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3 10:3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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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负责食品、药品、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处理,负责价格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商品房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资类消费投诉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事业股(文博股)、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市场行业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溪市红塔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玉溪市红塔区文化馆

5.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

6.玉溪市红塔区图书馆

7.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非遗数据库建设,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旅游革命、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申报管理和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全域旅游、旅游厕所、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和旅游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建设与创建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国内外、对港澳台的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承担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景区、景点平台搭建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的交流推广活动。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统筹红塔区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开展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负责导游资格证及导游队伍管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生产与管理(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负责平安旅游等工作。负责图书、文物博物等要害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负责一部手机游云南各行业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行业社管综治、防范邪教、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维稳、防灾、禁毒防艾、应急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指标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参公单位1个: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5个:玉溪市红塔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玉溪市红塔区文化馆、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玉溪市红塔区图书馆、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

具体情况如下: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馆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玉溪市红塔区图书馆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9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6.4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9.2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文旅产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等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6.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6.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9.2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文旅产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等项目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6.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9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45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项目支出56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83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增加文旅产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等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70101行政运行317.05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二)2070104图书馆232.84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图书馆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三)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453.12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四)2070108文化活动80.00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专项支出。

(五)2070109群众文化206.39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馆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六)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62.85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文化旅游执法工作项目支出。

(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93.08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费支出、上牟溪冲文明寺修缮、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经费补助、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旅游革命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各大项目支出。

(八)2070204文物保护19.7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文物保护支出。

(九)2070205博物馆14.11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博物馆基本运转支出。

(十)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144.62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工资福利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

(十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支出。

(十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费支出。

(十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五)2080801死亡抚恤3.9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十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

(十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十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支出。

(二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161.03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十一)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0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基本运转支出。

(二十二)2011350事业运行10.74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文化馆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为对下转移支付接收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6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3.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0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3.3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355人次。

增加原因是参考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计划增加迎接工作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6万元,较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4.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万元,较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4.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是参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红塔文化馆、红塔区文物管理所减少相应预算,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增加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上牟溪冲文明寺修缮项目经费。完成上牟溪冲文明寺大殿修缮工程,抢救性修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督促监理单位进场监理,业主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工程竣工后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并支付项目全款。积极做好文物和革命历史遗址保护工作。

(二)公共服务文化体系建设经费。1.按照《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红塔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办发〔201744号)中《红塔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设置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区共计村(社区)104个,计划每年补助村(社区)10个。2.打造红塔区民乐演奏普及与培训展示基地红塔区合唱普及与培训展示基地、创建红塔区文化馆少儿艺术活动示范基地。3.推进建立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乡(街道)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网点的总分馆制建设。4.积极组织参加省新剧目展演群众文化彩云奖青年演员大赛群星奖,规划实施红塔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工程,加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强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和出版物的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送戏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

(三)红塔区文物人才培训经费。完成2023年组织本单位职工、各乡街道文化事务中心、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员进行文物保护工作专业业务培训。成立文物保护工作业务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培训方案,资金落实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者业务能力。

(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经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十四五宏伟蓝图,聚焦玉溪之变深入挖掘亮点成效、感人事迹,创作一批小戏、曲艺、小品、歌舞、广播剧、视频短片等艺术形式多样、地域特色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小型剧(节)目创作国有文艺院团和文化馆每单位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个站不少于2个。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到社区、乡村推动群众文化工作蓬勃开展,零距离地为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送去欢乐和文明,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开展中国梦·玉溪情红塔区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乡村乡村振兴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将聂耳音乐之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我们的节日戏曲进校园文化扶贫扶志法治文化自强、诚信、感恩送欢乐下基层等主题实践活动。

(五)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经费。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生产与管理(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负责平安旅游等工作。负责图书、文物博物等要害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负责行业社管综治、防范邪教、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维稳、防灾、禁毒防艾、应急等工作。做好文化旅游产业指标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六)文化旅游执法工作经费。依法受理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监督各类相关项目规划的执行,协调处理相关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所辖区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文化活动、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区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和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一年四次;负责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检查,完成检查800余次;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业主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市场管理要求培训四次;规范市场秩序;配合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安全检查相关工作;配发执法人员服装;开展常态性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

(七)革命历史遗址保护经费。设立革命遗址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完成革命遗址保护名录的认定和公布;划定保护范围,统一保护标志;落实革命遗址保护责任人制度;加大革命遗址保护修缮力度。

