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云政办发〔2025〕40号)、《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玉政办通〔2025〕42号),2025年11月,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红塔区清单》)。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云政办发〔2025〕40号),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据此,区政务服务局及时启动《红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完善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玉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对《红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调整,先后两轮征求各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形成了《红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以《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修订情况
《红塔区清单》涉及27个区级部门,共明确行政许可事项228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红塔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26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红塔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红塔区清单》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非机动车登记”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新增“商品房预售许可”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增“食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事项。
(三)根据省市清单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明确的实施机关,将“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区人民政府(由农业农村局承办)”;将“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乡人民政府或者有宅基地管理职责的街道办事处。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等28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乡(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红塔区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实施规范,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原文地址:https://www.hongta.gov.cn/htq/yhzbt/20251124/1636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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