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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塔区纪委区监察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区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区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2.派驻(出)机构共有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将区委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改为第六纪检监察室。
3.红塔区委巡察机构分为巡察办和巡察组。共有4个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内容的增加,巡察办下属成立巡察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为巡察工作提供信息收集服务,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巡察机构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巡查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紧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二是围绕区委“12345”发展思路、紧扣“四抓”工作、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宗教治理、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漠视制度、违反制度以及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等问题。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全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压减权力涉租寻租空间。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廉政提醒谈话机制,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常态。
2.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一是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整治殡葬、国资国企等领域的腐败,坚决清理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领域的风险隐患。聚焦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将党的政治要求、政治标准贯穿执纪办案始终,提升查办案件“附加值”。强化案件查办全周期管理,完善信访举报筛选研判和检查督办机制,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质效评估等工作制度,做好申诉案件办理反馈,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三是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督促指导发案单位党组织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案件暴露出的漏洞短板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一是着力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问题,持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歪风邪气成风成势。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治理,“一案三查”深挖背后作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从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不正之风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冷硬横推、懒政怠政等“不作为”问题。从困扰基层的痛点堵点难点入手,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问题,着力纠治盲目蛮干、急功近利、包装造势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三是深入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全力纠治全区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不力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4.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化党纪学习成果,筹备成立红塔区纪律教育中心,依托“红塔‘廉’文化传承馆”、“红塔‘敢’文化传承馆”,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功能,讲好红塔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故事,持续放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立体叠加效应。二是强化“四种形态”精准规范运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常态化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掉队者”重拾信心、再出发。三是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导调研、谈心谈话等,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坚决防止责任落实虚化、弱化、形式化,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务实作风树牢有责必履、失责必问的鲜明导向。
5.双向发力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一是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紧盯权力和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查找政治偏差,主动承接上级巡察上下联动、系统联动、板块联动的总体部署,推动系统领域巡察工作。开展3轮以上巡察工作,完成村级巡察全覆盖。二是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评估、协作等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闭环。坚持和完善整改评估机制,优化整改会商、公开、约谈、问责等制度流程。健全完善扛牢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的制度机制。健全向有关单位通报巡察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报告后续整改情况等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三是提升巡察综合监督效能。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贯彻实施办法,巩固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推进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优化“巡审联动”“巡纪联动”。
6.把“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引向深入。一是将“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与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融合起来,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就业、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对标“十大行动”工作清单,督促牵头部门、职能部门同题共答,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推进。将“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推进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推动责任协同、压力贯通,推动清廉建设深度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二是加大“清廉单万元”建设力度。按照“百行千村万岗”清廉单万元创建行动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村居”示范点创建,逐步实现清廉单万元行业全覆盖、村居全覆盖、岗位全覆盖,以“小单万元”构建清廉建设“大格局”。
7.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持续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常态化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持续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更加有力地从严管理、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优化结构方面下功夫,推动形成系统内外“优进优出”良性循环。二是深化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更好发挥集中办公、力量整合的优势。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加大对乡(街道)纪(工)委开展同级监督的支持和督导力度。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分时段、分层次、分梯度组织案件评查工作,全链条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纪委工作条例、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有规不依、越界行权、违反程序等问题。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更好发挥阳光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作用。持续纠治“十三小”“五官不正”“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亚文化”,坚决防范和纠治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的“五种突出风险”。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治“灯下黑”。四是统筹抓好全员培训。更加突出专业方向,有计划的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综合业务分块培训,加快补足知识弱项、能力短板,提升队伍素质。践行“四个抓落实”要求和“四下基层”制度,落细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决策部署及省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5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57.72万元,政府性基金6,49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比上年度2,406.66万元增加6,446.06万元,增长267.84%,主要原因:2024年10月玉溪市留置中心红塔分中心(一期)开工建设,2025年持续建设中,政府性基金增长部分均为项目建设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52.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52.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49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比上年度2,406.66万元增加6,446.06万元,增长267.84%,主要原因:2024年10月玉溪市留置中心红塔分中心(一期)开工建设,2025年持续建设中,政府性基金增长部分均为项目建设工程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52.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5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62万元,与上年2,306.96万元相比减少24.34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为人员相关经费基数变动及未预算公务用车相关费用;项目支出6,570.10万元,与上年99.70万元相比增加6,470.40万元,增长6,489.87%,主要原因为2024年10月玉溪市留置中心红塔分中心(一期)开工建设,2025年持续建设中,政府性基金增长部分均为项目建设工程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9.41万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科目,安排支出1,469.15万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科目,安排支出276.83万元;“2011106巡视巡察工作经费支出”科目,安排支出16.00万元;“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科目,安排支出37.4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0.33%,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委日常办公相关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支出,出差办案、信息化建设、巡视巡察等相关经费支出,保障各委室正常运转,支持各委室履行职能。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1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50.4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78.1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58%,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58.09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89.3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3.0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56.3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安排支出9.3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79%,主要用于机关和巡察信息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大病补充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71.71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17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93万元,下降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为我部门2025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6.11万元,下降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6.11万元,下降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原因为我部门2025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5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此处说的项目是指预算批复中下达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5.1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 6,495.00万元。
1.项目名称:红塔区委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目标:确保区委巡察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全面总结巡察试点工作经验成效,督查被巡察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开展巡察回头看,深化再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2.项目名称:红塔区纪委监委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目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凝聚力。
3.项目名称: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项目目标:为单位职工提供就餐便利,提升职工工作效能。
4.项目名称:玉溪市留置中心红塔区分中心(一期)建设经费,项目目标:留置中心项目的建设可以为职务违法犯罪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法律支撑。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涉及贪污受贿案件的案情一般都比较复杂,外界干扰因素很难排除,因而造成调查取证难度较大。项目的建设为工作人员办案提供了有效的住宿、办案场所,有利于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用于补助住房的补贴。
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4.62万元,比上年501.83万元减少47.21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为巡察工作经费预算减少,房租经费预算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1,788.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70.99万元,固定资产165.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581.13万元,无形资产2,170.6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903.3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84.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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