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57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红塔区康井路11号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0877-2770113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红塔区凤凰街道瓦窑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 | 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与许家湾路交叉口南侧 | 530402002102JB00077W00000000 | 3055.63 | / | / | |
公告单位: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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