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政办发〔2025〕6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塔区2025年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6 16:17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有关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红塔区2025年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816

 

红塔区2025年烟叶收购

秩序维护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2025年烟叶收购秩序,保障全区烟叶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坚决遏制烟叶外流现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烟叶行为,确保完成全区烟叶收购任务,维护烟农合法权益与烟叶市场秩序,推动烟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防外流、保秩序、促规范”为核心,通过强化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和源头管控,实现全区烟叶收购“零外流”目标,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区、乡(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四级联动机制,全面监测烟农烟叶存量及流向,重点查处非法收购、囤积、运输烟叶等行为,阻断非法流通渠道,优化收购服务,规范收购流程,提升烟农满意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区烟叶收购任务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区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加强与各乡、街道的沟通协调,依法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囤积烟叶等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红塔区分局分管领导和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区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种烟乡(街道)、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经侦大队、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特巡警大队、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和区烟草专卖局分管副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各乡街道同步成立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压实到人,制定工作方案于820日前报区烟叶收购秩序维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烟草产业服务中心OA邮箱)。

三、工作时间

2025815日起2025年烟叶收购工作结束止。

、工作职责

(一)区纪委监委将烟叶收购秩序纳入纪检监察监督范围,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烟叶收购监督机制,加强对收购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收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履职不力导致烟叶外流严重的乡(街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委监委约谈问责;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处理。

市公安局红塔分各种烟乡(街道)派出所、市公安局红塔分特巡警大队查处各类涉烟案件,对扰乱收购秩序、影响正常收购工作开展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处理,及时解决好烟叶收购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处置好各类群体事件;加强对涉烟舆情的监管并及时处理;打击非法倒买倒卖烟叶和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违法行为

司法局: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乡(街道)、烟叶收购站广泛向烟农、群众宣传烟叶收购政策及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烟叶收购营造良好氛围;在烤烟收购期间,协调、调解烟农或群众在烟叶收购过程中因不了解专卖法律法规和政策而产生的纠纷、矛盾,保证烟叶收购秩序稳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管理力度,配合烟草专卖局对“两烟”市场加强管理,坚决查处倒卖烟草专卖品的行政违法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内交通要道及高速公路非法烟叶运输的查堵工作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叶的行为,杜绝烟叶流入流出。

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履行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各乡(街道)及其村组维护好辖区内的烟叶收购工作秩序和开展烟叶收购应急处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工作责任。

烟草专卖局:切实加强对全烟叶收购工作秩序的管理与维护,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烟叶、扰乱收购秩序的行为,严查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杜绝假、私、非卷烟流入我;积极参与烟叶收购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做好其他部门移交的涉烟案件的处理和统计工作。

)各种烟乡(街道):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全区烟叶收购秩序维护的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烟农烟叶动态监测机制,组织村组干部、烟技员逐户核查烟农烟叶田间情况、烘烤情况、交售情况,每周动态收集上报烟农烟叶存量数据,在烟叶烘烤、分级、收购等环节准确收集交售质量异常、交售进度缓慢、剩余烟叶数量异常等信息,为外流管控及合同管理提供依据。各乡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在重点区域设置固定或流动堵卡点,严防烟叶流出。在村组设立信息员(信息员信息进行保密),专人负责收集非法收购、囤积、运输、销售烟叶等线索,发现烟叶异常流动,及时获取非法交易的时间、地点、人员、数量等信息,立即报告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多平台、多媒介开展烟叶收购相关政策法规、合同管理规定以及打击非法经营烟叶行为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收购秩序氛围和舆论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集中培训等方式向村组、烟农宣传讲解烟叶收购政策,提高烟农的政策知晓率和守法意识。并在站外分级点和每个村小组人群集中区域设立政策咨询点,安排专人驻点解答等,提升烟农的满意度。

(二)加强合同管理。

对照烟叶种植计划和相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在烟叶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收购制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购数量、等级、价格进行收购,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完善合同调整机制,加强合同调整调剂管控,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烟叶产量发生变化的,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整合同,严禁出现合同买卖。将烟叶外流情况与各地烟叶生产计划挂钩,对烟叶外流严重的乡(街道),在第二年下达计划时予以相应扣减。将烟农烟叶外流情况纳入当年烟农画像诚信评价体系,烟农烟叶外流被查实的,在星级烟农评定中予以体现,为下年度合同分配提供参考依据。严格执行《红塔区烤烟生产收购与合同单产、计划挂钩评价办法》,采取交售进度与交售结构挂钩考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烤烟交售合同任务的下年度一律不分配合同。

(三)规范收购流程。

以烟叶站为单位在42天内完成收购任务为目标,严格依照合同开展烟叶收购工作,确保收购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全面推行“两专一代”收购模式,全面实行站外专业化分级+质量追溯平台“一码追溯”,实现从田间到车间的全流程质量追踪。做实精准预约交售制度,推动烟农按照预约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烟叶,动员烟农积极交烟、先交好烟,坚决杜绝超合同、无合同收购,维护收购秩序和合同的严肃性。按计划实施366”收购模式。全区统一各站点的开磅收购时间,即:开磅前3天每户烟农安排交售1次烤烟,除开磅前3天外,每户烟农安排6轮交售轮次,每6天安排1轮。交售进度及交售等级比例和次年合同单产计划直接挂钩考核。通过细分交售轮次,有效解决收购前后进度松紧不一,高峰期烟农交烟等候时间过长,导致出现交烟难、交烟累的问题,实现烤烟收购工作平衡有序。

(四)强化源头管控。

各种烟村(社区)、各种烟村(居)民小组,组织专人对烟农进行划片管理,及时做好烟叶采收、烘烤、交售的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制度,掌握烟农产量动态情况。对丰产、欠产合同进行登记造册,为合同调整提供支撑依据。积极配合烟叶工作站做好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调整工作,做到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可控、可调,严格杜绝合同买卖。对辖区内非法烟叶擅自收购、囤积、运输等环节认真排查,发现异常情况锁定重点人员和重点车辆并及时上报。对涉及毗邻市交界的种烟村(居)民小组,加强烟叶异常流动巡查,守好门、管好人。

)健全奖惩制度。

区烟草专卖局、各乡(街道)建立健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鼓励群众举报非法收购烟叶行为,对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强化工作监督。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对烟叶收购人员、仓库管理员及烟站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洁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执行烟叶收购纪律和工作要求,杜绝“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害烟农利益的违规行为发生。建立健全烟叶收购监督机制,加强对收购工作各个环节的视频监控检查、烟农代表监督和内部日常检查,确保收购公平、公正、公开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维护烟叶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建立紧密有效的协同工作体系,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全区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经费由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负责保障,按相关规定拨付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严格执法,严肃纪律。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发生。

(四)强化督查,严格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摸排,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政策解读:https://www.hongta.gov.cn/htq/zcjd/20250816/1622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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