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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的通知》(玉红政发〔2022〕9号)
发布时间:2022-12-07 11:0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日前,人民政府已印发《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通知》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目标任务

深度挖掘红塔区文化特色,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健全完善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保护名录体系,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存续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结构更加合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体系更加完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三、主要内容

通知定了红塔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三项:传统技艺——玉溪老酱传统制作技艺、北城灌肚制作技艺、北城卤鸭制作技艺。

通过《通知》的公布,能够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高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更好的巩固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升保护能力和水平,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新局面,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四、涉及范围

全区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传承者、志愿者参等。

五、关键词诠释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原文地址:http://www.hongta.gov.cn/htq/yhzf/20221207/1404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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