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学生、教师、校长、群众朋友们: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为广泛、深入、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红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定于2023年11月20日至26日期间,开展红塔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将相关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的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内涵发展、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双减”政策 的情况。
二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为县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三 、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填答。调查问卷共3套,分别为社会卷、校长教师卷、学生卷,其中:社会卷调查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校长教师卷调查校长、教师,学生卷调查学生。
感谢您对红塔区义务教育所作出的中肯评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思想,不断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附件:红塔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红塔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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