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实地核查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抽查单位名称 | 抽查时间 | 抽查方式 | 发现问题 | 参加抽查人员 |
1 | 玉溪第七中学 | 11月26日 | 实地核查 | 无 | 刘雪娇 姚 波 |
2 | 玉溪市红塔区药品评价中心 | 11月27日 | 实地核查 | 无 | 刘雪娇 姚 波 |
3 | 玉溪市红塔区区长热线办公室 | 11月27日 | 实地核查 | 无 | 刘雪娇 姚 波 |
4 |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红塔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 11月28日 | 实地核查 | 无 | 刘雪娇 姚 波 |
一、实地核查结果
二、建议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的重要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于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事业单位从业行为,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不仅是事业单位登记机构的责任,也是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年度报告、变更等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印章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建立证书印章使用手册,不断优化运行机制,促进本单位运行高效化、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
(三)提高工作成效。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应及时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在今后业务办理中务必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切实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事后监督。对事业单位随机抽查的结果及相关情况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