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已经区委同意,并按照程序向市委备案,现予印发。
2025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区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马云华区长 领导并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主管区审计局。
杨剑纲副区长 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国防动员、外事、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税务、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应急、消防救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委外事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数据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玉溪润嘉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委、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侨办、区台办、区档案局、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驻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工作。
余文博副区长(挂职) 负责科技、机关事务、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分管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区科学技术协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工作。
袁建军副区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民族宗教等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联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学会、区人武部、驻区部队工作。
俞江副区长 负责商贸、市场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代李灿同志负责文化旅游、民政、政务服务、广播电视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区防震减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李灿同志分管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区委老干部局工作。代李灿同志联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文联、区社科联工作。
李灿副区长 负责文化旅游、民政、政务服务、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
分管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区残联、区计生协会、区红十字会、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文联、区社科联工作。
李灿同志在外挂职期间,相关工作由其他同志代管。
邹著副区长 负责林业和草原、水利、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交通运输、供销、邮政、对外开放、通讯等工作。
分管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中小企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
联系高新区管委会、红塔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玉溪供电局、玉溪铁塔公司、玉溪邮政局工作。
杨曙诚副区长 负责教育体育、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烟草等工作。代李灿同志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代李灿同志分管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防治艾滋病局)、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区气象局、市烟草公司红塔区分公司、区关工委、区老体协、驻区学校工作。代李灿同志联系区残联、区计生协会、区红十字会工作。
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杨剑纲—余文博—李灿,邹著—袁建军,俞江—杨曙诚。
区委、区政府已成立的相应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领导分工自然对应调整,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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