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三)拟订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体育发展规划;
(四)拟订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出版物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拟订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六)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七)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八)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广播电视机构的交流、合作等工作;
(九)统筹规划群众性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公关和成果推广。
(十一)组织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公益事业单位发展和稽查工作水平;
(十二)承担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全民健身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体育总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制定计划,狠抓学习,干部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
制定了《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一是通过局务会、系统会,行业扶贫、扫黄打非、安保信访维稳、保密、依法治区、创文、创卫、消防安全知识、文物、非遗、花灯、体育指导员、工间操等等各种业务学习培训会89期,培训人员1965人次;二是邀请区纪委驻发改局纪检组领导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1期,培训人员170余人;三是积极选派165人优秀干部职工参加中央、省、市、区上级业务部门的“三抓三保”、依法治区、行业扶贫、文艺创作、文化产业提升、能力提升、文化执法、文物保护、非遗、花灯剧目传承、陶文化交流等培训;四是积极组织观看电影《皱碧华》、参观区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等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人创新工作的能力和提高工作水平的能力。五是开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十讲等专题学习23期,培训人员556人次。
(二)认清目标,明确责任,各项工作及时安排到位。
按照区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区五届人代会二次会议2018年我局的工作目标和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抓三保”系列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责任目标,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局2018年的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工作计划》、《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三抓三保”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召开全系统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2017年工作,并对2018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签订了《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职能目标工作责任书》18份,每个季度下派“三抓三保”工作责任清单4份,工作任务清单14份,做到了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严格清单,对标对表,“三抓三保”和职能目标按期推进。
1、经济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任务数150000万元,目前,我局积极配合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做好玉溪市文化广播影视传媒中心项目和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做好搬迁项目,截至11月15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809.95亿元(传媒中心3.64亿元;运动学校45409.95.亿元);招商引资,任务数8000万元,目前已完成5000万元;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任务数300万元。目前,正积极争取中;上级资金任务数978万元,截至月底,完成734.6万元;娱乐业增速任务数35%,截至11月15日,纳入统计的玉溪市金生游乐发展有限公司娱乐业收入为225万元。上半年完成娱乐业增速35%。下半年,由于金生游乐位于聂耳公园内,海绵工程改造,已暂停营业。
2、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积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套政策。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方案》,年内将公布实施。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日趋完善。投入240万元的玉兴、玉带街道文化站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结束了乡(街道)无文化站址的局面。北城街道、小石桥乡文化站、文化广场、发冲村委会文化室等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完工,打造了以姜氏宗祠、文明寺、文化广场、文化长廊为核心的文化阵地。
三是“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达56小时以上,玉溪聂耳故居、玉溪郑氏旧居、玉溪窑址免费接待参观游客49889人,成为省、市乃至省外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学习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美术、书法、声乐等以及各类公益培训、辅导、展览69期,培训各类艺术人才3614人次,展出作品1466幅;订购期刊505种、报纸62种、电子期刊4000种,馆藏图书达222938册。11月14日止,外借书刊30804人次,阅览书刊118963册次,数字阅览量201170人次,99825册次。全馆总流通量231974人次,总流通218788册次。全区112个农家书层采购新书8556册,137699.52元,总藏书量达266285册,全部实现免费开放。2018年2月,我区李棋街道任井社区农家书屋被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定为“云南农家书屋示范点,区图书馆1名工作人员评为先进个人。
四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制作十九大图文宣传展板40块,在28个社区举办展览29 场次,参观群众达6万多群;制作“凝聚业界共识 引领行业发展《公共图书馆法》”图文活动展板一套47块,开展线上线下“两法”宣传图片展览3次,接待观众8000多人次;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赠送春联17场现场书写赠送春联5000余幅,发放环保袋2900个,文物、非遗保护等宣传册4800份;开展节庆文化系列演出、“四季风”文艺演出、“周末传统花灯剧目”展演、“学习十九大、致富奔小康”、“百团千队”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演出283场次,观众达14.093万人次。
五是文艺创作成绩显著。创作20多个文艺作品,参加东盟商务洽谈会文艺演出、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开幕式演出、云南省第十五届体育运动会闭幕式演出、云南省外事办审查东南亚春节慰问华侨节目演出、迈进新时代舞动彩云南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云南省集中展演,《秘境云南》广州、中山、深圳、珠海、顺德、佛山的巡回演出、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等多个演出活动。舞蹈类:《花开的声音》荣获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声乐类:《大麦小麦在一起》参加2018年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优秀声乐作品展演。戏曲类:《判斩》荣获“2018年玉溪市滇剧.花灯演唱”比赛一等奖,我区荣获了优秀组织奖。编排广场舞节目《阿哥阿妹该该》参加全省广场舞选拔赛。完成群众文艺刊物《九龙池》 3期,《红塔科普》1期,1200份。
