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公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报告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08-13 16:0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塔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报告》听证会的公告

(第 1 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要求,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受红塔区人民政府委托,决定举行红塔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报告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红塔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报告》成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8月下旬在红塔区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8-34人,其中:

1.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红塔工业园区管委会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各1人;

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区属有关部门6-10人;11个乡(街道)各1人(每个乡、街道领导或村、社区熟悉征地工作干部共1人);

3.社会公众代表3-5人(限红塔区户口且常住3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与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者优先选择)。

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红塔区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于2021年8月19日前,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及填写好的报名表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红塔区康井路11号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行政审批股),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及听人名单,经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定后,于2021年8月20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发布2号公告公布。

人:黄连建    

联系电话:0877-2039677      邮箱:2470406053@qq.com

特此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附:

 

红塔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初步成果报告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职   业


文化程度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报名参会理由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举报邮箱:htqzfbxxk@163.com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