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挂牌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址:红塔区康井路1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双休)
一、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备案、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乡(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玉溪市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辖区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会同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玉溪市红塔区行政区划图。
3.与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内设机构(9个)
(一)办公室(0877-2026442)。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查、资产管理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玉溪市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
(二)法规股(0877-2032147)。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监督指导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负责自然资源破坏程度的认定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0877-2021277)。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改革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交汇、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红塔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建立区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0877-2052556)。贯彻落实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督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管理办法。承担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有关工作。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0877-2021620)。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报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有关规划编制工作。承担玉溪市红塔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行政审批股(0877-2039677)。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土地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矿业权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指标使用管理工作。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0877-2052676)。负责起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组织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八)矿业权和地质勘查管理股(0877-2295187)。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结果登记。负责矿业权统计分析,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编制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配合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专项。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77-2012398)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执法监察工作。受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区内重大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玉溪市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2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77-6792576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水资源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共享和归档等工作并提供查询服务。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区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核查、取证等工作。
(二)玉溪市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红塔区龙马路21号
联系电话:0877-2027705
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土地储备、前期开发和供应计划。负责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做好土地储备资金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申报、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土地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市场需求预测,管理土地交易市场。负责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管理工作。负责供地具体事务,编制土地供应方案并上报审批,承办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决策事务。负责土地储备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储备土地收支台账。配合做好土地报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玉溪市红塔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办公地址:红塔区康井路11号
联系电话:0877-2013100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占补平衡,并做好相应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选择和运作示范项目工作。承办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占补平衡工程项目验收和地方项目复核。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占补平衡工程项目咨询服务及评价,收集、整理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工作资料。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占补平衡工程项目技术研究和土地开发整理经验推广、技术培训与指导。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占补平衡工程项目工作调研。
(四)玉溪市红塔区规划中心
办公地址:红塔区康井路11号
联系电话:0877-2033131
主要职责: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政策研究、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城市、城市问题等研究工作。参与红塔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的各阶段编制及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概念性规划编制及专项研究、规划指标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区规划设计的行业咨询服务工作,组织规划科学技术的交流,研究和推广规划科学技术的应用,组织对全区的规划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