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仓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备案申报程序及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2-10-18 16:24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业主)向高仓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的项目申请→居民小组审核签署意见、组长签字→社区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高仓国土资源所审核(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签署项目用地意见并盖章→高仓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及相关规划)签署意见后盖章并起草项目立项的请示→报高仓街道办事处审批行文→报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

二、项目审批、备案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本省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分为:备案、审批、核准三种方式、县()没有核准权。

三、项目备案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制。

(一)企业在申请备案时应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一式二份):

1、项目申报单位向高仓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项目备案的申请,内容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拟建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内容;(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3、申报项目的报告、节能评估审查。

4、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查后退还企业)

5、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要对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标准:

1、符合《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项目;

2、企业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申办材料不齐或有误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一次书面告知企业。

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备案,出具的书面通知书中要明确列出法规、政策依据。

(三)、项目备案时限

备案机关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实行“限时办结,免费服务”制度,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答复、备案工作。对符合备案条件、资料齐全的项目,必须予以办理申报备案。

四、项目审批

审批是针对财政和集体投资的项目(含土地两权不变项目)。

(一)审批程序

1、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资金承诺及其他手续。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办理正式环保、土地、规划、林业等手续。

3、审批初步设计。批准后办理开工许可、施工招投标等开工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二)审批项目建议书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项目建议书所需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3、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4、项目选址、占地面积设想;

5、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方案设想;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7、环境影响、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

8、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9、结论。

同时应附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向高仓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项目立项申请,内容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拟建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内容;(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居民小组申报项目立项的要附居民小组全体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签字后的复印件);

(三)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保护和节能评估;

6、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7、劳动保护、卫生防疫和消防;

8、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9、招标方案;

10、风险管理方案;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2、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3、结论

同时应附以下文件:

1、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文件;

4、银行贷款承诺;

5、国家和省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项目初步设计所需内容:

1、总论。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任务,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等;

2、总平面布置。包括项目总图布置和总图主要技术指标等;

3、设计内容(即:主要建设内容);

4、工艺设计;

5、建筑、结构设计(含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等;

6、给排水、采暖及通风设计;

7、电气设计。含供电、电力、照明、防雷接地设计等;

8、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设计;

9、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0、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11、效益分析。

同时应附以下文件:

1)申报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

2)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地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须明确省、地、县各级配套比例和金额;

4)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如土地使用意向协议书等);

5)有关技术合作、管理合作、经营合作的意向协议书;

6)其他依据性或证明文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高仓街道办事处 发布人:高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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