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172101000
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文艺事业、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八个文艺家协会,是全区各民族文艺工作者之家。
2.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担负促进先进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联系并指导各文艺家协会开展活动,培养和造就大批的文艺人才。
3.认真办好文学刊物。在工作中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4.抓好我区文艺作品的“精品”创作,努力繁荣我区的文学艺术事业,为宣传红塔区,促进红塔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5.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6.完成区委及市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把握文艺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区属各协会负责人和文艺骨干100余人次参加专题学习。利用到协会调研和座谈的契机,向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面对面进行理论宣讲,引导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围绕主题主线,开展文艺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等主题,组织文艺活动。举办区文联书法家协会小品征集展览活动,展出书法作品50余件;组织“聂耳故乡 清廉红塔”书法美术作品线上展,展出书画作品100件;举办“春声暖阳·万家团圆”朗诵歌舞晚会、“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文艺晚会、“诗文咏志颂华诞 歌舞传情凝众心”庆国庆朗诵歌舞晚会,奏响“强国复兴 奋斗有我”的主旋律;举办“书香中国·悦读文学”《红色岁月》新书分享会、“美美与共”大营街文旅主题征文摄影大赛、“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主题文学作品创作分享及赏析等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围绕区委“12345”发展思想路,聚焦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艺术家协会和艺术家开展采风创作,推出一批反映红塔区现实、彰显红塔区特色的文艺作品。强化阵地建设,开展各类文艺作品线上展览活动,截至12月底,在红塔文艺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51条,浏览量22,132人次。在“享红塔”政务号上发布信息116条,浏览量 29,127人次,推出艺术家个人艺术作品展11期,展出作品350余件。
(三)培养文艺人才,打造文艺精品。积极组织文艺工作者参加“抚仙湖——哀牢山”文学笔会和培训、采风、交流等活动,努力培养文艺人才。举办文学创作和朗诵公益培训、摄影艺术、书法技艺、音乐舞蹈等培训和文艺作品鉴赏活动116期,不断提升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和创作水平。加大红色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力度,区属各文艺家协会60余件会员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刊发、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入展省级以上展览。红色故事文集《红色岁月》、长篇报告文学《青铜浇铸的史诗》先后出版发行,为挖掘和弘扬玉溪革命文化和历史文化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红色花灯剧《兰之英》让铭记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成为社会风尚;花灯歌舞《灯妹子》获云南省“戏曲进乡村”成果展演优秀剧目奖。关心支持区内文艺家发展,鼓励建立艺术创作和培训基地,张本聪个人摄影艺术馆在小石桥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馆,龙马山公园的摄影艺术馆正在筹建;王晓梅、王从亮、吴松梅等美术、书法家打造的艺术空间“燕来轩”落户春和街道马桥社区白腊屯村。指导AD11文化创意园区申报省级“文艺两新”聚集区,推动我区文艺两新组织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文艺扶持政策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10人19件作品获得市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励补助。5名艺术家晋级省级会员,1名晋级国家级会员。
(四)坚持文艺惠民,服务群众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辅导、文艺讲座、文艺支教、文艺演出、文艺展览等文艺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中国文联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区级文艺志愿服务组织1个,乡(街道)级文艺志愿服务组织11个,注册文艺志愿者100余名。持续加强“聂耳艺心”志愿服务队力量,全力打造“艺心润三乡”志愿服务品牌。春节期间,区书法家协会深入企业、部队、乡村、社区194人次,为各界群众送春联6,587幅、送福字6,260个。在“国际家庭日”期间,举办家风家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社区群众书赠家风家训50余件。区作家协会与社区合作,举办文学创作公益培训和读书活动5期,受益500余人。区音乐舞蹈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多次为学校、村(社区)、企业和单位开展公益培训240余期(场次),受益群众10,000余人次。红塔区文联文艺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在中国文联2024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服务项目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上进行交流。
(五)注重职业道德,推进行风建设。认真落实文联干部职工联系协会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协会管理作用,加强对协会会员的教育管理;大力挖掘、宣传推介文艺界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标杆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艺术理想,坚持德艺双修;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文艺工作者法律意识和制度意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协会和会员中,向文艺工作者普及国家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面对面为艺术家登记作品50余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320,74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740.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443.72元,下降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43.72元,下降1.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协会活动减少相应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320,740.99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028.99元,占总支出的98.58%;项目支出18,712.00元,占总支出的1.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443.72元,下降1.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55.85元,增长1.99%;项目支出减少48,799.57元,下降72.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项目经费保障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2,028.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0,295.30元,占基本支出的89.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733.69元,占基本支出的1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1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区文联业务经费9,712.00元,主要用于协会活动,新春书赠春联、书签等活动支出。
2.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9,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购买后勤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740.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746.72元,下降0.96%,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75,52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6%,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项目经费保障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89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完成年初预算的64.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项目经费保障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79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项目经费保障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8.00元,决算为3,791.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0.96元,增长45.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8.00元,决算为3,791.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0.96元,增长4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8.00元,支出决算为3,791.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0.96元,增长45.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8.00元,决算为3,791.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0.96元,增长4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公车修车的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733.69元,比上年增加4,588.59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为财政困难经费无法支付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50.00元、水费602.81元、电费1,808.13元、电话费2,597.75元、劳务费5,032.42元、工会经费6,416.40元、福利费2,835.00元、车辆维修费1,246.60、车辆保险费1,314.58元、其他交通费用1,230.00元、公务交通补贴51,6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红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资产总额35,274.64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35,274.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79.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79.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1.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1.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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