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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 领导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决算。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家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监察委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副院长、庭长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红塔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创新发展要求,2019年度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4次、主任会议21次、党组会议3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3项,作出审议意见13项,作出决定17项,决议2项,开展检查6次、调查14次、视察8次、调研14次。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服务大局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职能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勇于担当作为,着力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人代会召开、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汇报人大工作,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和作用,确保人大工作的每一项部署、每一项决策都自觉服从服务大局。
(二)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设立区人大监察法治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将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优化服务。
二、顺利召开区五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筹备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区五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2019年1月21-24日顺利召开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了“一府两院”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计划、预算草案,依法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2019年3月13-14日顺利召开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通过区人大监察法治和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补选产生1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两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持会议风清气正,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展现了全区良好政治生态。于本季度开始认真筹备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会前做好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报告撰写等准备工作,确保会议任务圆满完成。
三、突出法律监督,推进法治红塔建设
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区综治维稳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推进全区抓普法促平安,营造共建共享平安红塔良好环境。
加强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抓好法律监督,促进良法善治,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玉溪市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调研法院审判服务经济工作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进法治红塔建设。
四、强化重点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加强计划预算执行监督。对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红塔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开展初审工作;调研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其他收支审计计划及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调查机构改革后的预算调整情况,调查2019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依法做出决议决定;提升审计监督工作实效,督促审计部门加大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转移支付、政府债务、财政收入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同步对全区应拨未拨专款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视察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情况;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检查;调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审查工作,完成2.0版本上线;调查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全年计划和预算任务顺利完成。
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进行调查;连续监督检查春耕备耕和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五小水利”设施的管护力度,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对 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专题调研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情况,推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4月组织视察14座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库情况,10月再次组织视察7条河渠,6座水库坝塘视察“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推进河库渠各项管护措施落实见效。
持续推进民生改善。专题听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报告;调查农村小学教育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查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情况,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大营街幸福小镇、中樘府、青花街等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力促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助力全区经济发展;视察玉溪陶瓷文化旅游产业创意园、鸿源美食文化广场、玉溪盛远街美食街规划、数字小镇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力促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调研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调查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围绕“六个走在全省前列”工作要求和“科教创新城、健康宜居城、生态园林城”发展定位,为推进“北进西拓”“南北联动”城市目标,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对高铁新城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前的调研方案》《关于对高铁新城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
创新调研方式,组织专题调研。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结合各乡、街道辖区内重点项目,由区人大常委会班子领导牵头,区人大各专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指导各乡、街道人大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产业兴乡、产城融合发展、省级光电子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幸福小镇规划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和景明田园综合体建设、旧城改造、高铁新城片区民房建设、青花街文化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等11项专题调研,全力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坚持科学规范,依法做好决定任免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截至10月底,共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4次,做出决议决定19项,即:召开区五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接受代表辞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组建和更名等17项决定,作出批准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2项决议。作出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等13项审议意见。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上半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2人(次),其中:任免区政府组成部门局长13人(次);任免审判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任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6人(次);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副主任5人(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人;任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17人(次)。接受辞职8人(次)。为全区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强任后监督,对3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对8名区人民法院法官、5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六、坚持人民至上,创优代表服务管理
组织代表履职培训。组织296名区、乡人大代表进行届中培训,围绕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组织代表进行“三查(察)”及调研活动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系统干部到浙江大学参加人大代表能力建设研修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全方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养、法治思维能力、履职水平。
丰富代表活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共召开代表小组组长会议4次;组织代表参加“三查(察)”及调研活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市区检察、审判机关、行政单位的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案件执行、视察诉讼服务中心、规划听证会等活动16次,共计187人次,其中参与市级活动3次25人次,区级活动13次162人次;落实“双联”制度,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完善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督促区政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把215件代表建议(会议期间205件,闭会期间10件)交办到相关承办部门。截至10月底,21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解决率(含基本解决)41.4%,比2019年提高0.5%;办复率100%,面商率100%,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含基本满意)99.5%。把提高村(社区)组干部待遇、关于改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形式等7件人大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推动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丰富建设内容,加强“两个网络平台”建设,2019年,正式在红塔区人大门户网站开通了“红塔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红塔区人大代表选举任免服务平台”,并与区人大微信公众号相内嵌,实现了在互联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人大代表信息查询,议案、建议查询,接访活动查询等方便人民群众联系人大代表的实用功能。
指导乡人大工作。明确每年召开2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指导洛河、小石桥乡人大主席团开好乡人大十一届三次、四次人代会,不断提高乡级人代会的会议质量,健全完善乡人大议事规则。