六是最佳楹联文化区创建成功。年初,制定了《红塔区创建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冯井小学、莲池小学、玉溪二职中开展楹联文化知识讲座,联合冯井中心小学开展“2018年冯井中心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暨留守儿童之家”活动,为黄官、郑井、中卫、冯井小学的28名学生义务进行了书法培训,打造乡村少年宫书法社团。成立玉溪二职诗联学社,打造楹联示范学校。深入紫艺社区财富时代小区创作楹联作品,打造小区特色楹联文化。
七是非遗工作出色开展。“甸苴王家老酒酿制技艺”、“曾氏正骨法”、“曾世膏贴”、“传统酸醋酿制技艺”被命名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30位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全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6户陶瓷企业参加第五届南博会暨展览,我局荣获民省文化厅颁发的“优秀组织奖”,6家企业荣获“优秀展示奖”,组织参加“与您相约创意云南2018文化产业博览会”,提升玉溪陶瓷文化知名度和陶瓷产业发展。
八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争取484万元项目资金,完成玉溪窑址3号保护棚、展示馆的改造建设项目招投标,目前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完成李家大院增设消防栓工程,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李家大院修缮项目通过上级批准,目前完成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抽取工作;争取135万元修缮赵佩清旧居和白龙寺,现已完成招投标,既将进场施工;采取村民集资,筹资筹劳、社会捐资等方法,完成了高仓弥陀寺、凤凰观、春和瑞云寺等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修缮工程,有效地缓解了经费投入不足的压力。签订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对境内49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9次,排查安全隐患50处,新配消防器材100套,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全区文物安全。
文体产业逐步形成。
文化产业:一是重点以玉溪窑文化为中心,积极配合凤凰街道打造由建水紫陶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玉溪青花街项目,发展玉溪青花瓷制作、展览、销售等一体化的玉溪窑文化产业。目前,项目方规划设计正在修改完善的过程中;二是重点以节日文化活动为品牌,打造节日文化旅游产业;三是重点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玉溪米线节为契入口,恢复81天米线节,借助老五街古民居棚户区改造——打造滇中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机遇,形成以米线节为一体的老五街米线文化博物馆,提升文化底蕴,发展文化产业。
体育产业:一是打造体育产业的品牌赛事。通过举办环城赛、登山健步走、足球赛、环东近面山自行车、高鲁山越野跑等赛事,拉动体育服装、体育器材销售、体育广告等体育产业的发展;二是以基础项目为抓手,提升体育产业活力。积极与秀旅赛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玉龙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各体育协会协调,通过举办赛事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培育体育产业消费市场。一年来,秀旅赛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入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2万元,对现有赛车场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和维修。云南玉龙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小石桥乡龙马山改扩建火把场和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共投资161.4万元。通过这些体育产业项目和资金的投入,对红塔区体育产业起到引领和示范。为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探索作用。
4、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规范有序。
一是“一站式”惠民平台深入推进。截至11月15日,共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16个;办理变更许可9个;共审核发放内部性资料出版物准印证179个;换证审核各类经营单位231个;完成印刷企业网上转报43家;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1项,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职权数量为242项,责任事项为2104项,追责事项为1748项;开展“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确保事项各录入要素达到要求。
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的方式,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环境等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截至11月16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087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395户次,收缴盗版光碟350碟,非法出版物24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件,完结8件,2件正在办理,罚款金额26000元。结案8件,落实信访举报19件, 办复 19件,办复率达100%,依法取缔黑网吧2起,没收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43套(台)。
三是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到位。依托电视台、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开展《宪法》、《反恐怖主义法》、《公共图书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履行好普法职责;执法培训换证工作圆满完成;推进“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录入21人,做好2018年案件评查工作,上报区法制办,行政处罚6件,行政许可34件;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及考试,合格率100%。
四是“扫黄打非”深入开展。召开2018年“扫黄打非”工作会、进基层工作推进会、培训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启动会,率先在全市启动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十一个乡街道签订了“扫黄打非”进基层责任书,截至9月底,全区115个基层站点完成了挂牌、信息录入等工作。广泛开展护苗•网络安全课及“绿书签”宣传推广活动,发放“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资料2500余份,制作“绿书签”2000份,海报5张,展板1块。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2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人次,检查校园周文化、新闻出版经营场所48户次,收缴盗版影像制品126碟。
5、广播电视电影稳步推进。
一是舆论宣传水平进一步提高。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截至11月15日止,区电视台共播出电视新闻1406条,完成年度任务1400条的100.43%。其中,1至9月被玉溪市级媒体采用新闻376条,完成年度任务230条的163.48%;1-11月被《玉溪日报•县区版》采用新闻138条。播出自办栏目《哇家玉溪》52期,完成年度任务40期的130%。播出资料节目1440期,完成年度任务600期的240%。播出电视剧1595集,完成年度任务1100集的145%。播出宣传标语、各类通告、公益广告条7008条(次),完成年度任务1800条(次)的389.33%。上载发布“印象红塔区”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电视新闻、专栏节目1512条(期),发布通告、宣传标语1914天(次),为公众了解红塔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资讯服务。
