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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备案、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乡(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辖区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法规宣传股(信访办)、调查监测股、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3.红塔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红塔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红塔区规划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建立耕地动态监测监管机制。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3.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工作。
4.开展重点项目土地收储及供应工作。
5.继续加大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积极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依法办理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用途变更。
6.做好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继续推进“交房即交证”长效实施。
7.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
8.继续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1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3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3,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385.49万元,增长114.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原本预留财政科室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3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37.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85.49万元,增长114.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原本预留财政科室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37.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3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51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5人,退休职工增加2人;项目支出4,086.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14.98万元,增长368.95%,主要原因是2024年原本预留财政科室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安排,故增支幅度较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9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6.7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经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0”卫生健康支出163.6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4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1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212”城乡社区支出3,50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中:
“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23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7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63.2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其中:
“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963.28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成本费、执法办案成本费用等机构运转费用支出;不动产登记大厅、机关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聘用的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等;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9.4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8.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红塔区测量标志点巡查维护项目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581.5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1”住房保障支出187.32万元,主要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7.3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4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此处说的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共23个,其中重点项目有3个,分别是:
(一)土地动态监测及更新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1.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要求,依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结合标定地价制定工作,在州(市)府所在地组织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在城市规划区监测范围内、约120个监测点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监测点维护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年度备案资料和季度、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完成成果资料存档;完成基于具体楼盘的商品房成本调查与监测及房地产市场调查分析。
2.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和城市总体规划及集镇规划,通过调查全市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各类用地的交易形式及交易价格,分析各类用地价格想成因素、影响程度和土地价格与各形成因素、影响程度和土地价格与各形成因素之间的经济关系,组织完成玉溪市红塔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3.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于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附解读)、《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用途变更、划拨或改制地转让、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等事项缴纳土地出让金,撰写评估报告。
(二)《玉溪总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详细规划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1.确保2024年完成《红塔区迎春街福寿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红塔区老五街及窑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红塔区朱槿片区概念规划编制》、《玉溪市红塔区承接省级职教园区的方案及选址的论证报告》、新兴州城风貌保护和更新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等6个规划编制工作。2.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推进科教创新城、健康宜居城、生态园林城建设,努力走出高质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之路。通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城市的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政策支撑、法治保障的城市更新工作新格局,不断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质。3.对照城市更新主要任务指标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摸清城市现状和底数,找出弱项短板,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提出预防措施对策,为城市更新提供科学政策建议。
(三)红塔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存量登记宗地房地一体)技术服务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1.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未登记的宗地,补充调查房屋信息,完成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基本实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全覆盖。2.完成红塔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率达90.0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优先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3.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人类可以直接获得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自然资源可分为可再生资源、可更新自然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自然资源可划分为: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气候气象、水资源等。
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5人,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71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7.61万元,固定资产425.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04.91万元,无形资产10.9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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