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玉溪市旭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9·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9月16日15时32分,玉溪市旭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事故发生后,红塔区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依法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审核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并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全面检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成效,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评估工作,现将具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玉溪市旭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玉溪市旭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靳某伟作出罚款34820元的行政处罚,所有罚款已于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行政处罚各项程序均依法依规进行执行。
二、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事故发生后,玉溪市旭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厂区内安全大检查,对安全设施、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标识标志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完善,召开了安全教育会议,对员工进行了再教育,针对引发事故发生的堆垛堆码问题,已重新制定新的堆码操作流程,并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学习。
玉溪市红塔区应急管理局作为红塔区工贸行业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后组织对玉溪市旭日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了多项整改意见,要求该企业限时整改完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已督促整改到位。
云南红塔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多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解决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评估组全面核查、细致验收,本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工作整体到位,未发现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执行等明显问题。
四、相关工作建议
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重点强化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严教育、严格督促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各岗位安全职责,持续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以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全面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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