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0 17:0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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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乡(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1)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规划编制前期7个专题研究;完成三调基数内业、外业段数据转换;全面开展各部门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及用地需求梳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初步完成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工作;完成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为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支撑;组织开展全区批而未供、低效闲置用地调查研究;组织国土空间规划文本编制工作。

2)全面启动红塔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争取了1个省级试点,1个市级试点,落实规划编制经费300.00万元。

3)组织开展了《玉溪市红塔区高仓街道核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高铁海绵新城及玉溪大河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东风中路以西(迎春街及上村街片区)地块开发控制指标论证报告》等8个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新兴州城风貌保护和更新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红塔区闲置及低效土地专项规划》等2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正在开展城市低效和闲置用地调查与专项规划编制。

2.坚持服从服务于红塔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提升要素保障作为核心。

1)实施土地收储项目15个,总收储面积为1,100.81亩,兑付土地补偿费等43,590.81万元。

2)供应土地共19宗,面积64.96公顷,土地供应价款128,560.00万元。其中:区土地储备中心4宗,面积13.37公顷,土地供应价款28,290.00万元。

3)积极完成土地二级市场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9宗,用地面积1,351.15亩,补缴出让金2,769.15万元。

4)完成各类规划行政审批项目39项,组织开展了个批次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工作,涉及土地征收面积约6,110.00亩。开展红塔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初步成果待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报市、省审批公布。

5)组织实施5个土地整治项目,总建设规模2,714.61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26.97亩,新增水田规模1,173.96亩、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258.06亩。占补平衡指标经省市统筹后,红塔区剩余耕地数量:511.55亩(56.92(水田),454.64(水浇地)),水田规模:579.07亩。

6)市级下达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1,910.17亩,已处置281.77亩、完成率4.43%;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数是1,789.19亩,已处置2,258.10亩,完成率为37.90%,已超额完成任务。

3.坚决扛牢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1)全力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研究制定了《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开展2021年度土地矿产等资源督察工作方案》,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紧盯严控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自然资源部共下发我区2021年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变非耕地图斑1,446个,土地面积6,406.80亩。目前“非农化”图斑目前已整改完成784个。

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共下发我区2021年耕地“非农化”图斑117个,图斑面积1,903.18亩,耕地面积1,903.18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92.19亩,目前未完成整改3个。

2)完成2,748个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整改完成10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存在的“限期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挂账问题”图斑。

3)积极开展摸排2013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共5,248个。完成审核、判定、上报等工作,目前未发现202073日以后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辖区内现代农业园区、农业设施大棚进行全面摸排,发现一宗“大棚房”问题已经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限要求完成了整改。

4)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完成国高网G85渝昆高速公路及其联络线G8511昆磨高速公路研和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省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红塔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研究确定了玉溪北城至研和、机场高速公路两个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并报区政府审查同意。

4.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新建商品房项目转移登记实现“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圆满完成玉溪市首个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开通企业绿色通道,设立企业专窗,设立大宗商品房服务专区。全年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办件35,562件,办结35,287件,办结率99.23%。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6,635本、不动产权证明4,257份,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手续299宗,办理不动产档案查询20,329件。

2)加快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了红塔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梳理排查出10个问题小区,目前已化解4个。围绕问题小区“土地规划问题、税费征缴问题、竣工验收”等问题,本着“群众无过错”的原则,提出“一小区、一方案”的整改方案。

3)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编制完善了《2021年度红塔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工作,调整完善监测点31个,落实监测员60名,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地灾演练活动。完成15个地质灾害搬迁项目验收,完成大密罗八组大型治理项目工程量百分之九十五,即将进行预验收;完成了春和波衣小学中型治理项目终验。

4)全面开展地籍测绘管理工作。组织验收了87宗地勘测定界报告,总面积为237.70公顷;审核8宗旧村改造民房建设勘界,面积4.24公顷;审核17宗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勘界,共计20.03公顷。完成“三调”成果国家在线核查和国家反馈问题整改。受理办结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申请审批行政许可案件65件,满足了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对基础测绘成果数据的需求。继续加强对测量标志的巡查维护,积极开展红塔区2020年地图监管工作。

5)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共接待和受理信访事件81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28件,市长热线交办29件,均已及时处理,并按时上报信访相关材料,办结率为100.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3.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4.红塔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6.红塔区规划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46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1.58万元,占总收入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73%比上年减少1,312.73万元,下降27.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1.58万元,比上年减875.73万元,下降20.47%;其他收入60.00万元,比上年减少437.00万元,下降87.93%。主要原因一是2021新增项目减少以及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部分机构运转经费和项目资金无法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收875.73万元;二是上级补助和划拨资金减少,2020年其他收入有市级直接拨付的开发整理项目资金437.00万元,2021年无此项目资金拨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收43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0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32万元,占总支出的53.69%;项目支出1,859.97万元,占总支出的4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对比减少787.31万元,下降16.39%,其中:基本支出2,156.32万元,比上年减少141.36万元,下降6.15%,项目支出1,859.97万元,比上年减少645.95万元,下降25.78%。

202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部分机构运转经费无法支付,本年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幅度较大;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656.88万元,是因为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项目进度支付,故项目支付费用比上年度减少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6.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43万元,下降5.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减少非必要的办公支出,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9.9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656.88万元,下降26.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2.城乡社区支出466.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10%,主要用于城市规划设计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3.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1,233.9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6.34%,主要用于土地确权登记,卫片执法,不动产数据整合,调查监测等自然资源相关管理工作;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8.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9%。与上年对比减少1,006.99万元,下降22.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年度可用财力,缩减一般非刚性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其中:发放综合目标考评考核奖励金32.00万元;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专项经费支出0.9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其中: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和公用经费7.5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1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89%;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6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5%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3.43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42.81%;用于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是1,549.52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56.05%;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支出4.68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0.17%;用于资本性支出26.86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0.97%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2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4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1万元,下降3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4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178.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较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级、县区级同部门的检查、交流学习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70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非税收入比上年增1,287.44万元,增长538.25%,故用非税收入安排的不动产登记成本费用和执法办案成本费用也相应增加,二是上年度有办公楼修缮改造费用和会议购置设备等费用支出,导致本年度减幅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06万元印刷费5.80万元,水费2.86万元,电费2.58万元,邮电费6.57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差旅费2.44万元,维修(护)费55.71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劳务费22.09万元,委托业务费172.65万元,工会经费21.21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224.42元,其中,流动资产1,530.67万元,固定资产1,049.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04.91万元,无形资产39.7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3.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8项,账面原值97.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年末处置未形成收入;出租房屋109.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7.1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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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7)。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预算入库编审指标体系》。按照绩效管理有关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重点项目情况,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预算项目绩效。注重预算绩效管理,于每年年底开展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完成后开展自查自评,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是否与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应。通过绩效自评,规范单位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学习研究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思路、沉着应对、主动作为、精打细算,努力增收节支,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的下一步措施是:1.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2.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并及时向财政局主管股室报送整改情况;3.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4.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27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19个,为良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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