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塔区人民政府已印发《玉溪市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编制背景
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多年来一直执行的是《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政发〔2010〕42号)文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和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新形势下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文件已经和现有的国家政策不相适应,为确实加强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势在必行。
为确实规范和加强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和《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玉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编制形成了《玉溪市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让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以实现和保障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为目标,让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保护国有产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提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
三、框架及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由10章,共46条组成。
第一章总则是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阐述从资产管理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是第六条至第十一条,阐述管理机构和职责,此章从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各自承担的具体职能职责。各级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章至第八章从第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分别从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资产清查、评估和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报告、绩效评价和信息化管理等七个方面对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进行了规范。
第九章是四十条至四十二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强调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在资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四十三条至四十六条附则,主要阐述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按《管理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施行时间是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四、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落实上位法的管理要求。《管理办法》中涉及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及各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等方面,都是按照国家、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表述,没有扩大范围。
二是在新的《管理本办法》里,明确了区财政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主管部门及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区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区政府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这是和旧的《管理办法》,区别较大的地方。
原文地址:http://www.hongta.gov.cn/htq/yhzbf/20221212/1474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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