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 《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15:1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3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执行单位

完成时间安排

1

编制玉溪市红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区发改局

区发改局

2020年内

2

红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区自然资源局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2020年启动2021年完成

3

编制《红塔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区文旅局

区文旅局

2020年内

4

制定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社区居民公寓安置办法

 

区政府办

玉带街道、大营街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

2020年内

5

修订玉溪市红塔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区自然资源局

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内

6

修订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区水利局

区水利局

2020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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