二是广播影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完善。对1987户“户户通”用户排除各类故障140个,确保了“户户通”工程长期通、优质通。充分发挥全区10行政村和54个社区、居委会64个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点作用,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送电影下乡),共放映农村公益性数字电影故事片227场(超额完成了80场任务数);积极推进万达影城玉溪红塔厚品店的常态运营工作,截至10月31日,共放映电影229部10975场,观众18.8947万人,放映收入613.1027万元,累计观众17.8265万人次,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区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已报红塔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批复,目前,固定资金处置和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已报区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全民健身战略全面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了203个单位的13000余人参加的“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2018年玉溪市、红塔区元旦·春节环城赛跑活动、积极配合市级完成了首届峨嵋传奇自由搏击赛的相关工作,为下一步红塔区开展体育产业运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组织全区73个单位100人参加工间操(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组织实施了158家单位的10000余人参加“全民健身日”登山健步走活动、组织开展了23支队伍460余人的红塔区首届“新兴杯”足球比赛,推动红塔区足球事业长足发展。
二是竞技体育水平有提高。组队参加了“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玉溪市第六届县(区)乡镇(街道)篮球大联赛,红塔区男子代表队获得男子组第一名,女子代表获得女子组第二名,并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组织了2018年红塔区21所学校的336名运动员参加的山区、城区小学生田径比赛,为省、市储备了大量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配合玉级完成了11000余人参加的第四届环东近面山自行车比赛、组队参加了玉溪市第二届“玉溪杯”足球赛,男子组取得了第七名的成绩、组织实施了300余人参加的第二届“高鲁山泉杯”越野跑比赛,为打造洛河体育旅游小镇,促进体育旅游发展打下了基础、举行300余名参加的第二届龙马山自行车越野爬坡赛将,提升和带动小石桥乡旅游经济发展,打造红塔区自行车赛活动品牌。
三是抓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配合学校坚持抓好“两课三操一活动”及2018年红塔区初中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完成了全区18所中学6077人次的体育学业水平考核和云南省国民体质测试中心的测试任务;与12所小学校签订了田径、游泳、武术等十余个项目的训练网点协议并考核;配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少工委完成了2018年红塔区青少年校园足球选拔赛暨“大满冠杯、慢步者杯”赛,组织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7人。
四是体育协会健康发展。红塔区现有各类体育协会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各协会在红塔区体育总会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先后组织了红塔区第三十届老年人运动会、门球友谊交流赛、旗袍走秀、地掷球邀请赛等比赛;积极参加中国门球冠军选拔赛、玉溪市网式柔力球比赛、玉溪市第十六届老年人运动会等大型群众体育赛事;各协会办赛能力不断增强,信鸽协会组织了春季放飞比赛,共放飞信鸽1981羽;群英武校队4月24日组队参加了中国丽江国际健身气功交流比赛,获得一金一银。5月19日参加了玉溪市旅游局主办的旅游日太极演活动;足球协会承办了红塔区首届“新兴杯”足球赛;自行车协会承办了第二届龙马山自行车爬坡越野赛。
五是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2018年共采购健身器材300件(套),篮球架10副,采购金额57.78万元。新增健身路径25条,篮球场10块,新增体育面积78580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2.红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红塔区聂耳文学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3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91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35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19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4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1万元,占总支出的80.19%;项目支出147.26万元,占总支出的19.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5.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算项目减少,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职工变动及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文体活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19万元,其他支出43.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7%。与上年对比减少118.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职工变动及相关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宣传事务12.8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7%。主要用于文化支出433.46万元,体育支出17.96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3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5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86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7.03万元,抚恤支出27.09万元。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07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4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7.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46.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46万元,增长5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2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工作项目相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占61.65%;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38.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7万元,主要原因交通差旅等各日常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资产总额276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93万元,固定资产2704.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103.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91.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68.88 | 63.93 | 2704.95 | 2287.78 | 22.07 | 395.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