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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6:0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2024年,红塔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玉溪市红塔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区委党校各类培训计划必修内容。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学法议题,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组织开展2期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等内容,结合其他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显实效。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积极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完成年度述法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红塔区所属部门和乡街道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区级相关领导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工作,积极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发挥党委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同省委市委发展思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相结合。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并积极安排部署,做到与红塔区经济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结合年度政府全会,制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推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先进示范,有效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乡(街道)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公开发布《红塔区乡(街道)权责清单(2024年版)》。及时调整公开发布《红塔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对乡(街道)赋权事项开展摸底评估,调整优化赋权事项,及时公开发布《红塔区赋予乡人民政府第二批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红塔区赋予街道办事处第二批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同时对乡(街道)开展培训及实践指导,确保乡(街道)能够顺利实施部门赋权事项。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高效便捷整合33个部门的529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划分10个功能区,设置窗口130个,新设邮政快递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特色窗口。基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全程网办,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4年办件56万余件次。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等15一件事事项累计办理2.3万余件,新“一件事”事项不断增加

三是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强化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监管事项728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784项,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达到100%,并对监管行为信息进行常态化采集,监管覆盖率为84.43%。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红塔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涉及27个部门抽查事项122174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40个领域71项。较第三版抽查事项清单,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减少429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减少2个领域2项。红塔区执行完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154余个,抽查检查对象2610余户,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开。

四是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以红塔区营商环境客服中心为平台,持续开展帮办代办,加快项目开工及投产速度。落实容缺预审机制,为溪润合府、邦泰·臻境5个项目开展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容缺受理工作,涉及投资金额22.34亿元,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靠前服务,推进四证联发”“竣工即投产服务模式改革实行提前介入+细心指导+组团服务完成玉溪田和加油站等项目四证联发”“交地即开工,助推滇雪粮油智能化控制年加工15万吨食用油生产线项目完成竣工即投产。扎实做好走访服务企业工作,全年深入65户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及时解决实际问题3个,发现新的投资信息7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投资促进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纠正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招商引资文件3件,并及时按照程序废止。围绕《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就如何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跨区域企业合规审查办理程序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帮助企业合规建设

依法科学规范决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红塔区蚂蟥箐水库小箐坝水库等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开展红塔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再进行政府常务会集体决策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有效2024年,人民政府对90个常务会议题、34份公告、5份通告、6份合作协议、10份风险评估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落实《红塔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示食品安全、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执法事项,同时与双随机、一公开共同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执法质量提升项目建设,为重点领域执法单位配置执法工具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61件,通过事前审核监督,有效发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安全阀作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执法水平提升要求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自评自查36729件,区级随机抽取24卷进行了集中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市级随机抽取红塔区5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资格管理,组织111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了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

三是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品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根据信息系统流程,结合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将案件有关情况录入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玉溪市分平台,为全省和各地各部门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格落实省级公布的清单,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重点聚焦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共有49项办理事项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4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3526件。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收集红塔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专项整治情况,出台《玉溪市红塔区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联合会商机制》。

四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规定,制定《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红塔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过程中,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公布备案、政策解读、清理等工作依法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质量。开展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食品安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等领域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25名律师,根据律师擅长业务情况,分配到区、乡两级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实现了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推动法律顾问考核制度落实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研究、行政复议等重点工作法律参谋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度土地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案件办理等各类法律服务798件次,为推进全区法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机制制度提高依法处置能力。积极推进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按程序对公共卫生、城镇燃气、森林草原火灾、自然灾害救助、非煤矿山事等应急管理预案制定或修改。举办红塔区应急、安全、消防管理专题培训班。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参与现场应急救援,依法稳妥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纠纷,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两会、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重点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877次,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线索摸排2512人次,预防纠纷446件;受理、调解各类纠纷1556件,调解成功1236件,涉及当事人3776人,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8210.294余万元。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纠纷222件、邻里纠纷278件、合同和生产经营纠纷206件、山林土地纠纷14件、损害赔偿纠纷110件。聚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等民生类矛盾纠纷以及其他群众关心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同时结合走访困难群众、做到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组织网络建设,激活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设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9个,其中包含3个个人调解室,含凤凰街道张忠华个人调解室、大营街街道向建荣个人调解室、研和街道潘凤宝个人调解室;1个特色调解室(好商调解室)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委派调解、检调对接有益补充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的工作方案。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效,聚焦违法行政行为,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对事实证据、程序规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4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02件,审查不予受理10,较2023年增加49件。为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确实开展府院联动。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召开涉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案件专题联席会议,研究探讨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支付、劳动监察案件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如何正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向全区各乡、街道和政府各部门发出《关于做好履职申请”回复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各单位切实回应群众诉求降低行政复议否定性评价案件比率。结合红塔区实际,在企业集中的红塔工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打通行政复议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申请11件,通过依法审查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组织应诉答辩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5件,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全年,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信息6147条,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重点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31个领域进行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全区11个乡(街道)、105个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服务清单目录已在政府网站公开。加强网民留言办理,畅通网站互动渠道,从2024年至今,办理留言188条,回复率100%,为群众有效解决了涉及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多方面民生诉求问题。

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代表、委员的主体地位。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作为汇聚民智、保障民生、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途径,高质量做好办理工作。2024年,区政府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协办6件;主办市政协提案16件、协办13件;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98件、区政协提案14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限办复,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评价满意度均为100%。区政府领导按分工领办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同时,区政府专门设立了建议提案办理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部分急难老小建议提案涉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年底将全年办理情况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作汇报通报。严格落实《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移送处理事项27,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督促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以建议促整改,以建议促行政效能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红塔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动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联系沟通、协作配合不够灵活,信息沟通不够全面,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现象依然突出。个别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还需加强。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不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够均衡,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还不够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抓实抓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以问题为导向,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加强一规划两纲要学习,重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督促落实。

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深化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改革持续深化送法进企业紧紧围绕中央、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对标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社会治理更深入。加强对乡街道开展综合执法的法治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的引导效应。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作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权力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涉企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事项赋权等后半篇文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

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助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借助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契机,对标《市县创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省级印发任务清单项内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快示范创建项目推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助推红塔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省级示范创建县区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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