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仓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19 14:09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和规范本单位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国资监管工作的知晓、理解和认同,促进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明确解读范围。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机关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第二条、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县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三条、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统筹运用政府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健全解读机制。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站所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政策解读工作应当采取如下传播渠道开展:

(一)本单位门户网站作为政策发布解读的第一平台,应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渠道,及时发布解读信息。

(二)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应当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三)统筹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第七条  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重要政策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第八条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单位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建由委有关领导、科室负责同志、专业人员、高校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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