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政发〔2018〕14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塔区2018年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红塔区2018年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红塔区2018年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云厅字〔2016〕2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经济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11号)有关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经济发展速度显著提高。全区GDP增长7.2%,农业增加值增长5.0%,区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建筑业产值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引进市外国内资金300亿(其中引进省外国内资金26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
(二)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城镇化率达7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3638人;基本医疗保险完成37.78万元,参保率达95%以上,打好脱贫攻坚战,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目标。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完成省下达任务;污水处理负荷不低于85.73%,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49%,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年度计划完成5000亩珠江防护林工程、1300亩退耕还林工程和1300亩异地造林工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9.2%,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1.提升政府管理服务能力。一是高标准建设红塔区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推进乡(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体系。将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纳入全区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政务信息的大融合,政务服务的大飞跃,推进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的网上网下互动,优势互补,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二是促进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开展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推行红塔区投资项目容缺预审机制,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开工。相关审批部门先行受理申报材料,预审正式审批过程,出具与正式审批要素相对应、相衔接的预审意见书;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服务,项目业主根据项目预审意见书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待项目用地征收等手续完备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将项目预审意见书转化为正式文件的审批方式。
责任领导:李永聪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规范行政检查。全面清理并取消一切针对企业的检查评比活动,不得随意对企业罚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企业主体自主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责任领导:黄云鹏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和公开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严禁借会议、培训等名义向企业收取各种费用,加强对骨干企业的引导和服务。
责任领导:李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二)加大项目投资强度,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
1.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行区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采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督查通报等措施,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序倒逼程序、以督查倒逼落实,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协调服务,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完善重大项目滚动储备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围绕“八大产业集群”、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强化项目的规划培育,扩大重点项目储备,形成良性循环的项目发展机遇,年内新开工项目不少于100个,生产性项目力争不少于50%。抓住“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期,适时启动“十三五”规划后期实施项目。
责任领导:李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优化项目投资结构。以存量项目投资保基数、以增量项目投资保规模,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大幅提高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突出抓好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和红塔区工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按照保续建、保竣工、保新开工的顺序保障,确保在建项目资金接续,严惩“开工即停工”、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责任领导:李永聪、李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备案实行属地化管理。简化工业项目审批程序,对鼓励类和允许类工业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限制类工业项目实行核准制,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备案和核准工作。
责任领导:李永聪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4.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区属各职能部门加强与省、市对口委、厅、办、局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倾斜支持。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吸引各类资本,不断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外资加强商业合作。
责任领导:王红、李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简化证照办理手续。成立红塔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企业登记业务的高度融合,进一步为申请人提供更智能化、标准化的登记服务,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更深层次上提示登记效能。将国家层面统一证照事项全部纳入红塔区“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对于本地已经整合但不属于国家层面整合事项的,若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可以继续推行;若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要及时进行规范完善。
责任领导:洪江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三)强化财政开源节流,化解财政收支矛盾
1.积极培育税源。巩固原有税源,培植新兴税源,促进财政增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扶持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主体财源。支持发展财源龙头企业,建立年度地方财政贡献20万元以上企业的财源项目库,对其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扶持。积极扶持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以城市经济发展带动消费增长和税源增加。加快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引导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合理布局,建立重点总部、重点楼宇项目招商目录,健全总部企业准入、认定、落户“绿色通道”,实行“一条龙”全程服务。
责任领导:王红、李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招商合作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落实土地收储资金保障。及时征收耕地占用税,落实耕地占用税按实际占地征收政策,加快耕地占用税征收进度。按照“即征即缴”的原则,配合税务机关完成耕地占用税征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部门2018年向上争取资金比2017年增长10%以上,区级领导向上争取资金人均220万元以上。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加快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8项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等领域。对涉及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全程跟踪、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尽快发挥作用。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4.抓好税收管理和组织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探索实施税源分级分类管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中的技术支撑、信息支持和业务引领作用。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继续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建立科学的收入目标责任考评指标体系,遵循经济税收发展的客观规律,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对“十三五”期间红塔区重点打造的玉溪特色产业,即烟草及配套产业、矿电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业、县域特色产业等产业,抓好相关的税收管理,确保有关涉税事项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优化办税服务。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按照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等要求,减少纳税人所需提交的各类文书及证明,简化办税手续,以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按照《玉溪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玉国税发〔2016〕3号)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原则上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所有办税行政审批申请。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构建县域经济特色产业体系。
1.支持园区发展。着力推进红塔工业园区发展,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园区集聚、辐射作用,着力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重大产业基地和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园区,促进同类和关联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的紧密结合与互动发展。加强对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做大做强园区主导产业,结合新兴产业园、生物产业园、光电子产业园、信息产业园以及洛河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引进一批补链、扩链项目和高端龙头企业,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向园区集聚,并向产业中高端攀升。
责任领导:李永聪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红塔工业园区管委会
2.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园区、农业庄园、家庭农场,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优特经济作物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步伐。有效改善农业产业发展条件、打造现代花卉园区经济、培育壮大现代农业庄园经济、促进生物药业健康发展、加快培育省市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狠抓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养殖。
责任领导:梁士洪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扶持重点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对重点企业投资新上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的直接支持;探索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结合县域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综合考虑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指标,建立健全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构建客观合理反映实际情况、科学衡量企业效益的指标评价体系。
