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业主)向高仓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的项目申请→居民小组审核签署意见、组长签字→社区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高仓国土资源所审核(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签署项目用地意见并盖章→高仓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及相关规划)签署意见后盖章并起草项目立项的请示→报高仓街道办事处审批行文→报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
二、项目审批、备案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本省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分为:备案、审批、核准三种方式、县(区)没有核准权。
三、项目备案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制。
(一)企业在申请备案时应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一式二份):
1、项目申报单位向高仓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项目备案的申请,内容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拟建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内容;(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3、申报项目的报告、节能评估审查。
4、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查后退还企业)
5、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要对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标准:
1、符合《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项目;
2、企业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申办材料不齐或有误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一次书面告知企业。
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备案,出具的书面通知书中要明确列出法规、政策依据。
(三)、项目备案时限
备案机关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实行“限时办结,免费服务”制度,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答复、备案工作。对符合备案条件、资料齐全的项目,必须予以办理申报备案。
四、项目审批
审批是针对财政和集体投资的项目(含土地两权不变项目)。
(一)审批程序
1、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资金承诺及其他手续。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办理正式环保、土地、规划、林业等手续。
3、审批初步设计。批准后办理开工许可、施工招投标等开工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二)审批项目建议书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项目建议书所需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3、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4、项目选址、占地面积设想;
5、项目总投资匡算、资金筹措和还贷方案设想;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7、环境影响、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
8、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9、结论。
同时应附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向高仓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项目立项申请,内容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拟建地点、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内容;(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居民小组申报项目立项的要附居民小组全体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签字后的复印件);
(三)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保护和节能评估;
6、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7、劳动保护、卫生防疫和消防;
8、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9、招标方案;
10、风险管理方案;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2、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3、结论
同时应附以下文件:
1、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文件;
4、银行贷款承诺;
5、国家和省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项目初步设计所需内容:
1、总论。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任务,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等;
2、总平面布置。包括项目总图布置和总图主要技术指标等;
3、设计内容(即:主要建设内容);
4、工艺设计;
5、建筑、结构设计(含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等;
6、给排水、采暖及通风设计;
7、电气设计。含供电、电力、照明、防雷接地设计等;
8、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设计;
9、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0、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11、效益分析。
同时应附以下文件:
(1)申报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
(2)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地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须明确省、地、县各级配套比例和金额;
(4)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如土地使用意向协议书等);
(5)有关技术合作、管理合作、经营合作的意向协议书;
(6)其他依据性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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