(八)文旅产业全产业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加快推进聂耳音乐小镇、乡韵红塔乡村振兴文旅环线项目等新开工项目;加快半山酒店建设,推动常乐温泉半山酒店宣传营销,加快高品质酒店建设,推进高铁新城酒店建设;照补足夜间旅游吸引物短板的思路,结合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等建设要求,推进青花街、水映溪里特色街区、灵秀云栖艺术谷建设,推动夜间经济聚集街区建设,促进文旅市场繁荣,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

(九)旅游革命工作经费。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启动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材料准备,进行新创建成功A级景区智慧景区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完善,开展2023年玉溪米线节宣传营销及推介活动,进行乡韵红塔项目建设。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创建五星级酒店、半山酒店各一个,具体时间根据省文旅厅文件决定,到省外开展不少于2次宣传营销活动,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云南省文博会,展会举办时间据上级文旅部门通知为准。

(十)2023年度新创文艺作品经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现实高度和未来高度,对文艺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出了精辟论述,深刻阐明了事关文艺工作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艺工作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文艺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推进文艺繁荣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必将成为我国文艺事业发展史上的经典文献和重要里程碑。广大文艺工作者要通过生动的文艺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以及具有美感的艺术形式,在潜移默化中温润人的心灵,担负起为新时代培根铸魂的历史使命。

(十一)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青花瓷器烧制技艺米线节经费。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遗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组织项目小组人员完成实地考察、记录项目(制作材料、制作过程);组织项目小组人员完成材料整理(纸质文本、电子文本、视频拍摄、图文刊册等设计工作);整合所有相关申报材料,邀请省级、市级专家召开红塔区申报国家级非遗米线节”“青花瓷器烧制技艺项目研讨会,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指导与修改。做好红塔区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工作。

(十二)图书报刊采购经费。1.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新书采购数量不低于3,500册;2.新书采购率(实际采购/计划采购)不低于90.00%3.政府采购完成率不低于90.00%4.尽最大程度满足社会各界各层次读者阅读需求,读者满意率85.00%以上;5.保证图书馆藏书体系不断壮大和更新。

(十三)文化活动及工作经费。计划开展1.美术作品展览2期。2.美术培训:2期。3.文艺培训:2期。4.文艺演出:梨园风雅:每月2场;四季风:计划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开展四季风演出,每季度至少演出2次。紫艺杯:计划于10月开展全区群众艺术汇演1场。5.数字文化馆:红塔区文化馆计划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按时发布活动预告和文化活动信息简报、文化精品视频等,让群众及时参与和获取活动信息,让大家可以直接了解和参加文化馆的活动。真正做到向全民免费开放,足不出户学知识、看演出,让文化真正地深入群众。

(十四)区级文物保护经费。加大对红塔区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整理和宣传,对红塔区50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发展建设规划工作;收集和整理红塔区文物资料,编撰《红塔区文物志》;积极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红塔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1处,开展红塔区碑刻普查工作,在普查和拓片的基础上,进行红塔区碑刻研究,编撰出版红塔区碑刻集萃,组织红塔区碑刻拓片展览。完成上牟溪冲文明寺大殿梁架打牮拨正,更换受损瓦屋面瓦件、更换受损木构件、加固墙体等;完成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标志碑制安工程(干沟何氏家族墓、甸尾观想楼与得月亭、广卫王家宅)验收工作。完成《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志》出版1项;完成2023年度红塔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器材购置不少于40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是指在文化市场检查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日常经营内容、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市文化市场监管部门为随机抽查的实施主体,包括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随机抽查对象为文化市场各类证照齐全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或者场所。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7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人员费用减少。其中办公费8.00万元,较上年减少9.59万元,下降54.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将各类办公相关支出细化列出,导致办公费减少;租赁费69.0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增长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6.67%,原因是参考上年支出预算,正常浮动;工会经费5.05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81%;福利费5.05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81%;其他交通费用18.54万元,较上年减少1.80万元,下降8.85%,以上费用变动是由于单位人员变动减少,相关费用减少;邮电费0.58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水费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00.00%;电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差旅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维护(修)费2.92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217.39%以上费用增加是由于上年度预算支出明细基数为零,本年度细化预算,将各类办公相关支出细化列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28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05万元,固定资产361.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40.9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68.2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6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111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2055407534.pdf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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