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1 10:3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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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3.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行业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职责;承担辖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市绿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下水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

5.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实施处置工作。

6.研究制定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风景名胜区和各级各类公园;指导和监督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7.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负责人行道上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工作和承担受交警委托人行道上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8.负责拟定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0.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人性化管理

2021年全年,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共接收案件142,962件,处置136,800件,日均处置375起,处置结案率95.69%。建成玉溪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玉溪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路灯远程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建筑垃圾、停车泊位、市政路灯的智慧化管理。积极为群众办理服务承诺事项,2021年共受理单位和个人行政审批申请事项1,206件,限时办结1,206件。

2.全面落实创文固卫爱卫各项重点工作

2021325日起,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息,采取“5+2、白+的工作模式,举全局之力开展各类街面整治行动,确保创文固卫爱卫工作落到实处。累计发现并消除裸露垃圾点2,676个,清理垃圾17,584.84吨,投入人力30,609人次,投入经费363.00万元。累计完成洗手台建设1,154座,强化中心城区135581.00万平方米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25辆清扫车采用每天12小时两班制作业,确保机械清扫率达到81.40%。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处理生活垃圾8.9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处理红塔区生活垃圾5.8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

加强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和下水道清淤排水,定期对11座城市桥梁进行常规检测,实现红塔区城市公共照明市场化管护,2021年,道路破损维修2.20万平方米,增设盲道7,367.00米,修复盲道3,214.00平方米,改造三面坡道33个,清疏下水道淤泥1,223.00立方米,维修更换路灯灯泡1,732只,确保城市道路完好无损,装灯率达100.00%,亮灯率在99.00%以上。做好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城市水景、聂耳公园、聂耳文化广场、东近面山等区域的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2021年共清理整治违规宣传广告3.90万余起,处理道路破损、焚烧垃圾、道路绿地脏乱差等环境卫生事件9,627起,整治施工占道、施工扰民、无证挖掘等违规施工事件807起,清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沿街晾挂等街面秩序事件13.00万余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18起,罚款354.15万元。

协调三家共享单车运营商在嘉泊停车公司内部单独成立共享单车共管部门,组织搭建共享单车管理平台,配合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13,629辆共享单车的上牌及安全头盔配置工作;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公司派驻103名人员进行共享单车日常秩序管理工作。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红塔区城管局先后完成了点亮红塔、增绿添色、花城、杯湖公园、智慧停车项目一期、聂耳公园海绵建设工程绿化景观提升、东风中路HTQTC(2020)5-1号地块景观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补齐民生短板,弥补城市管理硬件设施不足。

加快推进玉溪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技改工程,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中水回用工程,北城、朱瑾路集贸市场改造提升,红塔区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

全区计划新建垃圾分类亭589座,累计开工421座,完成375座,对所需第一批750套垃圾分类桶已经采购到位并已在公共区域、单位、小区设置700套。红塔区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已取得立项备案,正在开展立体停车楼选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

2.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玉溪市红塔区环境清洁中心

4.玉溪市红塔区路灯管理站

5.玉溪市红塔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6.玉溪市红塔区园林绿化管理站

7.玉溪市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服务中心

8.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实有车辆10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收入合计9,92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0.69万元,占总收入的96.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7.07万元,占总收入的3.40%。与上年对比减少14,301.13万元,下降59.03%,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超财力支出转列预拨经费后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支出合计10,1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88万元,占总支出的41.13%;项目支出5,951.33万元,占总支出的58.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889.01万元,下降59.56%,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超财力支出转列预拨经费后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3.86万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费用2020年列入基本支出,2021年列入项目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7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1.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95.15万元,下降69.55%,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超财力支出转列预拨经费后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护工作。

2.科学技术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卫生健康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5.节能环保支出89.21万元,主要用于亚洲象北移防控中车辆、人员等方面工作。

6.城乡社区支出5,601.4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城市管理执法、花城建设等工作,其中: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用支出3,096.34万元;市政道路维修维护支出441.15万元;城市管理执法支出1,192.38万元;玉溪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配套市政电源接入及沿线市政设施建设抢险应急工程支出323.00万元;中心城区花城景观建设支出359.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1%。与上年对比减少13,246.18万元,下降59.79%,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超财力支出转列预拨经费后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文体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34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构运转、项目支出等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4.68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万元,完成预算的3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预算的3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20.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公务用车修理费大部分没有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37万元,下降2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77万元,下降2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公务用车修理费大部分没有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1万元,占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1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其他地州市来人用于城市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6.24万元,下降68.37%,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超财力支出转列预拨经费后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64万元、水费3.36万元、电费9.80万元、维修()93.71万元、工会经费46.47万元、委托业务费28.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27,22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6.97万元,固定资产7,511.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915.90万元,无形资产1,107.2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94.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1.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6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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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根据红塔区财政局的安排完善了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1年预算项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及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汇总)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为契机,落实信息化、精细化、网格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的各项措施,全面做好综合执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为重点的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的下一步措施是:1.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2.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3.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4.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绩效自评中项目级次为本级的项目共有20个,均为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项目各项设定绩效指标都已完成,绩效评价等级优16个,良3个,差1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20063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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