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关于举行《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发布的《关于举行〈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现将《关于举行〈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5:00。
地点:玉兴街道食堂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段 俊 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决策发言人
张学红 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 猛 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 云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三)听证记录人
胡倩芸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桂 茜 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四)听证监察人
毛文光 红塔区人民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刘 丹 红塔区司法局副局长
(五)听证代表
1.与征收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听证代表10人
本次听证会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0人,截至2021年9月16日18:00,共20人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为确保听证代表的广泛性,2021年9月17日下午经到场参加听证代表推荐会的15名利害关系人推选产生了参加本次听证会的10名代表:
陶发祥 北门街12号居民
潘素兰 人民路55号居民
潘光祖 人民路56号居民
岳文兴 荷花社区第一居民小组
庞永德 北门街6号居民
王 勇 北门街8号居民
聂玲英 北门街8号居民
龙军霞 人民路60号居民
张丽珠 北门街10号居民
李兰仙 人民路64号居民
2.其他代表5人
王继明 红塔区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人大代表)
高凤兰 红塔区玉兴街道棋阳社区居委会第二居民小组居民(人大代表)
金忠宏 玉溪一诺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政协委员)
李树芬 玉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政协委员)
严尔防 云南滇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其他事项
(一)经推选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资格。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四)请参会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佩戴口罩。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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