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彩虹路道路建设改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5:2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带街道办事处

2023720

 

一、听证事由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市、区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举行《红塔区彩虹路道路建设改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听证会于202377日(星期五)9:00在玉带街道综治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人员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带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决策发言人

顾玉娟  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红塔区人民政府玉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道路建设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

(三)听证记录人

  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道路建设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

张晓琴 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道路建设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拆指挥部办公室

(四)听证监察人

   红塔区人民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杨叶润  红塔区司法局依法行政股股长

(五)听证代表

1.与征收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听证代表10

方元明  红塔区彩虹路23

桂朝阳  红塔区彩虹路23

李春泉  红塔区彩虹路27

秦学福  红塔区彩虹路7

师玉春  红塔区彩虹路7

唐兴明  红塔区彩虹路1

   红塔区彩虹路23

   红塔区彩虹路23

李家德  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委会

岳文兴  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委会第一居民小组

2.旁听人1

葛天仁  红塔区彩虹路23

3.其他代表5

高家德  冯井社区书记(人大代表)

李雪梅  玉村社区书记(人大代表)

孙桂玲  玉带街道社保中心(政协委员)

王艾波  红塔区防震减灾局(政协委员)

李声扩  云南凌云(玉溪)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因李声扩律师出庭未能到会,由云南凌云(玉溪)律师事务所周慧律师代表出席会议)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在对该片区房屋主体价值进行补偿时,要充分考虑彩虹路区位优势,听证代表认为该路段属于中心城区,补偿应参照中心城区;

(二)安置地点选择邦泰·天誉,与彩虹片区距离较远,生活不便;

(三)提出临时安置补偿费要与以往玉兴街道拆迁项目一样,要给予提前搬家补偿费;

(四)食品公司住户提出,该小区原围墙被拆除后,业主安了单元楼防盗门等设施,请了保安,要求作出相应赔偿;

(五)要求明确补偿协议签订和搬迁时间;

(六)荷花一组提出希望中卫路口不要设置喇叭口,完整保留路边的房子;

(七)希望整个征收项目,要让利于老百姓。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房屋价值问题。房屋的价值根据国条例规定,充分考虑房屋位置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土地情况等。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发布征收公告后评估结果才能出来。

(二)临时安置补偿费支付时间问题。临时安置补偿费是从签订补偿协议之月开始起算,在过去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被征收人需求和诉求会采取鼓励措施,鼓励大家提前搬家腾房验收,制定了提前搬家的奖励措施,被征收人只要同意搬家腾房,临时安置费按验收时间起算。指挥部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相应的安排,并以通知的方式告知被征收人。

(三)回迁安置地点问题。回迁安置地点为邦泰·天誉,是经过多方考虑,从整个安置房建设进度,交房时间等综合考虑的,彩虹路作为道路建设项目,不是地产开发项目,为了道路建设征收房屋,没条件像其他项目原地拿出土地进行建设,必须要在红塔区现有的房源中找合适的安置房,从建设进度、交房时间等邦泰·天誉更为合适,所以确定了邦泰·天誉为安置地点。

(四)关于征收时间问题。听证会后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出台。在此期间会对上次入户采集的房屋情况数据如产权人、面积、结构、用途等进行公示确认。正式征收公告发布后公示房屋评估结果,上述工作完成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需要给大家留出搬家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在发布征收决定公告时明确。

(五)中卫东路喇叭口设置问题。综合考虑整个道路通行安全以及现有市场经营情况,将情况反馈道路设计建设单位,结合实际进行优化。

(六)防盗门、门卫室等设施。属于小区个性化问题,在后续工作中充分考虑。

(七)让利于民的问题。红塔区历年来进行的项目除了按法律规定补偿外,地方政府都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利益,比如给予20%的奖励等。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玉带街道办事处于202377日举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2023719日召开了评议会,对听证会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评议。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房屋主体价值

按照房屋位置、结构、新旧程度、面积、土地情况等来进行评估,评估为征收公告发布之日。

(二)临时安置补偿费支付时间

被征收人自愿搬家腾房,临时安置费从腾房验收之月开始起算。

(三)回迁安置地点

本项目作为道路改扩建项目,不是地产开发项目,道路建设后所剩的地块不具备就地安置条件。综合考虑建设进度、交房时间等因素确定邦泰·天誉为安置地点。

(四)关于时间问题

具体签订补偿协议和搬家时间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明确。

(五)中卫东路喇叭口设置

根据最终的规划设计方案予以确定

(六)食品厂防盗门、门卫室等设施

属于小区个性化问题,在后续工作中予以解决。

(七)让利于民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情况充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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