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2 17:3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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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承担着红塔区范围内的地籍调查管理、矿山安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卫片执法、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不动产权属管理工作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在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占补平衡难的情况下,通过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落地。为确保玉山城康养社区项目实施,我局多次到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对接,在省厅的支持下,购买文山州西畴县114亩、易门县115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专项用于玉山城康养社区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5月10日通过市级专家评审,正在通过三级联网系统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二是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公石洞采石场、梅园石料场、莲池水沟箐采石场等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关停矿山进行增减挂钩,编制了增减挂钩拆旧区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报告,项目实施后复垦耕地239亩、林地111.9亩、其他农用地35.7亩;可产生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386.6亩。节余指标可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拆旧区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报告于5月17日通过市级专家评审,正在通过三级联网系统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三是整合不动产数据,两批次验收共115293个不动产单元,占总量120200个不动产单元的96%。数据整合成果及时用于不动产登记,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增加了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的满意度。

四是出台不动产登记专刊10期,撰写不动产登记简讯6期,其中向省厅报送简讯2篇,其中1篇被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采用。

五是对权籍审核中出现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报的问题组织好会审,积极寻找解决方式、解决通道。登记股收集相关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分析后,提出处理建议上报,通过分局会审、专题会议研究、上报区政府、上报市局、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以会审表、专题会议纪要、联席会议纪要等方式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2019年会审签署办理意见6宗,解决了部分特殊急需的问题。

六是积极快速地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报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

七是在办理规划行政许可过程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材料齐全、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做到当天申报当天办结。

八是合并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时间,为建设单位节约时间,提高项目审查、审批时效。

九是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前,提前介入、提前服务,在法定申报资料(如土地权属证明、核准备案立项材料)未提交前,先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公示等。

十是取消一些非法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减少非法定的申报材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是2019年4月原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玉溪市规划局红塔分局撤销下划后,新成立的一个政府行政单位,内设1个行政机关、11个乡镇(街道)管理所、4个事业单位(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包含下属4个事业单位45人和11个乡(街道)管理所参公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45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0.13万元,占总收入的91.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9.05万元,占总收入的8.65%。2019年度总收入3459.17万元,比上年减少649.45万元,下降15.8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0.13万元,比上年增加88.87万元,增长2.890%;其他收入299.05万元,比上年减少738.30万元,下降71.17%。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是2019年4月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故无法与当年收支对比。2019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一是财政收入增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本年两级财政拨入的资金均列入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2018年我局属市管单位,区财政拨入收入均记入其他收入,本年内又清理往来款账务调整部分往来款转入其他收入,2019年下划红塔区后均无此两项收入,故同比减少较多。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9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70万元,占总支出的62.63%;项目支出1,475.11万元,占总支出的37.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总支出3947.81万元,比上年增支439.52万元,增长12.53%,其中:基本支出2472.70万元,比上年减支22.56万元,下降0.9%,项目支出1475.11万元,比上年增支462.07万元,增长45.61%。2019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本年两级财政拨入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列入财政拨款支出;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支462.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付土地开发整理、增减挂钩项目及不动产多个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2019年支出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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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5万元,下降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33万元,占日常支出的77.90%;商品和服务支出466.52万元,占日常支出的18.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25万元,占日常支出的2.52%;资本性支出17.60万元,占日常支出的0.7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2%;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2.17万元,下降5.5个百分点,2018年机构未撤并前是玉溪市国土红塔分局和规划红塔分局两个独立行政单位属市级管理,2019年撤并重组后年末实有人数比2018年末少6人,因2018年人均综合考评奖执行市级标准比红塔区标准高,故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总额比上年有所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58%。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支95.71万元,增长25.81%,主要是新单位成立后办公费、劳务费等同比有所增加。