依法做好代表辞职、补选工作。截至目前,依照法定程序接受8名区五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终止调出本行政区域的3名代表职务,依法在6个选区补选6名区人大代表。
七、坚持固本强基,加强自身建设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部署了《中共玉溪市红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一是通过举办读书班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自学等方式抓好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二是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三是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活动。四是开展讲专题党课活动,层层推进主题教育。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3456”党建工作思路和“1+1+4+N”的基层党建工作法,做到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巩固提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打造机关党建长廊和党建活动室。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红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实行定岗定责季度派单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抓牢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严抓意识形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四个责任”、“四个纳入”的落实,形成党管意识形态、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强化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抓实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在实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大石板社区椒园村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
提升机关建设。以“走在前,作表率”为目标,按照“继承、完善、提高”思路,着力在“学习、活力、奉献、效能、廉洁” 机关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文,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玉溪市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二次审议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市人大对拟立法的《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玉溪市革命历史遗址保护条例》进行了立法前期调研,形成立法调研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比2018年度收入合计858.2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06.62万元,增24.1%;在2019年度执行中,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社保医保基数调整、本年度召开了两次区人代会以及年初年末进行了两次代表补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6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97万元,占总支出的76.81%;项目支出246.94万元,占总支出的1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度858.29万元对比增加206.62万元,增24.07%;其中:基本支出2019年817.97万元比2018年的771.44万元增加46.53万元,增13.31%;2019年项目支出246.94万元比2018年的86.85万元增加160.09万元,增184.33%。在年度执行中,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社保医保基数调整;项目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召开了两次区人代会以及年初年末进行了两次代表补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7.97万元。2019年度与2018年度对比:基本收入支出2019年817.97万元比2018年的771.44万元增加46.53万元,增13.31%;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社保医保基数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94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246.94万元比2018年的86.85万元增加160.09万元,增184.33%。项目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召开了两次区人代会以及年初年末进行了两次代表补选。
1.项目名称: 洛河、小石桥乡代表活动费,项目目标是乡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经费,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视察、检查调研工作;
2.项目名称: 7委1室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是2019年度区人大7委1室的视察、调查、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需要的工作经费,业务能力水平提高,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区人大7委1室的视察、调查、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需要的工作经费;
3.项目名称: 2016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是支付2016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产生的费用,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支付2016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费用工作。
4.项目名称: 洛河、小石桥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履职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是洛河、小石桥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调研活动、常委会会议等费用,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洛河、小石桥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调研活动、常委会会议等工作。
5.项目名称: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人大代表履职补助,项目目标是支付2019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人大代表116人履职补助,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支付2019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人大代表116人履职补助。
6.项目名称: 区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目标是2019年度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研和各类会议开支,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研和各类会议工作。
7.项目名称: 每年补助乡、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室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是补助11家乡、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11家乡、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室工作经费补助。
8.项目名称: 区人大履职经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项目目标是2019年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培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活动、常委会会议等费用,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2019年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培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活动、常委会会议等工作。
9.项目名称: 人代会会议费,项目目标是2019年1月召开红塔区五届四次人代会及参加全国十三县区联席会议,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完成2019年1月召开红塔区五届四次人代会及参加全国十三县区联席会议工作。
10.项目名称: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经费,项目目标是采购监督设备、结合相关制度、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完成预算联网中心建设。
11.项目名称: 2019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是完成2019年基层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支持基层人大脱贫攻坚,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
12.项目名称:2018年综合考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项目目标是年内完成2018年综合考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的全额、全员发放。
2019年比2018年相比增加项目 11个。增减原因2018年预算未列项目经费,工作经费并入基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29万元,占2018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的支出858.28万元对比增加206.62万元, 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积金社保医保基数调整、本年度召开了两次区人代会以及年初年末进行了两次代表补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工资562.28万元及项目支出人大会议、代表工作支出246.9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61.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3万元(本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及1退休人员死亡抚恤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行政单位医疗25.96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28.4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3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5.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范化。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1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42.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范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万元,占85.26%;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1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会议室表决系统和音视频系统共3批次39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31万元,与上年对比: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08万元减少38.77万元, 减20.84%,减少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改变,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项目经费委室工作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项目经费。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8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5万元,固定资产180.14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3.7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18.2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产减少原因是大部分电脑已经无法维修使用并且已达到报废年限,经财政核准减少。原因是大部分电脑已经无法维修使用并且已达到报废年限,经财政核准减少;新购固定资产5.94万元;出租房屋93.34平方米,账面原值14.0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0.39 | 0.25 | 180.14 | 14.03 | 63.74 | 102.3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注:因固定资产填写的是原值,导致资产总额与决算不一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计划,设立单位部门绩效目标.紧密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职能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勇于担当作为,着力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设立,严格控制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实行资金项目“有进有出、有增有减、动态调整”,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管理信息,提升透明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实行办公室集中管理,各委配合,将绩效贯穿于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促进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将财政资金集中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
