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正式发布2022.7.1)
发布时间:2022-07-01 16:5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71日)

红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红塔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红塔区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5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140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752.40公顷(19.13万亩)。其中,水田3997.70公顷(6.00万亩),占31.35%;水浇地2706.31公顷(4.06万亩),占21.22%;旱地6048.39公顷(9.07万亩),占47.43%。主要分布在春和街道、北城街道、研和街道、大营街街道、小石桥乡和洛河彝族乡,占全区耕地面积的85.5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187.30公顷(6.28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2.84%;位于2度—6度(含6度)坡度的耕地2008.54公顷(3.01万亩),占15.75%;位于6度—15度(含15度)坡度的耕地4995.54公顷(7.49万亩),占39.17%;位于15度—25度(含25度)坡度的耕地1298.26公顷(1.95万亩),占10.1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2.76公顷(0.40万亩),占2.06%。

二、园地4391.60公顷(6.59万亩)。其中,果园3393.24公顷(5.09万亩),占77.27%;茶园21.85公顷(0.03万亩),占0.50%;其他园地976.51公顷(1.47万亩),占22.24%。园地主要分布在研和街道、大营街街道、北城街道、春和街道、洛河彝族乡和高仓街道,占全区园地面积的90.63%。

林地60257.01公顷(90.3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5179.63公顷(82.77万亩),占91.57%;竹林地71.16公顷(0.11万亩),占0.12%;灌木林地3903.97公顷(5.86万亩),占6.48%;其他林地1102.25公顷(1.65万亩),占1.83%。林地主要分布在洛河彝族乡、春和街道、大营街街道、北城街道和研和街道,占全区林地面积的80.05%。

四、草地675.03公顷(1.01万亩)。只涉及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北城街道、研和街道、春和街道、小石桥乡和洛河彝族乡,占全区草地面积的71.28%。

、湿地1.19公顷(0.00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红塔区只涉及二级地类中的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春和街道和北城街道。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125.72公顷(15.1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744.37公顷(4.12万亩),占27.10%;建制镇用地1662.11公顷(2.49万亩),占16.42%;村庄用地4673.95公顷(7.01万亩),占46.16%;采矿用地783.82公顷(1.18万亩),占7.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61.47公顷(0.39万亩),占2.5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春和街道、研和街道、北城街道、凤凰街道、大营街街道和李棋街道,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的71.77%。

七、交通运输用地2606.45公顷(3.9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04.19公顷(0.61万亩),占15.51%;公路用地1534.74公顷(2.30万亩),占58.88%;农村道路666.99公顷(1.00万亩),占25.59%;管道运输用地0.53公顷(0.001万亩),占0.02%。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研和街道、北城街道、春和街道、大营街街道和高仓街道,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77.0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32.88公顷(2.1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7.66公顷(0.24万亩),占11.00%;水库水面850.26公顷(1.28万亩),占59.34%;坑塘水面280.18公顷(0.42万亩),占19.55%;沟渠74.89公顷(0.11万亩),占5.23%;水工建筑用地69.89公顷(0.10万亩),占4.8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李棋街道、春和街道、研和街道、大营街街道、高仓街道、北城街道和洛河彝族乡,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91.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其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当前,全区上下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下一步我将持续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监测工作,以保持“三调”数据的现势性。用好调查成果数据,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边界,统筹优化“三区空间”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更好地满足红塔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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