图片3.png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1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支462.08万元,增长45.6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用账户撤销并入行政经费账户,土地开发整理、增减挂钩项目及不动产多个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2019年项目支出明细主要包含:玉红财预〔2019〕13号火车片区改造项目成本费用支出150万元;市区级资金支付的规划编制费用314.87万元;玉红财预追〔2019〕69号二级市场评估费用34.60万元;小石桥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玉财综〔2018〕36号2018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项目、北城大营土地整治项目等土地开发整理支出216.91万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耕地评价与监测等费用支出24.8万元;市区级资金支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项目费用8.9万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支出费用108.59万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支出12.3万元;土地矿山巡查监管工作经费支出18.03万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政务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支出501.58万元;地质灾害专项防治和治理经费支出55.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7%。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支152.26万元,增长5.16,其中: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比上年减支321.50万元,下降12.88%;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比上年增支473.76万元,增长1个倍多,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划后人员经费,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所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增减挂钩项目及不动产多个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2016年市下达玉红财建〔2016〕35号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9年区级兑付(玉红财预〔2019〕13号文件),用于火车站片区项目改造成本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其中: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和公用经费60.4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9%;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14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13%;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1%;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2018年省级下达云财建[2018]39号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土壤污染防治监测调查工作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其中:用于支付机构撤并前规划红塔分局的人员经费63.79万元,占城乡社区(类)支出的24.18%;用于支付红塔区区域内城乡社区规划编经费200万元,占城乡社区(类)支出的75.82%。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4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7%。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补贴支出1386.66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64.64%;用于在职人员公用,国土信息员补助和聘用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03.88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9.51%;用于各类项目专项支出554.54万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25.85%。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4月新成立的,无年初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8万元,下降5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54.53%。与上年比减少0.5万元,下降55.56%。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数额较大,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接待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我局接待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2019年全年用财政拨款资金支付接待费用0.4万元,接待批次5次、人次4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无相应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故无公务用车预算和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红塔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故本年无公务用车预算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级、县区级同部门的检查、交流学习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67万元,下降36.20%,主要因为2019年4月原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玉溪市规划局红塔分局撤销由市级下划到红塔区后,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均有所降低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支出,各乡(街道)国土信息员补助19.20万元(80人/每月200元/月)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的工资64.68万元(22人/2450元/月)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60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70.86万元,固定资产603.8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4.91万元,无形资产26.8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2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06.6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6.74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04.9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67.69万元(原值),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06.44

4370.86

603.8

348.50



255.30


604.91

26.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3.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分级限额审批,需经财务股审核资料,落实经费。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项目预算、项目经费支出、项目采购、项目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控制,保证该项目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按照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管理要求,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等有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预算股室应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定期报送跟踪信息,落实办公室(财务)整改意见,形成协同联动的绩效跟踪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预算股室要针对本科室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股室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为加快完成红塔区范围内的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按照国家、云南省和玉溪市的部署,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二调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红塔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土地资源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加强矿业权管理和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严格卫片执法,加快推动不动产权属、林权及管理工作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 不动产登记档案无轨密集架2019年6月4日完成采购,2019年7月15日完成了密集架的整体安装调试,2019年8月13日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项目验收,已经正式投入使用,采购费用104万元。按照国家、省、市档案库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塔区档案局对慧波不动产档案库房进行实地调研查看,要求从档案库房的采光、防盗、防潮、防鼠等方面对库房进行改造。不动产登记档案库房现改造已经完成,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24日按合同条款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并投入使用,红塔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经费用于支付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慧波不动产档案库房改造费用18.464万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举措,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90号),统筹整合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实体大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智能引导、智能辅助、自助服务等功能,加快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剩余资金拟用于采购不动产登记多功能自助制证发证终端机及打印设备。红塔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合并项目至2019年年底完成工程量96%、红塔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项目2019年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9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推进等。

存的问题和措施:单位现存在绩管理制度不建全,预算执行管理与实际绩效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单位将加强完善绩效体系建设工作,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积极完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地灾专项防治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完成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构建国土、气象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按人均每年2000员标准足额发放监测员补助;完成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宣传物品制作;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取得的社会效益:保障红塔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人民群众及生命财产安全。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为保障红塔区域内群众的生命和生产安全,每个年度必须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宣传工作,因近年财政资金困难,部分乡街道不一定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此项工作,建议财政以后加大对地灾防治的资金安排于保障红塔区域内生命和生产安全,减轻或降低地质灾害对民众的危害,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变更维护工作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完成十一个乡街道测量标志点巡查维护工作并签订委托保管协议;完成红塔区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完成红塔区农村房地一体试点发证工作。2.取得的社会效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受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时间安排调整,红塔区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在尚未完成,目前正在开展过程中。

土地管理工作经费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1)红塔区内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项目:红塔区1:500地形图是2015年7月由玉溪市规划局进行更新补测的成果后移交我局管理提供使用,测区总面积173.9平方公里。2019年在已有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补充制定红塔区内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因财政安排资金不足,无法完成1:500地形图是2015年7月由玉溪市规划局进行更新补测工作及2019年在已有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补充制定红塔区内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工作;(2)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小石桥羊歇窝村7户,每户补助5万元,合计补助地质灾害搬迁资金35万元,项目已在2015年启动实施,在2018年2月前两个项目均已完工待验收。2019年已验收兑付。2.取得的效益:2019年重新更新地形图指标,在已有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补充制定红塔区内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工作;红塔区地灾搬迁群众生命和生产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上升。 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因财政安排资金不足,更新补测工作由2015年延后至2019年才得已实施。2019年已完成补充制定红塔区内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工作;小石桥羊歇窝村7户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也因财政资金不足延后至2019年才得兑付给地灾搬迁户。

