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塔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红政办通〔2025〕13号)
发布时间:2025-08-12 17:46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日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已印发《红塔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部门、各乡街道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四上”企业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和“顶梁柱”。为促进红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四上”企业在经济增长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红塔区加大对“四上”企业的培育力度。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418 号)要求,结合红塔区实际,编制形成了红塔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实施方案(试行)。该实施方案》对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入统计库的积极性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发展壮大经济,全力培育“四上”企业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5个版块

一是明确奖励范围。实施方案指出须满足红塔区 2025 年、2026 年内符合四上企业入库标准,正常经营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2025 年、2026 年内新建或投产(新开业)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是明确奖励标准。实施方案指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每户奖励1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 

三是明确奖励程序。实施方案指出每月初由区统计局负责提供新纳规 四上 企业名单各乡(街道)按照区统计局提供的名单组织企业填报《红塔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表》,并收集相关企业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企业及 四上 企业培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审,提出企业应享受奖补政策的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企业进行奖励资金兑现。

四是明确监督管理。对于出现《实施方案》中规定的2年内退库和违反统计制度情况的企业,依法追回奖励奖金。同时,明确各部门的监督职责,确保奖励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发挥应有效力。

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上下联动、强化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

、主要特点

一是奖励导向鲜明,重点突出。《实施方案》精准聚焦“四上”企业培育目标:方案条款紧扣“培育”“奖励”两大核心举措,旨在推动企业达标入统。这彰显了区政府将经济增长点落到市场主体培育上的鲜明导向。

二是强化资金激励,突出激励直接性。着力聚焦首次“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实施一次性财政奖励政策。该政策旨在直接降低企业入统成本、消除企业顾虑,通过财政直达资金方式增强激励效能。坚持分业施策精准性,杜绝“一刀切”现象。依据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等不同行业的培育特点和发展需求,科学设定差异化奖励标准,切实增强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分工:方案明晰界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街道)工作职责。统计局牵头负责标准解读与申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摸排与动员,乡(街道)具体负责上门宣传与跟踪服务。


原文地址:https://www.hongta.gov.cn/htq/yhzbt/20250812/1622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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