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1000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做好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指导非遗项目保护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传承人管理体系,项目传承体系;做好非遗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组织全区开展非遗资源,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类展示、展演、对外交流、宣传传播等活动,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全区非遗资源、代表性项目的研究工作,整理出版书籍、声像资料等研究成果;开展对传统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的挖掘、整理,创作符合时代需求的作品,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培养传承人;开展聂耳文化宣传发展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非遗工作
2021年,红塔区非遗中心完成与红塔区文化馆非遗工作的交接,完成2021年市级非遗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红塔区共申报了5个市级传承人,积极推进2021年红塔区非遗项目及非遗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区级项目的评审工作,准备进行区级传承人的评审。组织参与云南省“文化和遗产日”宣传展示暨“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系列活动。开展了红塔区2021年“文化和遗产日”进景区,走进青花街活动。在青花街入口处大屏滚动播放红塔区非遗传承人以及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视频资料,举办“红塔区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品展”。
2.创作及文艺辅导工作
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年头召开编创的工作会议,制定创作计划,修改提升大型民族舞剧《萤火之光》台本,创作舞蹈《鼓舞飞扬》、《顶着太阳月亮走》,修改提升舞蹈《馒馒鼓鼓》,创作排练红塔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礼赞百年风华,筑梦红塔未来”大型文艺晚会,创作排练华宁县庆祝建党100周年“红心永向党,奋进新时代”大型文艺晚会。创作排练玉溪市高新区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
完成大型舞剧《聂耳》申报云南省委宣传部艺术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创作排练反映玉溪第一党支部的作品花灯小戏《找亲戚》、音乐情景剧《红心照任井》。大型舞剧《萤火之光》成功申报区级财政,舞蹈《顶着太阳月亮走》准备推送参加2021年11月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歌舞乐展演比赛。
为完成2021年艺术创作工作计划,我中心编创人员先后参加了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玉溪市舞蹈家协会、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室主办的艺术采风活动,分别至元江、易门等乡镇村寨收集创作素材。
3.演出工作
紧紧围绕建党一百周年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分别开展了“中国梦、玉溪情”2021年红塔区红色文艺轻骑兵庆祝建党100周年、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暨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礼赞百年风华,筑梦红塔未来”红塔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红心永向党,奋进新时代”华宁县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玉溪市高新区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玉溪卷烟厂庆祝党100周年歌唱比赛演出、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红塔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命名表扬大会演出。积极参与聂耳纪念日开幕式文艺晚会演出及青花街开街演出活动,参与第三届“中华诗人节”颁奖晚会的演出,参与聂耳民族乐团迎新春晚会、春节音乐会、聂耳纪念日、青花街演出活动;组织创作策划玉溪市审计机关“学党史永远跟党走,献礼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暨第21期文明讲堂演出,赴香格里拉参加“中国梦·边关情”暨民族团结大舞台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演出了青花瓷烧制技艺研学活动各项仪式活动;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彩排录像、专家评审会演出各项活动。全年共计参加各类重大演出活动53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1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0.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96万元,占总支出的94.50%;项目支出33.58万元,占总支出的5.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0.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6.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2.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项目名称:文化惠民演出、扫黑除恶节目创作补助经费,支出15.00万元,多角度宣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戏曲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开展2019年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活动。
2.项目名称: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补助经费,支出5.60万元,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传习活动的开展,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省财政给予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0.80万元补助,进一步激发传承人带徒授艺的积极性。
3.项目名称:2021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支出4.50万元,为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调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性,改项目以实施多年,并取得良好的成效,传承人每人每年0.50万元补助,进一步激发传承人带徒授艺的积极性。
4.项目名称:刘家亮青花瓷传承人项目补助经费,支出8.00万元,用于刘家亮器材补贴和成立“玉青窑陶瓷中心”对青花瓷烧制产品进行营销。
5.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遗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拨付5.00万元,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使用。
6.项目名称:楹联文化、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非遗发展宣传相关经费,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外请非遗专家老师评审费和相关材料费。
7.项目名称:大型舞剧《萤火之光》项目经费,拨付10.00万元,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未按工作计划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0.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文化工作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刘家亮青花瓷传承人项目经费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7万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00.00%。无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占77.78%;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2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文旅厅领导一行人实地调研红塔区非遗项目工作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无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年底成立,属于新建单位,2021年开始有自己的独立核算账户。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本单位为下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11为空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绩效管理有关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重点项目情况,编制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注重预算绩效管理,于每年年底开展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完成后开展自查自评,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是否与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应。通过绩效自评,规范单位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下级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7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项目各项设定绩效指标都已完成,绩效评价等级分别为5个优、1个中(原因:由于新冠疫情,未按工作计划开展。),1个差(原因:财政资金无法下达,工作无法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200135700401111
玉溪市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40540143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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