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塔区人民政府已印发《红塔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预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红塔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24年经红塔区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以来,在依法高效有序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2019年机构改革,自然灾害救助职责从民政部门调整至应急管理部门;2025年5月,玉溪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完善《玉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后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红塔区原《预案》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体制机制需要,迫切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灾害应急救助行为,提高救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全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综合能力,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8部分构成,体例和框架基本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修订主要内容为:
一是调整优化组织指挥体系。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玉溪市红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有关要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划入原区减灾委员会职责,组织指挥体系由原来的区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预案》明确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综合协调机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办公室。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增加、调整部分单位的职能职责。
二是灾害救助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对会商研判可能出现重特大灾害损失的,也可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为救灾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三是强化应急响应。结合近年来自然灾害影响及红塔区实际情况等,对涉及死亡(失踪)、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等响应条件进一步优化完善,实现早响应、早救助。
四是规范信息报告和发布。调整基层初报、续报、核报时限和上报方式,实现与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新发布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政策文件的有机衔接。
五是强化救灾工作协同衔接。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原则,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对已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
六是抓好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预案》明确了需救助对象规模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涉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除了应急管理和财政部门,还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原文地址:https://www.hongta.gov.cn/htq/yhzbf/20260106/1665860.html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