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200251101000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区烟草产业发展;研究全区烤烟生产和烟草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推广、运用烤烟科学技术,实现提质增效和与国际优质烟叶接轨的目标;拟定烤烟生产的扶持政策;对烤烟生产全过程进行检查、协调、指导、服务,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烤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及烤烟专卖执法检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圆满完成3.87万亩烟田面积,10.6万担烟叶收购的生产任务,实现烟农交售收入1.79亿元,上等烟比例72.42%,均价33.84元/公斤,上缴烟叶税3945.8万,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取得成效如下:
一是与上年相比实现了“五个增长”:烟农交售收入增长。由上年的1.6284亿元增长到1.7935亿元,增长了0.1651亿元,增幅达10.14%;亩均种烟收入增长。由上年的4401.09元增长到4634.49元,增长了233.41元,增幅达5.3%;户均种烟收入增长。由上年的4.987万元增长到5.732万元,增长了0.745万元,增幅达14.93%;烟叶收购均价增长。由上年的31.32元/公斤增长到33.84元/公斤,增长了2.52元/公斤,增幅达8.05%;上缴地方烟叶税增长。由上年的3582.48万元增长到3945.8万元,增长了363.32万元,增幅达10.14%。
二是烤房迭代升级,助力黄金叶增产增收。2022年在烟草行业指标受限的情况下,采取“EPC”模式,以国有投资平台为建设主体,整合省、市、区及各行业资金共计9958.51万元用于推动以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为主体的新能源烤房建设,改善烟叶烘烤基础设施,推动烤房迭代升级。此次建设累计拆除老旧烤房1912座,新建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547座,截止烘烤周期结束,投入使用528座,出炉2092炉,烤出干烟叶151.08万公斤,将黄烟率提高至95%以上,损失率低至4.7%。按照10年运营期计算,此次烤房的迭代升级可实现5523.5万元的经济效益,分别是:减工降本852.1万元、减损增收3829万元,税收增长842.4万元。以一次性投资建设换来烟农收益提高、烟叶税收增长、烟叶质量提升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长期成效。
三是连片种植规模好。2022年分别落实1000亩以上的区级示范样板3片,200亩以上的乡(街道)示范样板11片。全区种植片区157片,1000亩以上4片5458亩。高仓龙树连片好上加好,千亩连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个村组,呈现出3个村组3片千亩连片;而去年连片程度较差的春和黄草坝,今年出现了连片规模100亩以上的2片。
四是新型种烟主体进一步壮大。今年种植大户117户,比去年的64户增52户;涉及种烟面积5201.5亩,比去年2807.6亩增2393.9亩,增幅82.3%;占全区计划13.44%,合同交售量占到全区的16%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主要是: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是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按照《玉溪市红塔区建立和推行区级事业单位“零空编”与“周转编制”联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动态管理;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设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设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玉红室字〔2019〕68号)。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96,56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565.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318.36元,下降5.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318.36元,下降5.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拨付方式改变,2022年度出由单位直接拨付的补贴资金及相应经费外,其余的预算指标已联合下文方式横向调整到其余的同级预算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96,565.99元。其中:基本支出737,809.99元,占总支出的61.66%;项目支出458,756.00元,占总支出的38.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318.36元,下降5.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559.77元,增长4.17%;项目支出减少99,878.13元,下降17.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2年的人员工资及保险进行了相应调整,导致基本支出较2021年有所增加。由于项目资金拨付方式改变,2022年度出由单位直接拨付的补贴资金及相应经费外,其余的预算指标已联合下文方式横向调整到其余的同级预算单位,导致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7,809.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0,469.61元,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340.38元,占基本支出的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75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烟叶生产扶持,加强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00.00元,用于推进烟叶绿色化发展,购买生物质燃料,降低烟叶烘烤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实行烟叶绿色化生产补助453,25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565.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318.36元,下降5.5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资金拨付方式改变,2022年度出由单位直接拨付的补贴资金及相应经费外,其余的预算指标已联合下文方式横向调整到其余的同级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88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9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1,69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1%。主要用于烟叶生产扶持及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5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0.00元,支出决算为8,29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93.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00.00元,支出决算为8,29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93.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66.40元,下降3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66.40元,下降3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车辆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密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上升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收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68,868.03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4,369,868.03元,固定资产499,000.00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原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757.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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