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区两级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举行《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9月下旬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其中:
1.与“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安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共10人。
2. 玉溪市红塔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听证事项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共5人。
3.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均可向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报名人可现场报名或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开始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5号(玉兴街道办事处2楼207室)。
电子邮箱:htqyxjdxmb@163.com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耀琨 0877-2036545。
报名人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表见附件三)。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8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将于2021年9月1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三)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指挥部承担。
附件:1.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地说明
3.听证会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3日
附件2:关于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附件1: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旧式民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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