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4 10:4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9月全区共接待国内旅游者5,730,803万人次、增长151.46%,预计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788.00万人次、增长102.57%。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49,400.00万元、增长186.09%,预计全年可实现旅游总收入600,000.00万元、增长109.72%。完成住宿业营业额6,451.00万元、增长38.13%,预计全年住宿业增长40.0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21.00%,预计全年增长20.00%1-7月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速71.60%,预计全年增长60.00%。完成2家住宿企业的纳限工作,预计全年完成5户住宿企业升规、1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升规。

2.推动文化事业繁荣有作为

1)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取得新成就。一是创作花灯歌舞《哇家玉溪好地方》、《碧玉清溪美家乡红塔赞》等各类文艺作品创作共139件。舞蹈《同一片蓝天》获第九届全国校园舞蹈类表演创作一等奖、《就是这么牛》获中国舞蹈家协会云南独立承办方表演金奖。积极申报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项目《聂耳》。二是开展文化惠民演出30场,预计全年完成50场。三是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礼赞百年风华筑梦红塔未来”区级文艺晚会,11个乡街道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45场。举办博看朗读杯和少儿优秀美术作品展活动。四是督促辖区内23家艺术考级点进行考前备案,对9家考级点进行现场检查。

2)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新提高。一是发挥两馆资源优势,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36场、公共文化讲堂进社区19场、送春联下乡活动19场,参与群众超过10.00万人次。二是持续做好两馆一站免开工作。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70.00小时,采购新书2,571册,入藏1,295册,接受图书捐赠451册;订购期刊358种、报纸81种,电子图书100.00万册、电子期刊4,000种;线上线下合计外借9,967人次、阅览892,203人次;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1,631条,浏览量为789,327人次。开展公益辅导、培训班51期,培训653人次,举办线下展览6期,线上展览268期。三是成功创建中华诗词之区,更新九龙池文华院诗词楹联98副,新增兰溪桥诗词匾额34副。指导协助5家单位成功创建“中华诗教示范单位”,红塔区被授予“中华诗词之区”称号。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新进步。一是成立红塔区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申报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人,新增区级非遗项目6项。二是成立玉溪花灯学会,选出13首最具代表性的曲调作为玉溪花灯推广普及的重点。(刘家亮)青花瓷传统烧制技艺成功申报为省级民族文化项目。三是承办“自然和文化遗产日”非遗进景区活动,在青花街集中展示非遗项目共20余项。

3.推动文博事业有突破

1)积极做好文物和革命历史遗址保护工作。一是建立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库,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器配置65套。二是加强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夯实文物安全责任,对各乡街道进行考核,层层签订2021年责任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检查47次,431人次,发现隐患228条,整改48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6次。三是争取中央资金361.13万元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玉溪文兴祥商号旧址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北城李家大院9号院(二期)进行修缮。完成上山头白龙寺、玉溪李鸿祥旧居修缮工程终验。投入505.00余万元加大革命历史遗址中共玉溪县第一个党支部成立旧址和护乡五团保护工作。编制完成老城区玉溪郑氏旧居、玉溪赵佩青旧居、玉溪李鸿祥旧居、玉溪黄允中旧居及文昌宫修缮方案,通过评审。四是召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清单整改专题研究会,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加快文物活化利用,博物馆建设工作有新成效。一是推动滇中民俗博物馆(红塔博物馆)建设。拟选址高铁新城B2地块,已提交土地调规申请并争取省局的指导和支持。藏品整理工作已达成初步意向。二是加大红塔区博物馆群建设力度。扎实推进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玉溪窑址博物馆、州城记忆博物馆、非遗博物馆等项目前期,编制博物馆群可研。利用北城李家大院9号院打造乡愁书院。三是完善“四有工作”,强化档案管理,全区50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建档完毕。

3)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一是梳理新兴州古城历史文化脉络,起草《新兴州古城历史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挖掘实施方案》,完成《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志》编纂初稿。二是举办“星火燎原百年红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览,共计接待观展人数19,336人次。三是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提升业务能力,推介红色学习体验线路。

4.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有进展

1)高度谋划旅游产业工作。制定了《红塔区2020年度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考核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召开了文化旅游产业工作会,签订了《2021年红塔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

2)完善规划编制及品牌创建。一是发文实施《红塔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编制完成《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过政府常务会议;编制完成《红塔区东部片区乡村振兴规划(20212025)》,通过评审;二是红塔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已通过验收并公示,汇龙温泉文化庄园、丽棠酒店被评为精品酒店,黄草坝村被命名为省级旅游名村。