责任领导:李永聪、王红、李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4.发展民营经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做好“行业小巨人”推进工程,鼓励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分类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鼓励发展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为企业申报各种政策扶持,制定实施民营企业激励奖励机制。
责任领导:李永聪、王红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结合“科教创新城”核心区建设工作,全面调研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为红塔区可持续发展储备重大项目,实现红塔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抓好科技项目工作。深入企业调研项目,做好各类各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及储备工作,并抓好实施项目的跟踪问效,抓好科技孵化平台建设。争取红塔区科技众创空间成功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并积极推进红塔区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科技宣传培训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专利申请工作。二是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三是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助力企业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五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
责任领导:李永聪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红塔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土地保障,确保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1.做好用地保障。以规划为龙头加强用地管制,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进行用途管制;加强2018年度土地征转报批计划,计划征转报批面积共计7692.821亩,其中单独选址项目7个;加强土地收储、供应计划的执行,计划供地面积4302.17亩。加强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积极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以用为先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积极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和三个工业园区协商,力争2018年供地率达70%。充分发挥一级土地开发整理主体责任,由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具有一级土地开发能力的国有公司作为社会投资人来实现融资。加快启动和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积极争取协调区外购买占补平衡指标工作,着力破解项目用地指标难题。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红塔工业园区
2.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地籍工作。继续依法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把好不动产登记审核关,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梳理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技术规程、工作细则和登记流程,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国土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的《红塔区房产产权产籍档案移交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房产档案移交专题会议精神,做好房产档案接收管理相关工作,按要求积极开展批量数据整合相关工作。积极全面开展和推进全区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在原办理时限内压缩了三分之二。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加大土地矿山执法监察和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后查处相结合,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土地矿山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乱围乱建、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矿产私采乱挖、超规模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坚决打击土地矿山违法行为。认真研究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切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监督管理,促进红塔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现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配置,促进非煤矿山向安全可靠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金融支持,确保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资金需求
1.健全县域金融体系。坚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红塔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增设自助服务终端,支持相关产业设施建设,扩大金融产业规模,创新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配合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商行,支持云南红塔银行做大做强。鼓励组建村镇银行,增加金融支农主体;积极引入各类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构建竞争更加充分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支农支小”业务,实现各经济领域良性发展。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县域信贷投入,扩大融资规模。鼓励设在县域的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提高县域贷款增速,扩大县域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倾斜基层发展为导向,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符合县域经济特点的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积极扩大对于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鼓励支持证券机构、创投(基金)公司做好我区上市后备企业辅导、保荐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注重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地方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各类创投机构。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积极探索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引导督促企业将募集的资金投向当地发展项目,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3.突出服务中、小、微企业。加快建立小微金融专营服务体系,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三个不低于”目标。积极探索适合市场需要和红塔区特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模式,积极扶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鼓励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七)拓宽引进和培养渠道,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全方位引进人才。对在各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创业人才,红塔区通过调动、聘用、挂职、兼职和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创办企业等形式,引进人才到我区服务工作。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突破档案、人事、户口、社保等限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单位自主、契约管理、绩效激励”方式,采用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服务外包等形式,建立流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待遇和奖励。刚性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不低于20万元的安家费;柔性引进到我区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红塔区工作2个月以上的人才,在相应工作酬金之外还提供不低于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 经评审认定引进第一至第六类人才的,由区人才办向市人才办申请《玉溪市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服务证》,可享受户籍、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绿色通道服务。
责任领导:黄云鹏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2.继续完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机制,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医生和优秀文化工作者到基层服务。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城区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服务于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红塔区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建设。继续推进全系统校园长、骨干教师按照符合交流人员的10%进行交流轮岗,探索较薄弱学校交流引入优秀教师、高级教师支教服务。
责任领导:黄云鹏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改善和保障民生,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
积极探索就业模式,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落实。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和就业激励机制,统筹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
责任领导:黄云鹏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积极培育珠江防护林、退耕还林和异地造林工程,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坚决守好森林火灾防控目标红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玉溪大河下段为主的4条黑臭河道水体治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进度,做好玉溪大河汇溪段截污工程,实施金水河河道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林区和天然林区的管护,巩固和提高生态建设成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市级做好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继续实施“美丽乡村、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促进城乡环境的彻底改善。
责任领导:李永聪、梁士洪、李剑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打赢脱贫攻坚战,率先实现脱贫目标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保持强劲工作势头,在贫困地区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继续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责任,突出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强化“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素质提升、金融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重点,在非贫困村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
责任领导:李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扶贫办)、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属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强化政府投资引导,着力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民生,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争先进位、跨越发展”。区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二)夯实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准干部,配强领导班子。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评机制。区综合考评办(区督查室)要进一步完善党政正职考核办法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办法,将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乡(街道)及部门经济发展目标责任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县域发展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考核,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形成重实绩、看长远、比实干的发展导向,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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