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9】8号)和《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玉红政发【2019】10号)精神,现将红塔区2024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2024年红塔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78人次,其中:康复训练救助71人(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34人、玉溪市儿童医院28人、玉溪市妇幼保健院 2人、红塔区妇幼保健院7人),辅助器具适配2人,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1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3人,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验配1人。
共筹集救助资金2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44万元,省级资金24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区级资金120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使用资金共计941401.9元,其中:康复训练费用694869.89元(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311080.91元、玉溪市儿童医院298943.98元、玉溪市妇幼保健院19400元、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65445元),辅助器具适配费用3000元(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1200元、玉溪市儿童医院18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费用6385.34元,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231146.67元,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验配费用6000元。
玉溪市红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 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