组织实施。办公室牵头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专项资金的设立和退出,会同专委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以及提出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4、主要经验及做法
统筹整合现有资金,强化专项资金的设立和管理。凡纳入我部门预算申报的基本和项目支出均应编制绩效目标,办公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自评,各委室负责本委室项目绩效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绩效自评。按照“资金谁使用、绩效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办公室和各委室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追求一流的工作水平,促进机关干部不断提高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凡事高标准,力求好成效,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单位总收入106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1.91万元。单位总支出106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97万、项目支出246.94万,无结转结余资金。单位各项支出良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自评得分89分、自评等级为良。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实现真正量化考核,用数字体现工作的完成情况,更直观、真实。可以作为提升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的依据;对社会公众,适时地有选择性的公布评估结果有利于社会舆论监督体系的健全。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下达项目指标246.9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万元、区级资金234.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19年实际支出246.94万元,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1)项目-洛河、小石桥乡代表活动费,乡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保障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和三查(察)活动经费及各类会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预算9.6万元,与区财政联发文件下达两乡财政所9.6万元,年末资金结余0万元。(2)项目- 7委1室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为40万元,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区人大7委1室的视察、调查、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需要的工作经费,业务能力水平提高,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本着厉行节约资金的原则,本项目节约资金6.34万元。
(3)项目-2016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完成我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6月8日展开,12月15日选出新一届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区级人大代表223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名;洛河乡人大代表49名,主席团成员9名;小石桥乡人大代表47名,主席团成员7名。项目目标是支付2016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产生的费用,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完成支付2016年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费用工作。因财政困难,直到2019年才完成支付2016年换届选举选举补助经费及选证等印刷费。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项目预算经费为53.3万元,现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本着厉行节约资金的原则,本项目节约资金9.01万元.
(4)项目- 洛河、小石桥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履职工作经费,两乡主席团成员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学习交流及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培训和主席团会议费,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预算6.4万元,与区财政联发文件下达两乡主席团成员履职工作经费6.4万元,年末资金结余0万元。
(5)项目-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人大代表履职补助,项目目标是支付2019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人大代表116人履职补助,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支付2019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区人大代表116人履职补助。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额资金到位,因符合领取履职补助人大代表数量减少,所以本项目减少支付0.8万元.。
(6)项目-区人大代表活动费,2019年度强化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保障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和三查(察)活动经费及各类会议,项目预算经费为44.6万元,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2019年度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调研和各类会议开支及223位代表《云南人大》的订阅工作。项目全额资金到位(支出数41.30万元包含与区财政联发文件下乡街道21.2万元.),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本着厉行节约资金的原则,本项目节约资金3.3万元。
(7)项目- 每年补助乡、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室工作经费,保障代表履职活动室维修维护及设备添加,充分发挥7站4室的作用.乡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以代表工作站(联络室)为平台,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年初预算11万元,与区财政联发文件,全额下达到11个街道.年末结余为0万元。
(8)项目-区人大履职经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2019年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培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活动、常委会会议等费用;项目预算经费为28万元,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本着厉行节约资金的原则,本项目节约资金3.31万元.
(9)项目-人代会会议费,2019年1月顺利召开了红塔区五届四次人代会及参加上半年全国十三县区联席会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2019年1月21-24日顺利召开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参加了上半年全国十三县区联席会议,全国十三县区联席会议下半年会议没有举行,本着厉行节约资金的原则,本项目节约资金8.72万元。
(10)项目-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经费,2019年完成采购了联网监督设备、结合相关制度、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额资金到位,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并完成预算联网中心建设。
(11)项目- 2019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完成了2019年基层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支持基层人大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额资金到位,该项目已圆满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本着厉行节约资金的原则,本项目节约资金0.88万元。
(12)项目- 2018年综合考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年内完成2018年综合考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的全额、全员发放。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成单位所有在职人员2018年综合考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资金发放。
2019年预算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及原因: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库建设,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
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管理和决策水平。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度共有项目11个,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全部审核通过,本着节约资金减少开支的原则,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顺利召开区五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筹备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4次、主任会议21次、党组会议3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3项,作出审议意见13项,作出决定17项,决议2项,开展检查6次、调查14次、视察8次、调研14次,视察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情况;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检查;调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审查工作,完成2.0版本上线;调查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全年计划和预算任务顺利完成;视察大营街幸福小镇、中樘府、青花街等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力促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助力全区经济发展;视察玉溪陶瓷文化旅游产业创意园、鸿源美食文化广场、玉溪盛远街美食街规划、数字小镇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力促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系统干部到浙江大学参加人大代表能力建设研修班并举行区人大代表223人的届中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全方位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养、法治思维能力、履职水平。完善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督促区政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把215件代表建议(会议期间205件,闭会期间10件)交办到相关承办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接受8名区五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终止调出本行政区域的3名代表职务,依法在6个选区补选6名区人大代表。
我单位对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自评得分89分、自评等级为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2.基本支出指是生活的基本支出,例如衣食住行。这也是人类最基本的行为。是按照定员定额进行测算。
3.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 三查(察):指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
监督索引号530402004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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