3)持续开展旅游重大项目推进。一是上报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乡村振兴涉文旅项目,成熟类3个、储备类6个、规划类5个。编制完成玉溪市红塔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正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债。乡韵红塔乡村振兴文旅环线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开展土地流转,农发行计划放贷3,000.00万元作前期费用。二是进一步做实做细“十四五”期间在建、新开工、储备项目,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共梳理项目65个、总投资301,070.00万元。三是认真抓好常乐温泉酒等在建类旅游项目,聂耳音乐小镇顺利推进、预计年内开工,铂尔曼酒店五星级酒店实现开工建设,对现有景区及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7个重点旅游项目1-9月份共完成投资11,000.00万元。四是将支撑50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梳理,分解到局班子成员,形成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的机制。

4)提升旅游设施品质。一是对新增加的A级旅游景区及32座旅游厕所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二是完成2座旅游厕所评定、打点、上线,6座洗手台验收;5A级景区分类垃圾亭建设。三是验收西部片区旅游标识系统一期,完善了该片区旅游标识指引功能。四是玉溪青花街通过省文旅厅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公示,同时申报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5)强化旅游宣传营销。加大红塔区文化旅游资源、重大节庆系列文化旅游活动和线路推介的宣传,推出“聂耳和国歌”红色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宣传活动,策划“聂耳故乡幸福红塔”形象宣传片的制作拍摄,组织文化创意企业参加省文博会。19月,在“红塔文旅”等新媒体转载发布信息354篇,浏览量177,694(人次)。

4.强化行业监管有担当

1)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坚持依法行政,2021年,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个,办理变更许可7个,注销各类许可证4个,完成《娱乐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15个。

2)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加强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止1015日出动执法人员801人次,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576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收缴盗版书刊11册,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18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件,收缴罚款18.70万元。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计24次。二是抓细抓实助力创文固卫。制作发放、更新整改创文公益广告,辖区内文旅企业按要求全覆盖。增加无障碍停车位12个,整改无障碍通道8个,完善母婴室6个。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对发现立行立改。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2021年,共受理旅游投诉19起,来电来访举报11件,办复率100.00%

3)抓实市场安全生产。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好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守安全底线,督促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反恐维稳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揽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全面落实民主生活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三是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坚持抓好“三会一课”、“上党课”“党员积分管理”、“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好“互联网+党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溪市红塔区旅游质监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225.27万元,增长25.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支出、汇龙生态园奖补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相关预算,人员变动减少对应基本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28万元,占总支出的50.28%;项目支出551.0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5.23万元,增长26.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支出、汇龙生态园奖补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相关预算,人员变动减少对应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7.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58万元,下降14.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对应人员的相应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82万元,增长146.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支出、汇龙生态园奖补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支出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4.08万元,主要用于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专项经费支出56.00万元、(玉溪青花街)文化产业扶持资金补助资金支出100.00万元、汇龙生态园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支出200.00万元以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178.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对比增加255.27万元,增长30.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基本支出中因人员调出,减少对应支出;项目支出中增加玉溪青花街文化项目支出、汇龙生态园奖补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宣传事务4.4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0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5%。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904.49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13万元、抚恤支出26.5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3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6.1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4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按照接待有关规定进行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3万元,增长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1.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按照接待有关规定进行接待。因疫情缓解,日常检查频率及上级检查考核次数有所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69.72%;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30.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检查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创建楹联文化和诗词之乡检查、其他文旅工作有关接待7批次,55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7万元,下降10.17%。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减少;二是核定劳务人员为一名,较上年劳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3.45万元,维修(护)费1.75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专用材料费0.23万元,劳务费3.02万元,工会经费5.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67.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01万元,固定资产101.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减少198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5.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786.77平方米,账面原值1224.8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4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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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严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自评是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汇总二级部门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填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总体开展情况。成立绩效评价组,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开展自评工作,逐项核算自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执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审批支付按照本单位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1年按照《红塔区全域旅游规划》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不断完善红塔区“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提升红塔区旅游产品品质,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市民与游客共享,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市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实现“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全域目标。积极创建“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区”和“中华诗词之乡”、完成“三下乡、四进社区”文化惠民演出,进一步推进图书馆文化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保证红塔区文化和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维持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有序开展、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文化旅游行业管理。完成6项区级文保单位抢救性修缮工作、图书采购及其他文化活动。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22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22个项目各项设定绩效指标都已完成,绩效评价等级优17个,良5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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