家老师讨论舞剧脚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非遗工作下乡、收集材料,舞蹈下乡采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请专家讨论我单位舞剧、舞蹈脚本研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285,143.5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285,14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本单位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部门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1111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260956471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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