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6-27 09:3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7中旬进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30至45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或关注该管理办法的公民25至38人从不同职业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

2.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听证事项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7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保民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网上报名,登录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htqkjghg@126.com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提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11号国土空间规划股)。

报名人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4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75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红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泽慧  0877-2021620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3627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男   □女

民族


出 生 年 月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会主要理由


声明及签名

本人自愿参加《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并对所提信息的实性负责;同时,可并服从听证会各项纪律组织管理规定。

签名:                   日期:  

备注:

1、填写的内容务必真实、清楚

2、各项联方式务联系不上,为报名无效

3、参加听证会代表应准备料,将陈述时间制在5分钟以内。

 

《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起草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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