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年初区局税务工作会议对全局税收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对税收法制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现将区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普法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完备普法组织保障。
(1)及时制定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结合红塔区税收工作实际,制发《红塔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区局法治宣传作出总体安排。
(2)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区局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玉溪市税务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2.细化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定“2024年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计划,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普法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
3.跟踪普法实施效果。区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措施、成效,总结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跟踪督促抓出实效。
(二)完善学法普法
对标税务干部,开展“严格执法”普法宣传。对标纳税人和缴费人,开展“依法纳税”普法宣传。对标社会公众,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1.突出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以及各部门、各分局干部全员学习的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局各类干部教育培训3天以上培训的,必需要有法治思想课程,红塔区税务局全员全年进行有法治思想课的培训共3次。
(2)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年内分别组织中层干部和新入职税务干部宪法宣誓。二是集中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宪法与依法治税的关系,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三是深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参与宪法答题活动,深刻理解宪法精神。
2.健全学法培训机制。健全培训机制,完善考核制度,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深化税务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党务、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务员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信访举报、服务保障、节能环保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2024年,区局干部全员完成各业务条线的在线学习考试。
3.分类实施普法宣传。结合年度税收工作,及税收共治的工作要求,2024年,走进相关部委办局、各乡镇街道,开展系列“法律进机关活动”,宣传税收法律。一是开展税宣进商圈活动。税务人员走进红塔区临岸三千购物公园、万达广场,围绕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增值税减免政策等进行宣讲。制作印发宣传资料:《倡议书》、《致纳税人的一封信》、《新办纳税人提醒》等,在入户、面对面宣传时发放给纳税人。二是聚力城乡两险,持续开展大走访,深入到乡街道、村(组)和广大劳动者中间、开展广泛持续、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通过一对一就缴费流程、征期时限等具体内容进行细化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主动缴费,提高缴费人满意度。三是聚合个税汇算。对辖内本年度应汇算人数较多且预计汇算退税纳税人较集中的扣缴单位,组织税务人员或志愿者团队“送政策、送操作”开展宣传辅导,解决纳税人在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引导纳税人全额全量完成年度汇算申报。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依法决策,保障依法履责。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依法治税相关重要文件,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工作,将年度税收工作计划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会议议程,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2.坚持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严格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确保税费收入高质量发展。全年未出现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征管,加强堵漏增收,防止偷逃骗税。
3.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制定规范性文件,履行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工作。2024年,区局未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执法
1.规范“三项制度”执行
(1)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2024年,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0件,行政许可事项10户次,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许可10户次。
(2)规范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配备25台执法记录仪至一线执法部门,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的要求,建成税务约谈室一间,相关设备配置到位,2021年2月全面启用至今,不存在音像记录不全的情况。规范税务约谈室使用制度,完善音像记录手段,为执法过程提供有力的证据基础。
(3)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调整、充实法制审核岗位人员,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4年,严格执行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抓好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7月1日至今,对六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简化办税流程。2024年共受理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件5000余次。二是深入落实“首违不罚”,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教育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2024年共有215次纳税人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被免于处罚。
(五)规范行政处罚
1.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运用。2024年1月-12月共受理税务行政处罚案件2460件,其中,简易处罚2450件,一般程序处罚10件。受理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中,未出现当事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案件。
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根据《玉溪市红塔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区局制定《红塔区税务局2024年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是对行政处罚案卷采取集中评查的方式,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案卷评查小组,于2024年4月22日月至4月30日,对2023年已归档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二是对行政许可案卷采取日常评查方式,由法制股于当月对上月已归档许可案卷及时进行评查。2023年全局共发生税务行政处罚999件,从适用程序上看:一般程序处罚2件,简易程序处罚997件。本次评查,案卷得分90分的优秀率100%。行政许可案件322件,案卷评分都在90分以上,案卷评查结果全部为优秀,没有不合格案卷。通过对案卷进行年度评查,达到强化整改提高,促进规范执法和防范执法风险的作用。
(六)完善法律救济
1.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研判,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
2.完善税务行政复议集体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2024年,红塔区局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七)落实执法责任
1.召开内部控制会议。2024年共组织召开区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议2次,系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总结分析2024年度区局内部控制及上级下发疑点核查情况存在问题,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岗位设置及工作开展提出细化要求。
2.组织内部风险评估。按照《玉溪市税务局督察内审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玉税督审便函〔2024〕5号)要求,结合区局实际,组织全局开展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18个部门提交了各部门、各分局2023年度本部门、本分局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提出内部风险防控完善建议,并形成2024年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通过该项工作,强化各部门内控责任落实,积极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
3.开展政策风险自查。为进一步促进延续和优化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根据省局、市局的工作安排,区局将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问题排查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切实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4.依托内控系统及上级下发疑点开展内部监督。区局内控岗人员坚持每天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以及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对税收执法全过程适时监控,并将监控发现的疑点数据认真分析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推送至各业务部门进行核实整改。通过疑点问题的核查、整改、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的意识和观念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税务干部税收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治税能力不够强,长期形成的管制思维、命令思维、权力思维还需进一步转变。
(二)税务干部的业务和法律知识与不断推进的税收治理要求还需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税务人员存在对税收政策理解不系统不全面,对税收政策的研究不深,遇到复杂的问题就不会运用税收政策,对政策的执行存在随意性、以主观判断凭经验来做的情况,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风险。
(三)普法深度还有待加强。由于工作的分工不同,在没有牵头部门的带领下,部门与部门之间还缺乏进一步的沟通,部分普法活动停留于表面,缺乏深度解析和实践应用,只有在与纳税人缴费人在工作实际中有互动,普法学法的深度才可能更加有效的得到提升和巩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中心大局,定期召开局党委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发挥领学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突出依规执法,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围绕科学决策抓落实。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落实事后公开。从严对案件审核把关,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选聘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公正、廉洁、高效履职。二是围绕“三项制度”抓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凡涉及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一律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核决定。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大任务主动督导。
(三)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摆放展板和现场答疑等方式,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工作质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人员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队伍。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偏差的环节开展专题授课,通过理论讲解、以案说法等方式,结合给执法案例通报,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杜绝和防止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情况发生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安全。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服务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为官从政的道德底线。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法律综合知识的培训。完善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针对执法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法制培训,对于新出台的业务政策以及系统升级运用等知识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综合能力。
(二)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领导。一是领导自身重视,亲自抓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坚持按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进行再动员、再学习,充分认识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内在实质,以增强全局干部对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促进和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法制部门要在工作中,不断更新观念,发挥工作能动性,积极探索管理新方式、新经验。
(三)突出法制工作的系统性作用。更新观念,发挥工作能动性,积极探索管理新方式、新经验。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目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控、精诚共治”,理顺制度流程,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提高税务执法整体水平。
(四)加强税收执法督察成果的运用。对于在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长效防范机制。以依法治税为原则,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再次发生为最终目的,立足长效,完善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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