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政办通〔2023〕4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江流域曲江(红塔区段)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0:1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珠江流域曲江(红塔区段)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30

 

 

珠江流域曲江(红塔区段)保护治理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红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着力解决好曲江(红塔区段)保护治理的突出问题,促进曲江(红塔区段)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水环境和水生态不断改善,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清醒认识曲江(红塔区段)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突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坚定信心决心,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好作风,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推进曲江(红塔区段)保护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红塔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源头治理。深刻领会河库问题表现在水体,根源在岸上。从源头截污治污,削减入河污染负荷,从根本上扭转水质恶化趋势。

(二)坚持精准治理。深刻领会精准施策,下足绣花功夫。以监测为基础,问题成因分析为线索,具体措施、项目为抓手,成效为检验标准,形成工作闭环。

(三)坚持系统治理。深刻领会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深入实施山水林田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四)坚持依法治理。深刻领会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着力健全法规制度、着力加大执法力度、着力依法常态化治河。

二、总体目标

(一)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通过三年努力,到2025年,红塔区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在1.5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

(二)流域内水质持续巩固提升。2025年,曲江(红塔区段)流域内的6个省控考核评价断面和省级水文监测断面,董炳河大矣资、东风水库自来水口、东风水库库心、飞井海水库大坝、清水河口水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曲江矣读可劣Ⅴ类水体水质保持稳定2025年,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

(三)流域内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红塔区城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

(四)流域内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25年,推动红塔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

(五)推动流域内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90%以上,入河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大幅削减;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垃圾填埋场全面实现规范化。

(六)流域内水环境、水生态实现改善和修复。2025年,确保曲江(红塔区段)流域内水库蓄水总量在3500万立方米以上,全面完成省级、市级下达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推进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建设,规范取水管理,集中整治无证取水和取水许可审批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流域用水总量不突破1.54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街道)

2.提高用水效率。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推进红塔区节水示范建设,到2024年底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街道)

3.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量调度,强化枯水期生态环境管理,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努力加大曲江(红塔区段)及其他支流和重点河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各乡街道)

(二)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推进红塔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梯次推进乡街道级(含千吨万人水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各乡街道)

(三)强化城乡生活污染防治

1.全面加强城镇配套管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改造、破损修复、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整治改造,加强与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配合,加快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消除红塔区收集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处理率。到2024年底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街道)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护机制,加强“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3.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有效执行。距离城市较远的村庄,在配置收运设施的基础上,建设片区终端处置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各乡街道)

4.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曲江(红塔区段)流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水利局、各乡街道)

(四)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1.扎实推进河库水质提升。以曲江(红塔区段)劣V类水质断面为重点,按照《曲江矣读可劣类断面整治方案》原则实施综合整治,通过强化监测、排查原因、精准治污、信息公开、强化督导等措施,加快补齐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省控考核评价断面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各乡街道)

2.加强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强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25红塔区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段全部整治完成。(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3.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2023年底前,完成曲江(红塔区段)及流域内劣Ⅴ类水体排污口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我区全流域排查、基本完成曲江(红塔区段)排污口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各乡街道)

(五)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加强养殖污染治理。优化养殖行业发展空间布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加强沿河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各乡街道)

2.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种植方式经营模式转变,推动节水减肥降药增效,推动绿色种养殖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等。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各乡街道)

(六)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修复

1.加强河库管理与保护。加快曲江(红塔区段)及支流岸线保护利用与开发规划编制,完善岸线功能区划。结合“河长清河”行动,深入开展河库“清四乱”行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建立台账,实行清单、销号管理,重点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做到河库面积不萎缩、水域不减少、生态不退化。(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2.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提高防洪安全保障,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问题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街道)

3.强化河库生态系统治理和管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河库与湿地保护恢复、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区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街道)

(七)持续巩固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

1.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重点行业企业“十四五”期间依法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要按照规定完善废石堆场、排土场周边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酸性废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废渣场环境管理,做好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建立土壤、水体、废渣、地下水、矿洞涌水、底泥等与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的项目储备库,适时开展修复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街道)

2.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结合红塔区生态实际情况,采用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措施,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利局、各乡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照《珠江(云南段)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清单》列出的红塔区境内曲江流域问题,积极落实好曲江流域的保护治理项目,突出不达标水体的污染治理,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高曲江(红塔区段)流域内水环境质量,按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项目支撑,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珠江(云南段)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清单》涉及红塔区曲江流域的主要任务,各区级职能部门、乡街道要牢固树立项目建设意识,积极谋划包装一批见效快,可操作的工业污染源防治工程城镇水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资本参与,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支持,加快推动河库流域环境保护治理,强化水陆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执法。进一步理顺河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检查监督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加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等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肃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侵占河流水域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大力整治非法排污,严惩重罚破坏和污染河库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典型经验。统筹全区行业部门自身和新闻媒体力量,加大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曲江(红塔区段)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增强全民爱河护河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保护母亲河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人重视水环境,自觉保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策解读: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zcjdhtqzfbadmin1/20230130/1478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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