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程序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高仓镇人民政府 发布人:高仓镇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程序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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