红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5月开始,按照国家、云南省和玉溪市的部署,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二调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红塔区947.7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实现土地资源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预计2020年年中结束,2019年已完成三调成果省级审核通过,现在报中央等待审核通过。2.取得的效益:全面查清当前红塔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在以后工作中逐步改进完善。现已按照国家、省、市三调办部署和要求,完成红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始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规划编制经费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玉溪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二是完成玉溪奥体中心、儿童乐园项目选址策划方案设计;三是完成玉溪大河三期及高铁新城二期开发用地规划研究;四是完成中心城区(红塔区)户外广告设置技术管理规定编制;五是完成玉溪市中心城区“点亮红塔”夜景照明二期规划设计。2.取得的效益:为更好的履行规划管理职责,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及规划研究工作任务,全力保障红塔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因单位成立时间较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完善。

不动产登记档案无轨密集架采购项目、自助制证发证终端采购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将分散存放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卷宗(房屋档案17.0265万卷、地籍档案15万宗)和新增加的不动产登记档案2万件,通过整理合并统一存放管理。2019年7月15日完成了密集架的整体安装调试,2019年8月13日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项目验收,已经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档案整理合并上架5万卷。2.取得的效益:集中统一存放不动产登记档案为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提供全面的档案查询服务,避免因为需要纸质档案资料需到不同的档案存放地点调阅复印,减少权利人等待时间,减轻管理人力资源成本和财政负担。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因单位成立时间较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完善。

不动产登记经费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红塔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理念,以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创新工作,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等;便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建设,保障了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其中:向玉溪易道图文数码印刷有限公司采购档案盒8万个,支出18.99万元;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维费用17.24万元;传输数字电路费用0.8万元;玉溪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安服务费用1.62万元;保洁费及水电费2万元;采购办公用品0.25万元。2.取得的效益:落实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市委网信办,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多措并举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尚不够细化完善,以后加强细化绩效管理制度,增强绩效考核管理。

2019年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绩效: 1.项目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开展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18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红塔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涉及11个乡(街道)共679个,监测面积7575.5亩。二是组织动态巡查683次,1607人次,发现违法行为,并下发责停通知书84次,其中土地类79次,矿产类5次。三是保质保量完成“大棚房”清理专项行动。四是对18宗疑似闲置土地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无偿收回、延长开工期限等方式完成处置的闲置土地共11宗。五是对省厅下发的64个疑似别墅问题图斑再进行深入排查。2.取得的效益: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案件查处。 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1)近年来卫片执法图斑数量较大,内外业核查工作量大,经费使用吃紧;(2)近三年红塔区境内非煤矿山关闭较多,红塔区境内私挖乱采现象突出,案件查处难度加大、数量增多,案件查处勘测费用增加、鉴定件数增多,执法经费不够使用。建议:加大执法财政扶持力度,增加执法经费。 

红塔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经费绩效:1.项目完成情况: 用于红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一是扎实开展节水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营造节水氛,围,强化干部群众的节水意识。二是扎实开展本单位的节水工作,节水制度上墙、粘贴节水标识,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单位供水设施的维护检修,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积极参加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三是由教育体育局举办一期“节约每滴水、同护一条河、共爱一个家”, 2.取得的效益:我局围绕红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营造节水氛,围,强化干部群众的节水意识。扎实开展本单位的节水工作,节水制度上墙、粘贴节水标识,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单位供水设施的维护检修,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积极参加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项目已开展实施,因财政资金困难,暂未支付实施费用,待财政资金到位时支付项目宣传费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资产、负债总额同比增加数额较大,资产总额比上年净增加37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固定资产增加,本年机构改革撤并规划分局固定资产并入我局,故资产增加。二是负债、流动资产增加 ,2019年年末有一笔高铁新城二期项目的收储成本费用3200万元,拨入我局专户暂存,待时拨付给红塔区储备中心支付此项目的成本费用;负债总额比上年净增加3304.45万元。

2019年收入、结转结余合计数额同比有所减少,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64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8.87万元,原因是2019年1-4月未上划时市财政拨付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下划后两级财政清算外的经费收支,均按玉财建[2019]266号文件将列入其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738.31万元,主要原因同上;年末结转结余数额比上年净减295.51万元,主要是2019年实际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经费、及其他收入收到的专项经费同比均减少所致。

我局是2019年4月新成立的一个行政机构,撤销原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玉溪市规划局红塔分局,新成立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新单位的年末机构数、实有人数、年初结转结余数、预算数等无法核对,均核对无误。

报表中年末“在建工程”数据,为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合并后在建项目的实际支付余额,因资产报表填报时无法填列项目,未填报年末数据,故账务数据的“在建工程”年末数与资产年报的年末数据不一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自然资源:凡是自然物质经过人类的发现,被输入生产过程,或直接进入消耗过程,变成有用途的,或能给人以舒适感,从而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物质与能量的总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40200646801111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220437172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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