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7 13:27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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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领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所属的区直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领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

(九)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各部门党组织的党费收缴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实施政治引领行动计划情况

发挥统筹作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2024年度机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机关工作的要求,层层传导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组织体系覆盖提升攻坚行动,对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家底,构建上下贯通、组织严密的组织体系,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组织力。优化机关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撤销了7个作用发挥不优的党总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单位设置,及时新建1个党委。督促下属机关党组(党委)认真履责,落实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因地制宜推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落细。主动协调各领域党政机关工作,强化与教体、卫健等党工委的日常沟通和重点协作,共同抓好区委直属机关工作。机构改革后召开工委会3次,研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讨论决定重要事项14项,发展机关党员18名。提前半年向即将届满的党组织下发换届工作提醒,及时指导做好换届工作。

深化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作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考察任用有机结合。严管党员干部日常言行和网言网语,做好网评引导、风险排查和舆情防控,定期分析研判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坚决防范政治风险,引导党员干部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将机关建设成效和述职评议结果与书记个人评优评先挂钩,督促党组织书记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全面履行好机关工作责任。

(二)实施凝心铸魂行动计划情况

加强工作指导,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为抓手,把对党忠诚教育贯穿始终,强化党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引导和教育机关党员干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抓好党纪学习教育,524名领导干部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83名党委(党组)书记、158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了纪律党课,1,900余名机关党员参观了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促进严格执行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五学五课”(注:主题教育时云南省委部署开展了“五学五课”:以上率下学,上好示范课;外出考察学,上好交流课;联系实际学,上好实践课;结合职责学,上好检视课;以讲带动学,上好专题课),推动政治学习发挥强信念、促发展效用。对56个机关党组织坚持每月一提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制度机制,在意识形态上把好方向。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线上理论专题宣讲活动,将优秀青年党员纳入理论宣讲团,带动青年干部积极参与理论学习,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区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科级以下普通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和宣讲活动。坚持2年一轮对机关党员进行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组织131名党组织书记全员参加“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对55名入党积极和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列席旁听8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督促领导干部讲党课575次,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4期。对各党组(党委)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了2轮抽查,督促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政治生活开展不及时、不扎实的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三)实施服务发展行动计划情况

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主动融入中心工作。通过优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擂台比武等载方式,引导各级党组织亮做法特色、晒争先进位、比实绩实效、拼党建赋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机关党建系统发力、提质增效。推动机关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区级领导干部带头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累计开展调研233次,发现问题271个,提出解决措施362条。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累计解决调研中发现的各领域问题270个,基层工作中的一批堵点、痛点和难点得到有效化解,推动红塔区建设稳步向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落实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要求,56个单位163个党支部1,900余党员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到社区参与社会治理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普法强基补短板等活动,惠及群众6.8万余人次。开展“三服务”清单制定工作,每个部门党组织提出至少2“三服务”项目,切实为辖区群众和企业做实事,解难题。

(四)实施强基提质行动计划情况

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区直机关工委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聚焦“五强五带头”(强政治,带头抓落实;强思想,带头学理论;强组织,带头严纪律;强服务,带头勇担当;强队伍,带头当标兵)目标要求,开展创建模范机关评选表彰工作,对各部门开展情况摸底调研,20245家单位申报了省市两级的模范机关。抓实“四强”党支部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各党支部对照“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创建要求,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营造出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2024年向上级推荐了业务水平高,群众服务质量优的红塔区政府服务管理局等4家机关党支部申报“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指导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整改方案,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年底党支部分类晋级中成功实现晋级。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举办1“双万”培训班,组织131名党组织书记参加“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450余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完成党员“万名党员进党校”两年全覆盖,组织85名入党积极和发展对象参加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250余名领导干部面向9,500余名党员群众上讲堂宣讲党的创新理论。每月向所属56个部门所属各级党组织推送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篇目,共推送学习篇目11篇。组织机关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引导机关党员主动承担党员网络行为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言行。积极通过网络传播正能量。

(五)实施玉变先锋行动计划情况

实施“玉变先锋”工程。持续开展“亮晒比拼 争先进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等实践活动。大力培树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开展“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建设活动,区纪委监委“党旗飘扬 清风护航”、区总工会“七彩党建”及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区法院、区审计局、区政务管理局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创建了特点分明的党建品牌。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形成创先争优的鲜明导向,不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落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市直机关作风“玉溪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办公场所及服务窗口张贴“玉溪评议”海报,组织引导群众、服务对象、市场主体等,通过扫码的方式对市直单位作风进行评议。。

(六)实施清廉机关行动计划情况

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整治“十种典型问题”,倡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建立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正面典型选树和反向测评机制,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基层减负效果不佳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基层减负从“瘦身”开始,精文少会,减负提质,前三季度截至2024915日)区直相关部门际发文352件,完成全年计划发文59059.67%;实际召开会议289完成全年计划召开会议36579.18%。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开展“不以为然、自以为是”纪律作风大整顿,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厚植“不想腐”的廉洁文化根基,6个单位成功创建市级“清廉单元”优秀示范点,建成灵秀陈公祠“红塔廉文化传承馆”,经验做法被市纪委监委列入典型事例通报。

(七)实施明责履职行动计划情况

拧紧责任链条。每年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考评清单,进一步厘清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以及机关工委书记、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四级四岗”党建责任权限。单位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基层党支部,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448,375.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375.40,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减少614,508.95元,下降5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4,508.95元,下降57.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448,375.40。其中:基本支出445,375.40,占总支出的99.33%;项目支出3,000.00,占总支出的0.67%;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4,508.95元,下降57.82%。其中:减少601,659.75元,下降57.46%;项目支出减少12,849.20元,下降81.0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收入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375.4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143.52元,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31.88元,占基本支出的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375.4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14,508.95元,下降57.82%,完成年初预算的42.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673.8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9%,完成年初预算的44.42%,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合并,减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4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完成年初预算的29.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减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224.0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3%,完成年初预算的53.1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减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13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完成年初预算的38.42%,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0.00元,决算为2,469.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9.29元,增长64.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0.00,决算为2,469.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9.29元,增长6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支出决算为2,469.29,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9.29元,增长64.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决算为2,469.29,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减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9.29,增长6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31.88比上年减少33,424.44,下降47.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为0.00元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资产全部划转到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8601111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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